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論集 三: 人格權法專論

民商法論集 三: 人格權法專論

出版日期:
2016/11/30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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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所收錄七篇論文,均以人格權之保護為中心,其中有四篇,係有關生命權之侵害與救濟問題;一篇係有關死者名譽之侵害與救濟問題;一篇係有關身體權、健康權之侵害與救濟問題;一篇係有關肖像權之侵害與救濟問題。上開論文,主要在就生命權、名譽權、身體權、健康權及肖像權之概念、保護對象及內容、救濟方法等加以說明,研討我國現行法解釋適用的基本問題,並參考國內外相關規定、學說及判例,加以比較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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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自序

侵害生命權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

壹、前言

貳、生命權之概念及其保護
一、生命權為一種獨立的人格權
二、生命權被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及被害人之損害

參、直接被害人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關於身體健康被侵害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二、關於死亡本身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肆、支出費用人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支出醫療費之人
二、支出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之人
三、支出殯葬費之人

伍、扶養權利人之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二、被害人之養贍能力
三、扶養費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專屬性
四、有多數扶養義務人時之扶養費損害賠償請求權
五、扶養費損害賠償額的計算及範圍
六、扶養費損害賠償之給付方法

陸、損害賠償數額之調整
一、損益相抵
二、過失相抵

柒、結語

兩岸侵害生命權財產上損害賠償之比較
——以殯葬費及扶養費為中心

壹、前言

貳、生命權之概念及其保護
一、生命權為一種獨立的人格權
二、生命權被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及被害人之損害

參、殯葬費之損害賠償
一、殯葬費得否請求賠償
二、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及賠償範圍

肆、扶養費之損害賠償
一、扶養費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二、被害人之養贍能力
三、扶養費損害賠償額的計算
四、扶養費之給付方法

伍、結語

後記

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
——以慰撫金請求權為中心

壹、前言

貳、生命權之概念及其保護
一、生命權為一種獨立的人格權
二、生命權被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及被害人之損害
三、侵害人格權之慰撫金請求權

參、直接被害人之慰撫金請求權及其繼承
一、關於身體健康被侵害之慰撫金請求權
二、關於死亡本身之慰撫金請求權

肆、間接被害人之慰撫金請求權及其繼承
一、慰撫金請求權人
二、慰撫金請求權人之擴大
三、慰撫金請求權之繼承

伍、慰撫金數額之計算及支付方法
一、撫金請求權之行使
二、由法院酌定慰撫金之數額
三、法院應斟酌之事項
四、法院之具體考量
五、慰撫金之支付方式

陸、結語

兩岸侵害生命權精神損害賠償之比較
——以慰撫金請求權為中心

壹、前言

貳、生命權之概念及其保護
一、生命權為一種獨立的人格權
二、生命權被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及被害人之損害

參、直接被害人之慰撫金請求權及其繼承
一、關於身體健康被侵害之慰撫金請求權
二、關於自己死亡本身之慰撫金請求權

肆、間接被害人之慰撫金請求權及其繼承
一、台灣地區
二、大陸地區

伍、結語

後記

侵害死者名譽之民事責任

壹、前言

貳、名譽、名譽權及其侵害
一、名譽之意義
二、名譽權
三、名譽權之侵害

參、死者名譽之保護
一、保護死者名譽之必要性
二、現行法之相關規定
三、理論構成
四、救濟之方法

肆、兩岸關於保護死者名譽之實務發展
一、大陸地區之實務發展
二、我國之實務發展
三、綜合簡要說明
伍、結語

勞動能力減少或喪失之損害賠償責任

壹、前言
一、問題
二、要點

貳、汽車駕駛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參、身體權及健康權之侵害

肆、勞動能力喪失或減少之損害
一、所得喪失說
二、勞動能力喪失說

伍、勞動能力有無喪失或減少之判斷標準及損害之認定
一、以受侵害前、後之身體健康狀態比較之
二、以在通常情形下可能取得之收入為標準
三、不能以一時一地之工作收入為標準
四、不得因薪資或工作收入未減少即謂無損害
五、未就業之未成年人得就將來謀生能力喪失或減少請求損害賠償
六、無職業者或失業者得就勞動能力之喪失或減少請求損害賠償
七、專業家庭主婦勞動能力喪失或減少之損害賠償
八、勞動年齡與退休年齡及逾退休年齡者之勞動能力
九、不能以國民平均所得指為勞動能力之所得
十、外國勞工勞動能力喪失或減少之損害

陸、賠償金額之計算及給付方法
一、賠償金額之酌定
二、給付方法

柒、結論

肖像權之研究
——以精神利益(人格價值)之保護為中心

壹、前言

貳、肖像及肖像權
一、肖像之意義
二、肖像權
三、肖像權與其他權利的關係
四、物的「肖像」

參、肖像權之法律依據及性質
一、肖像權之法律依據
二、肖像權之法律性質

肆、肖像權之侵害行為
一、不以營利為目的作成或使用肖像
二、描繪自然人的面貌或容態等所作成的人物素描繪像插畫
三、以文字描寫人的面貌或容姿
四、預防犯罪目的之監視攝錄器照像攝錄影(照像攝錄影監視)
五、對相片加工使人難以斷定其是何特定人
六、揭載相片之方法或位置不適當

伍、肖像權人的允諾
一、被害人的允諾及其法律性質
二、允諾有無之判斷
三、未成年人的允諾
四、允諾的範圍
五、允諾的撤回或限制
六、允諾的舉證責任

陸、肖像權保護與表現自由
一、實務案例
二、學說見解

柒、其他阻卻違法事由
一、立法例
二、風景或其他情景的一部
三、公眾人物
四、參加遊行、慶典或其他集會等活動
五、出於學術、藝術等之目的
六、為裁判或公安之目的

捌、肖像權侵害之救濟
一、人格保護請求權
二、損害賠償請求權
三、請求回復肖像權之適當處分
四、對他人肖像的強制商業化獲利之返還或剝奪

玖、結語

後記

附錄:
附錄一、司法院大法官關於人格權(人格尊嚴、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之解釋
一、釋字第293號
二、釋字第399號
三、釋字第486號
四、釋字第509號
五、釋字第535號
六、釋字第554號
七、釋字第577號
八、釋字第587號
九、釋字第603號
十、釋字第617號
十一、釋字第623號
十二、釋字第656號
十三、釋字第664號
十四、釋字第689號

附錄二、關於人格權之外國立法例
一、德國
二、瑞士
三、法國
四、日本

名詞事項索引
解釋、判決(例)、決議索引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春堂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研究: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部博士後研究(客座研究員)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

輔仁大學教授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

財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考試院參事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21327006
ISBN13 / 9789862558362
ISBN10 / 9862558369
EAN貨碼 / 9789862558362
頁數 / 42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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