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權之理論與實務

考試權之理論與實務

出版日期:
2015/02/14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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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我國憲法賦與人民有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的權利,並同時設置獨立的考試院依法辦理考試。五權憲法中的考試院之運作與功能,以及如何從組織與程序之設計保障考試權,以落實工作權是本書的重要內容。除此之外,攸關法律人的司法官、律師考試改革發展也是本書的重心。由於本人將近七年執掌國家考試業務,本書係從憲法與行政法的觀點,結合理論與實務提出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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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自 序


第一章 五權憲法中的考試院

壹、考試院之地位與職權
貳、考試院之組織
參、考試院考選之範圍與方式
肆、考試院變革之爭議

第二章 應考試服公職基本權


第三章 從大法官法律保留之解釋論憲法考試權

壹、前 言
貳、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1541號判決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2號解釋
參、考試權在憲法上之地位
肆、基本權限制之法律保留
伍、當法律保留遇上考試保留 
陸、結 語 

第四章 從平等原則探討公務人員考試

壹、前 言
貳、考試、平等與公平
參、考試機會平等原則
肆、平等原則之司法審查 
伍、分定男女錄取名額與平等原則 
陸、司法院大法官對考試公平之見解 
柒、應考資格與平等原則
捌、結 語

第五章 應考試權與實質正當程序之保障

——釋字第319號解釋再省思

壹、前 言
貳、應考試權之程序保障功能
參、訴願程序對於考試評分之審查 
肆、應考人之作答餘地與閱卷委員的判斷餘地
伍、釋字第319號解釋之再酌
陸、結 語

第六章 從組織與程序之保障探討考試權

壹、前 言
貳、從基本權體系與功能探討考試權 
參、透過組織與程序有效保障考試權
肆、透過程序之設計保障考試權 
伍、從閱覽卷宗到閱覽試卷 
陸、結 語

第七章 釋字第655號解釋對維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考試法建構之探討

壹、前 言
貳、專技資格與三階段理論
參、專門職業證照建構
肆、重要關聯性理論與完整考試權之維護
伍、結 語

第八章 考試行政之暫時權利救濟:以報名參加國家醫師

    考試遭拒之爭議案件為中心

    ——兼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全字第4號及99年

    度全字第5號裁定

壹、前 言
貳、研究主題之界定
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則裁定所涉之事實與法律見解
肆、對否准應考之決定應提起何種類型之暫時權利保護?
伍、判命暫時發給考試許可違反假處分內容之界限?
陸、假處分聲請有無理由之審查
柒、假處分裁定之效力
捌、結 語

第九章 百年司法官律師考試新制與司法官進場新嘗試

壹、前 言
貳、現行司法官律師考試之缺失及其因素
參、司法官律師考試新制特色與配套
肆、娃娃法官與菜鳥法官
伍、新的嘗試——司法官考試二階段之引進及其優點
陸、結 語

第十章 司法官、律師考試改革與展望

壹、改革緣起
貳、漸進改革五部曲
參、擘劃全新制度——司法官分階段考試
肆、從律師與司法、法制公務人員中考選司法官之嘗試
伍、學者轉任法官彈性多元專業考試方式之推動 
陸、建構閱覽卷宗正當程序,保障考試服公職權 
柒、結語——選對的人,使司法為民

第十一章 從「教考用」到「用考教」的反思

     探討產學落差

摘 要
壹、前 言
貳、教考用與應試教育
參、用考教與職能指標
肆、彈性多元考試縮短產業落差所作努力
伍、結 語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董保城
現職

考選部部長


學歷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考選部代理部長、考選部政務次長、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國立政治大學總務長、總統府訴願委員會委員、教育部訴願委員會委員、台灣行政法學會常務理事、法治斌學術基金執行長。


著作成果

憲法新論、國家責任法、行政法講義、法治與權利救濟、教育法與學術自由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01623009
ISBN13 / 9789862555996
ISBN10 / 9862555998
EAN貨碼 / 9789862555996
頁數 / 312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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