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
查詢門市庫存
近年來工作時間與工資議題受到社會大眾的關心。特別是一些特殊的行業,例如:航空運輸等運輸及倉儲業,以及醫療保健等相關行業產生關於工作時間與工資之爭議。許多爭議也會進入到法院,法院之見解在實務與學理發展上極具重要性。
內容簡介
近年來工作時間與工資議題受到社會大眾的關心。特別是一些特殊的行業,例如:航空運輸等運輸及倉儲業,以及醫療保健等相關行業產生關於工作時間與工資之爭議。許多爭議也會進入到法院,法院之見解在實務與學理發展上極具重要性。
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勞動法中心從眾多判決中,嚴選重要判決二十餘則,進行分析及檢討。希望透過解說,使關心相關議題之人員對於判決事實及要旨能進一步理解。也期待此書,在勞動法學教育上或是實務上能有所貢獻。
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勞動法中心從眾多判決中,嚴選重要判決二十餘則,進行分析及檢討。希望透過解說,使關心相關議題之人員對於判決事實及要旨能進一步理解。也期待此書,在勞動法學教育上或是實務上能有所貢獻。
產品目錄
序 言/陳春生
【航空業】
◆機師外站停留及輪休時間是否屬於待命時間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勞上易字第4號判決 蘇文生/1
◆空服員差旅日支費是否屬於工資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勞上更𣇈字第4號判決 蘇文生/13
◆工作時間的定義與判斷基準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591號判決 蔡正廷/25
◆機師外站時間的工作時間性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重勞上字第11號判決 蔡正廷/37
◆國定假日可否調移?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200號判決 陳業鑫/47
◆零費是否屬於工資?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勞上字第18號判決 陳業鑫/59
【運輸業】
◆客運駕駛員預備工時不算入工時計算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勞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 郭玲惠/73
◆客運自行約定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660號判決 郭玲惠/89
◆客運駕駛員工作時間與駕駛時間之認定與計算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20號判決 邱羽凡/103
◆客運駕駛員工時獎金與績效獎金之工資性質與加班費計算——兼論給付內含加班費計算標準之合法性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40號判決 邱羽凡/115
◆貨運駕駛員加班費計算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24號判決 程居威/129
◆計算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非以基本工資為憑算基礎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929號判決 程居威/139
◆客運駕駛員工作時間之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勞上更(一)字第7號判決 李瑞敏/149
◆駕駛員趟次間時間與工作時間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65號判決 李瑞敏/163
◆長途出勤費應列入工資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46號判決 黃朝琮/173
◆貨運駕駛員加班費計算
──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40號判決 黃朝琮/185
◆延長工時工資之設計屬法律強制規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464號判決 傅柏翔/197
【醫療保健業】
◆工作規則可作為第84條之1約定(救護車駕駛)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19號判決 傅柏翔/211
◆醫院技工值日夜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358號判決 李柏毅/225
◆救護車駕駛值日夜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再字第32號判決 李柏毅/237
◆外籍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的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勞上易字第12號判決 蔡菘萍/249
◆加班與值班,其工作性質與勞務密集程度不同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重勞上字第7號判決 蔡菘萍 259
◆受僱醫師之合理工時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5號判決 侯岳宏/269
◆巡迴醫療車上放射師工作時間之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172號判決 侯岳宏/285
◆加班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403號判決 林佳和/297
◆工時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44號判決 林佳和/309
本書各篇有影音實錄可供線上閱覽!請見 【工資與工時理論與實務發展】
【航空業】
◆機師外站停留及輪休時間是否屬於待命時間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勞上易字第4號判決 蘇文生/1
◆空服員差旅日支費是否屬於工資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勞上更𣇈字第4號判決 蘇文生/13
◆工作時間的定義與判斷基準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591號判決 蔡正廷/25
◆機師外站時間的工作時間性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重勞上字第11號判決 蔡正廷/37
◆國定假日可否調移?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200號判決 陳業鑫/47
◆零費是否屬於工資?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勞上字第18號判決 陳業鑫/59
【運輸業】
◆客運駕駛員預備工時不算入工時計算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勞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 郭玲惠/73
◆客運自行約定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660號判決 郭玲惠/89
◆客運駕駛員工作時間與駕駛時間之認定與計算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20號判決 邱羽凡/103
◆客運駕駛員工時獎金與績效獎金之工資性質與加班費計算——兼論給付內含加班費計算標準之合法性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40號判決 邱羽凡/115
◆貨運駕駛員加班費計算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24號判決 程居威/129
◆計算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非以基本工資為憑算基礎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929號判決 程居威/139
◆客運駕駛員工作時間之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勞上更(一)字第7號判決 李瑞敏/149
◆駕駛員趟次間時間與工作時間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65號判決 李瑞敏/163
◆長途出勤費應列入工資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46號判決 黃朝琮/173
◆貨運駕駛員加班費計算
──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40號判決 黃朝琮/185
◆延長工時工資之設計屬法律強制規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464號判決 傅柏翔/197
【醫療保健業】
◆工作規則可作為第84條之1約定(救護車駕駛)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19號判決 傅柏翔/211
◆醫院技工值日夜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358號判決 李柏毅/225
◆救護車駕駛值日夜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再字第32號判決 李柏毅/237
◆外籍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的認定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勞上易字第12號判決 蔡菘萍/249
◆加班與值班,其工作性質與勞務密集程度不同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重勞上字第7號判決 蔡菘萍 259
◆受僱醫師之合理工時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5號判決 侯岳宏/269
◆巡迴醫療車上放射師工作時間之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172號判決 侯岳宏/285
◆加班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403號判決 林佳和/297
◆工時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44號判決 林佳和/309
本書各篇有影音實錄可供線上閱覽!請見 【工資與工時理論與實務發展】
作者介紹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勞動法研究中心(主編)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勞動法研究中心乃係為了因應現代社會勞工權益之發展,以及對於勞動相關法令之需求,而基於專業發展與學術分工之考量於2007年由郭玲惠教授所創設。
本中心以研究發展勞動法及相關法學為宗旨,冀能營造優良的學術環境與品質,提供對勞動法研究有興趣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及師生交流平台。
目前中心主任為侯岳宏教授,2016年底中心組織調整前,中心成員由本院專兼任教師及校外對於勞動法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目前則以本院專任教師為主。成員有:郭玲惠教授、陳春生教授、曾淑瑜教授、戴瑀如教授、姜炳俊副教授、呂彥彬助理教授、傅柏翔助理教授。
蘇文生.蔡正廷.陳業鑫.郭玲惠.邱羽凡.程居威.李瑞敏.黃朝琮.傅柏翔.李柏毅.蔡菘萍.侯岳宏.林佳和
蘇文生
現 職
華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蔡正廷
現 職
睿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業鑫
現 職
業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郭玲惠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邱羽凡
現 職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
程居威
現 職
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李瑞敏
現 職
明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黃朝琮
現 職
宏鑑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傅柏翔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李柏毅
現 職
魏千峯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蔡菘萍
現 職
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侯岳宏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佳和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依文章發表順序排列)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勞動法研究中心乃係為了因應現代社會勞工權益之發展,以及對於勞動相關法令之需求,而基於專業發展與學術分工之考量於2007年由郭玲惠教授所創設。
本中心以研究發展勞動法及相關法學為宗旨,冀能營造優良的學術環境與品質,提供對勞動法研究有興趣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及師生交流平台。
目前中心主任為侯岳宏教授,2016年底中心組織調整前,中心成員由本院專兼任教師及校外對於勞動法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目前則以本院專任教師為主。成員有:郭玲惠教授、陳春生教授、曾淑瑜教授、戴瑀如教授、姜炳俊副教授、呂彥彬助理教授、傅柏翔助理教授。
蘇文生.蔡正廷.陳業鑫.郭玲惠.邱羽凡.程居威.李瑞敏.黃朝琮.傅柏翔.李柏毅.蔡菘萍.侯岳宏.林佳和
蘇文生
現 職
華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蔡正廷
現 職
睿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業鑫
現 職
業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郭玲惠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邱羽凡
現 職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
程居威
現 職
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李瑞敏
現 職
明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黃朝琮
現 職
宏鑑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傅柏翔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李柏毅
現 職
魏千峯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蔡菘萍
現 職
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侯岳宏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佳和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依文章發表順序排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04783009
ISBN13 / 9789575110970
ISBN10 / 9575110978
EAN貨碼 / 9789575110970
頁數 / 336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