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導論 (第2版/修訂本)

中國文化史導論 (第2版/修訂本)

期:
2018/05/31
79
35027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中國之將來,如何把社會政治上種種制度來簡化,使人才能自由發展,這是最關緊要的。但這不是推倒一切便可以成功,重要的不在推倒,在建立。

--錢穆



中國文化問題,已不僅為中國人所熱烈討論之問題,

抑且為全世界關心人類文化前途者所注意。



「中國文化,表現在中國已往全部歷史過程中,除卻歷史,無從談文化。我們應從全部歷史之客觀方面來指陳中國文化之真相。」
--錢穆


國學大師錢穆繼《國史大綱》後,

第一部有系統闡述他對中國文化看法的著作,

也是他一生中重要的學術代表作。



本書所述、所涉甚廣,主要包括:

中國文化之地理環境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獨特的中國文化性格、中國文化發展演變的歷程、古代中國的國家民族宗教等觀念、中國文化面臨的挑戰等等重大問題。



在論述這些問題的過程中,錢穆先生以他獨特視角對中西文化予以了系統的比較,在對比中擷取出中國文化的特殊價值,並主張偏重人文的中國文化,應該積極向偏重科學的西方文化學習,以因應在西方文化浪潮衝擊下日益嚴重的文化危機。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弁言 
修訂版序 
第一章 中國文化之地理背景 
第二章 國家凝成與民族融和 
第三章 古代觀念與古代生活 
第四章 古代學術與古代文字 
第五章 文治政府之創建 
第六章 社會主義與經濟政策 
第七章 新民族與新宗教之再融和 
第八章 文藝美術與個性伸展 
第九章 宗教再澄清民族再融和與社會文化之再普及與再深入 
第十章 中西接觸與文化更新 

附錄 中國文化傳統之演進 
補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錢穆(1895-1990)

錢穆先生字賓四,歷史學家、儒家學者、教育家。與呂思勉、陳垣、陳寅恪並稱為嚴耕望所評選的「現代四大史學家」。美國耶魯大學讚譽錢穆先生為:「一個古代文化的代表人和監護者」。

七歲時入私塾讀書,十八歲任教於無錫三兼小學,開始教學生涯。1918年,第一本著作《論語文解》(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1923年,任教江蘇省無錫第三師範學校。1930年發表《劉向歆父子年譜》。1931年於北京大學歷史系任教,講授中國通史,於清華大學、燕京大學及北師大兼課。1935年,出版《先秦諸子繫年》。1937年任西南聯合大學教授,根據任教北京大學中國通史課程講義,開始撰寫《國史大綱》。1935年,出版《先秦諸子繫年》,1939年完成《國史大綱》書稿,1939年夏,至香港親自面交書稿給王雲五先生,1940年6月,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國史大綱》。1950年,在香港成立新亞書院。1960年赴耶魯大學講學,獲頒耶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同年赴歐訪問。1967年,遷居台北;1968年,遷入素書樓,榮膺中央研究院院士。1968年冬,中國文化大學聘先生為史研所教授,先生長年在家中授課,直至1988年因病而停止授課。1990年6月遷出素書樓,8月30日病逝於台北寓所,歸葬蘇州太湖西山湖濱。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86266004
ISBN13 / 9789570531060
ISBN10 / 9570531061
EAN貨碼 / 9789570531060
頁數 / 28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