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大師教你有系統研讀經論
呂澂大師和印順法師並稱
「當代佛學雙璧」
藍吉富老師讚譽:「呂澂大師實為二十世紀中國佛學界的第一人。」
呂澂大師在民國動盪時期興辦佛學院,為了有系統地培育佛子,他將自身融會貫通的學識,編列出一套學程,教導學生次第研讀經、律、論三藏。
更了不起的是呂澂大師在帶領研讀時,簡潔扼要點出該經該論之重點,又可比對其他經論,最後還能指出某些不合理之處。講解經論這些精華,皆收錄到這套書籍裡面。
呂澂大師和印順法師並稱
「當代佛學雙璧」
藍吉富老師讚譽:「呂澂大師實為二十世紀中國佛學界的第一人。」
呂澂大師在民國動盪時期興辦佛學院,為了有系統地培育佛子,他將自身融會貫通的學識,編列出一套學程,教導學生次第研讀經、律、論三藏。
更了不起的是呂澂大師在帶領研讀時,簡潔扼要點出該經該論之重點,又可比對其他經論,最後還能指出某些不合理之處。講解經論這些精華,皆收錄到這套書籍裡面。
產品目錄
上冊
前言:呂澂居士的生平與學術成就
佛學院的要旨
玄奘、義淨大師所傳的五科佛學
佛學必修五科研讀次第
如何研讀佛學必修五科次第
法句經講要
阿毗曇心論頌講要
能斷金剛般若經講要
菩提資糧論頌講要
摩訶衍寶嚴經講要
辯中邊論講要
下冊
勝鬘夫人師子吼經講要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
清淨毗尼方廣經講要
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
羯磨
解脫道論分別定品講要
六門教授習定論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講要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講要
入楞伽經講記
前言:呂澂居士的生平與學術成就
佛學院的要旨
玄奘、義淨大師所傳的五科佛學
佛學必修五科研讀次第
如何研讀佛學必修五科次第
法句經講要
阿毗曇心論頌講要
能斷金剛般若經講要
菩提資糧論頌講要
摩訶衍寶嚴經講要
辯中邊論講要
下冊
勝鬘夫人師子吼經講要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
清淨毗尼方廣經講要
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
羯磨
解脫道論分別定品講要
六門教授習定論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講要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講要
入楞伽經講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呂澂
江蘇省丹陽縣人。字秋逸(又字秋一、鷲子)。出生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十四歲時開始自修內典。十八歲時,到南京金陵刻經處的佛學研究部隨歐陽漸學佛學。這是他一生生命的重要轉捩點。從此,唯識學大師歐陽漸得到一位「超敏縝密」(歐陽漸語)的傳人,而呂澂一生中的後面七十五年,也從此奉獻在佛學研究領域裡。
呂澂二十二歲開始協助歐陽漸籌辦支那內學院。到歐陽逝世後,曾先後出任該院的教務長及院長等職。中共政權成立後,他續掌院務,到 1952年該院停辦為止。此外,在世俗職務方面,他也曾擔任中共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後改名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委員,及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等職。
呂澂(時七十歲)從「文革」開始以後,就不曾有過新著問世。他的身體還算健康,到九十一歲時還曾向訪者自謂「耳聰目明」,且能研討佛學問題,可見他在七十歲時是肯定有著述能力的。可惜從那時開始即告封筆。從1971年起,呂澂即卜居於清華大學的清華園,直到去世為止。
他的著述,在文革過後,先後曾由他的學生加以整理出版。其中,較早的有談壯飛整理的《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張春波整理的《因明入正理論講解》。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40477003
ISBN13 / 9789574472642
ISBN10 / 9574472647
EAN貨碼 / 9789574472642
頁數 / 78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