精神病院: 論精神病患與其他被收容者的社會處境

精神病院: 論精神病患與其他被收容者的社會處境

Asylums: Essays on the Social Situation of Mental Patients and Other Inmates

出版日期:
2012/11/18
79
480379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社會學大師高夫曼的寫作以公眾為對象,而不局限於學院人士。《精神病院》這本富含人性關懷的扛鼎之作,不僅蘊藏豐富的洞察力及深具啟發性的概念,更具體詮釋何謂「公共社會學」的力量——掀起全美去機構化的風潮,說服政府官僚們同意讓社區重新擁抱「精神病患」。《精神病院》出版迄今超過五十年,早已經跨出了社會學而進入其他各個領域,可說是歷久彌新。環視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各式各樣的全控機構不減反增,高夫曼的睿智揭露,將再次引領我們透視各種被遮蔽的隱藏世界。 本書由四篇論文組成。第一章〈論全控機構的特質〉,針對機構中的社會生活進行總體考察,大幅引用了兩個例子——精神病院和監獄。本章說明其餘章節將仔細發展的課題,也指出這些課題在整體討論中的位置。第二章〈精神病患的道德生涯〉,針對尚未成為被收容者的人,考察「機構化」對於他們所擁有的社會關係產生了哪些初步影響。第三章〈公共機構的地下生活〉,關注人們期待被收容者對一個銅牆鐵壁的「家」表現出什麼樣的依戀,也考察了被收容者透過什麼方式讓自己和這些期待保持某些距離。第四章〈醫療模式與精神收容〉,則回到機構人員身上,以精神病院為例,來考察醫療觀點在向被收容者呈現其處境時所扮演的角色。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歷久彌新的《精神病院》/陳嘉新

推薦序:這些年,全控機構只增不減,我們察覺了嗎?/陳惠敏

序

導論

論全控機構的特質

精神病患的道德生涯

公共機構的地下生活:一間精神病院中的各種生存之道

醫療模式與精神收容:一些關於修補式行業變遷的筆記

註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高夫曼(Erving Goffman)

當代美國社會學大師。1922年生於加拿大愛博他省(Alberta)的曼維爾市(Manville),1953年獲得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博士學位。先後任教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及賓州大學。1982年獲選為美國社會學會理事長。高夫曼曾是全球薪水最高的社會學教授,但一生不立學派、不願接受訪問,甚至連照片都極少。在量化分析大行其道、鉅型理論稱霸的年代,他的身影穿梭在小島、精神病院、賭場等地,一步步探索從沒人認為重要的「面對面互動」領域,讓這個新的視野誕生、開展,以致影響後世甚巨。

著作包括《日常生活的自我呈現》(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 1959)、《精神病院》(Asylums, 1961)、《相遇》(Encounter, 1961)、《公共場所的行為》(Behavior in Public Places, 1963)、《污名》(Stigma, 1963)、《互動儀式》(Interaction Ritual, 1967)、《策略互動》(Strategic Interaction, 1969)、《公共場合的關係》(Relations in Public, 1971)、《框架分析》(Frame Analysis, 1974)、《性別廣告》(Gender Advertisements, 1976)、《談話的形式》(Forms of Talk, 1981)。

群學翻譯工作室、萬毓澤(校訂)

現為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國立中山大學特聘年輕學者。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33655005
ISBN13 / 9789866525629
ISBN10 / 9866525627
EAN貨碼 / 9789866525629
頁數 / 46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