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逐條筆記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逐條筆記

出版日期:
2022/06/30
450
查詢門市庫存
國際司法互助法具有特殊性,為了較有系統的梳理各類合作程序,本書嘗試以逐條方式進行討論,彙整相關之國際案例、公約外,且將有關國際法、各國法或者實務個案予以臚列,方便查考;且輔以國內相關實務見解,以及作者執行國際以及兩岸業務之經驗,是一本兼具學術與實務運作的好書。

內容簡介

國際司法互助法具有特殊性,為了較有系統的梳理各類合作程序,本書嘗試以逐條方式進行討論,彙整相關之國際案例、公約外,且將有關國際法、各國法或者實務個案予以臚列,方便查考;且輔以國內相關實務見解,以及作者執行國際以及兩岸業務之經驗,是一本兼具學術與實務運作的好書。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作者簡介
自 序

前 言/1
第一章 總 則/4
 第1條 立法目的/4
 第2條 法律適用/9
 第3條 法務部為主管機關/13
 第4條 定 義/18
 第5條 互惠原則/25
 第6條 協助事項/29

第二章 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向我國請求協助/44
 第7條 外交部為對外聯繫機關/44
 第8條 請求書/48
 第9條 外交部得添註意見/56
 第10條 拒絕事由/58
 第11條 數請求/69
 第12條 執行/70
 第13條 協助機關得審酌/78
 第14條 應予保密/80
 第15條 費用之分擔/83
 第16條 特定原則/85
 第17條 代為詢問或訊問/88
 第18條 請求方人員在場/100
 第19條 至域外提供證言與安全保證/104
 第20條 提供證據/111
 第21條 文書送達/115
 第22條 雙重犯罪原則/124
 第23條 執行沒收或追徵之確定裁判/128
 第24條 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裁定許可執行/138
 第25條 管 轄/141
 第26條 到庭陳述意見/142
 第27條 許可執行之裁定/144
 第28條 裁定之執行準用刑訴第八編執行/147
 第29條 徵詢意見/49

第三章 我國向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請求協助/150
 第30條 對外聯繫窗口為外交部/150
 第31條 請求他國協助視訊訊問/162
 第32條 法務部負責保證、豁免義務與責任/168

第四章 附 則/173
 第33條 分 享/173
 第34條 整筆返還/175
 第35條 兩岸準用/184
 第36條 港澳準用/188
 第37條 過渡條款/195
 第38條 施行日/197
 索 引/198

作者介紹

楊婉莉 編著

楊婉莉

現職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

經歷

法務部調辦事檢察官

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康州New Haven州檢察長辦公室實習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絡人

學歷

國際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博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 LLM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學士

法案研修參與

法務部引渡法研修小組

法務部司法互助法研修小組

法務部研修刑事訴訟法工作小組

法務部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研修小組

法務部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研修小組

國際談判參與

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臺菲廣大興案件司法互助

臺德移交受刑人協定諮商

臺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執行

參與臺歐盟第24屆諮商談判

參與EUROJUST窗口建立諮商

臺斐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99375008
ISBN13 / 9789575117566
ISBN10 / 9575117565
EAN貨碼 / 9789575117566
頁數 / 21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9.7X21X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