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針對醫界最為關心的新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內容、刑事醫療的實體以及訴訟爭議問題,如刑事醫療過失合理化的判斷、強化鑑定制度解決醫療糾紛功能,以及如何落實醫療調解解決醫療糾紛等,說明醫病關係的嚴重性,並透過近年實務判決,提出對於現行醫療糾紛疑義的解決之道,是一本適合醫學界人士及法律界人士研讀的書籍。
內容簡介
醫療的目的在利益眾生,面對的是身體健康的高度複雜性,任何一種診治行為都帶有不同程度的風險,這種風險實不能與一般的社會活動相提並論。基此,本書針對醫界最為關心的新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內容、刑事醫療的實體以及訴訟爭議問題,如刑事醫療過失合理化的判斷、強化鑑定制度解決醫療糾紛功能,以及如何落實醫療調解解決醫療糾紛等,說明醫病關係的嚴重性,並透過近年實務判決,提出對於現行醫療糾紛疑義的解決之道,是一本適合醫學界人士及法律界人士研讀的書籍。
產品目錄
二版序
序
【刑事醫療糾紛現狀之困境】
●刑事醫療糾紛之課題與展望
壹、前 言
貳、刑事醫療糾紛的特色
參、刑事醫療鑑定人的角色
肆、刑事醫療糾紛的困境
伍、解決刑事醫療糾紛困境的展望
陸、結 語
●醫療刑事責任認定與相關醫療法修正之探討
壹、前 言
貳、醫療刑事過失責任的合理認定
參、醫療刑事重大過失立法的可行性
肆、配合醫療刑事重大過失的相關醫療法修正
伍、結 語
陸、後記(醫療法第82條的新規定)
●醫療糾紛鑑定與刑事責任認定--以戒毒致死案為例
壹、前 言
貳、刑事醫療糾紛的特色
參、刑事醫療糾紛鑑定的流程
肆、醫療刑事責任的因果關係
伍、醫療刑事責任的合理規定與程序保障
陸、結 語
柒、後 記
附錄:戒毒致死案之鑑定經過及法院意見
●醫療自主與生命抉擇--從《姊姊的守護者》談起
壹、前 言
貳、訴訟的源起
參、安娜的器官捐贈
肆、凱特的生命抉擇
伍、結 語
【刑事醫療實務判決之軌跡】
●實證醫學在醫療過失審判實務上的意義--從胃腺癌存活率談起
壹、前言:從一則案例說起
貳、實證醫學的興起與發展
參、實證醫學對於消減醫療過失的功能與侷限
肆、實證醫學在本案的運用
伍、實證醫學用於處理醫療過失的建議
陸、結 語
附表:本案主要爭點於民事庭與刑事庭之比較
●實習醫師無照行醫的例外允許--與談「遲來的解釋--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二○○二號刑事判決評釋」
壹、遲來的解釋:二○○二年醫師法第28條但書
第1款的修正
貳、實習醫師無照行醫的例外允許
參、其他無照行醫例外允許的規定
肆、台灣醫師制度的變革
伍、英國醫療的管理制度
陸、結 語
●信賴原則在醫療分工之適用--以護士麻醉致死案為例
壹、前 言
貳、護士麻醉致死案
參、醫療分工之必然與型態
肆、醫療分工中之信賴原則
伍、評析護士麻醉致死案
陸、結 語
●刑事醫療判決關於告知義務變遷之研究
壹、前 言
貳、告知義務的意義及理由
參、告知義務的萌芽期
肆、告知義務的發展期
伍、告知義務的修正期
陸、告知義務的正辨
柒、結 語
附錄:「告知義務」影響醫療刑事判決之軌跡
壹、前言:從象皮症案談起
貳、醫療糾紛鑑定的疑慮
參、醫療鑑定報告書與對質詰問權
肆、從保障對質詰問權觀點對醫療糾紛鑑定之建議
伍、結 語
陸、後 記
●傳聞證據與醫療鑑定報告書
壹、前 言
貳、傳聞法則的精神與例外
參、醫療鑑定報告書的特質
肆、醫療鑑定報告書非屬特信文書
伍、醫療訴訟囑託機關鑑定的問題
陸、落實醫療訴訟對質詰問權的保障
柒、結 語
●刑事醫療訴訟審判之實務與改革--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七九三號判決
壹、前 言
貳、刑事醫療訴訟審判的實務現狀
參、刑事醫療訴訟審判的改革方向
肆、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七九三號判決評析
伍、結 語
序
【刑事醫療糾紛現狀之困境】
●刑事醫療糾紛之課題與展望
壹、前 言
貳、刑事醫療糾紛的特色
參、刑事醫療鑑定人的角色
肆、刑事醫療糾紛的困境
伍、解決刑事醫療糾紛困境的展望
陸、結 語
●醫療刑事責任認定與相關醫療法修正之探討
壹、前 言
貳、醫療刑事過失責任的合理認定
參、醫療刑事重大過失立法的可行性
肆、配合醫療刑事重大過失的相關醫療法修正
伍、結 語
陸、後記(醫療法第82條的新規定)
●醫療糾紛鑑定與刑事責任認定--以戒毒致死案為例
壹、前 言
貳、刑事醫療糾紛的特色
參、刑事醫療糾紛鑑定的流程
肆、醫療刑事責任的因果關係
伍、醫療刑事責任的合理規定與程序保障
陸、結 語
柒、後 記
附錄:戒毒致死案之鑑定經過及法院意見
●醫療自主與生命抉擇--從《姊姊的守護者》談起
壹、前 言
貳、訴訟的源起
參、安娜的器官捐贈
肆、凱特的生命抉擇
伍、結 語
【刑事醫療實務判決之軌跡】
●實證醫學在醫療過失審判實務上的意義--從胃腺癌存活率談起
壹、前言:從一則案例說起
貳、實證醫學的興起與發展
參、實證醫學對於消減醫療過失的功能與侷限
肆、實證醫學在本案的運用
伍、實證醫學用於處理醫療過失的建議
陸、結 語
附表:本案主要爭點於民事庭與刑事庭之比較
●實習醫師無照行醫的例外允許--與談「遲來的解釋--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二○○二號刑事判決評釋」
壹、遲來的解釋:二○○二年醫師法第28條但書
第1款的修正
貳、實習醫師無照行醫的例外允許
參、其他無照行醫例外允許的規定
肆、台灣醫師制度的變革
伍、英國醫療的管理制度
陸、結 語
●信賴原則在醫療分工之適用--以護士麻醉致死案為例
壹、前 言
貳、護士麻醉致死案
參、醫療分工之必然與型態
肆、醫療分工中之信賴原則
伍、評析護士麻醉致死案
陸、結 語
●刑事醫療判決關於告知義務變遷之研究
壹、前 言
貳、告知義務的意義及理由
參、告知義務的萌芽期
肆、告知義務的發展期
伍、告知義務的修正期
陸、告知義務的正辨
柒、結 語
附錄:「告知義務」影響醫療刑事判決之軌跡
【刑事醫療訴訟之展望】
●醫療糾紛鑑定與對質詰問權壹、前言:從象皮症案談起
貳、醫療糾紛鑑定的疑慮
參、醫療鑑定報告書與對質詰問權
肆、從保障對質詰問權觀點對醫療糾紛鑑定之建議
伍、結 語
陸、後 記
●傳聞證據與醫療鑑定報告書
壹、前 言
貳、傳聞法則的精神與例外
參、醫療鑑定報告書的特質
肆、醫療鑑定報告書非屬特信文書
伍、醫療訴訟囑託機關鑑定的問題
陸、落實醫療訴訟對質詰問權的保障
柒、結 語
●刑事醫療訴訟審判之實務與改革--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七九三號判決
壹、前 言
貳、刑事醫療訴訟審判的實務現狀
參、刑事醫療訴訟審判的改革方向
肆、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七九三號判決評析
伍、結 語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麗卿
現職
高雄大學特聘教授、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合聘教授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經歷
高雄大學特聘教授、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合聘教授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交通刑法
新刑法探索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
驗證刑訴改革脈動
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
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
法律與文學--文學視野中的法律正義
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
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
講授科目
刑法、刑事訴訟法、醫療倫理與法律、法律倫理與經典文學、司法精神醫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25537002
ISBN13 / 9789575110703
ISBN10 / 9575110706
EAN貨碼 / 9789575110703
頁數 / 42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