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現象學

精神現象學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期:
2019/06/27
9
800720
查詢門市庫存
《精神現象學》特色—
●黑格爾哲學的兩個特徵,一個是「變化」,一個是「對反」。
●《精神現象學》以「精神」為內容,而以「現象學」為方法:用現象學的方法展示精神在內在的對反中變化的過程。

內容簡介

《精神現象學》特色—
●黑格爾哲學的兩個特徵,一個是「變化」,一個是「對反」。
●《精神現象學》以「精神」為內容,而以「現象學」為方法:用現象學的方法展示精神在內在的對反中變化的過程。

《精神現象學》展示「精神」亦即「意識」不斷改變它的型態的過程,內文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意識」,第二部分是「自我意識」,第三部分則包含「理性」、「精神」、「宗教」與「絕對知識」四個進一步的章節。總的來說,它們都是《精神現象學》的同一個主角,但是因為在不同階段顯現為不同的樣貌或所謂的「意識的型態」,因此被賦予不同的名稱。既然《精神現象學》展示精神的變化,那麼「展示」(Darstellung)就是本書作者的一方所使用的方法。對於《精神現象學》的展示,讀者的一方只能任由精神亦即意識開顯它自己,而不做任何的添加,而且正因為我們只做純粹的觀看,才能如實地看到精神顯現出來的現象。這個讓現象如實的、如其所是的顯現就是《精神現象學》的主旨所在;至於作者的「展示」與讀者的「不做任何添加,只有純粹觀看」,則是讓我們看到現象如實地、如其所是地顯現的方法——這就是《精神現象學》的「現象學」(Phänomenologie)的方法。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導 讀

譯者序

序言:論科學的認識活動

導 論

第一部分 意識

第一章 感性確定性,或「這一個」和意謂

第二章 知覺,或物與錯覺

第三章 力與知性,現象和超感性世界

第二部分 自我意識

第四章 自身確定性的真理

第三部分 第一卷:理性

第五章 理性的確定性和真理

第三部分 第二卷:精神

第六章 精神

第三部分 第三卷:宗教

第七章 宗教

第三部分 第四卷:絕對知識

第八章 絕對知識



黑格爾自擬的圖書廣告

黑格爾年表

主要譯名對照及索引

作者介紹

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德國哲學家,畢業於圖賓根大學,是德國19世紀觀念論哲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曾任家庭教師、紐倫堡文科中學校長、海德堡大學和柏林大學教授。



黑格爾認為絕對精神是萬事萬物的本源與基礎,它的辯證發展經歷了邏輯、自然、精神三個階段。事物的更替、發展、永恆的生命過程就是絕對精神本身。黑格爾哲學的任務和目的在展示透過自然、社會和思維體現出來的絕對精神,揭示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性,探討思維與存在的辯證關係,在觀念論的基礎上揭示二者的辯證同一。



黑格爾的其他重要作品包括:《邏輯學》、《哲學科學百科全書》、《法哲學原理》、《歷史哲學講演錄》、《美學講演錄》、《宗教哲學講演錄》、《哲學史講演錄》等。

先剛

1973年生,中國四川瀘州人。北京大學哲學學士和哲學碩士,圖賓根大學哲學博士,海德堡大學洪堡學者。現為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德國古典哲學和古希臘哲學。迄今作品有《哲學與宗教的永恆同盟》(2015)、《柏拉圖的本原學說》(2014)、《永恆與時間》(2008)、Schellings Idee der Weltalterphilosophie und seine Lehre von der Zeit(2005)等專著,以及謝林的《論人類自由的本質及相關物件》(2019)、《學術研究方法論》(2018)、《世界時代》(2018)、《哲學與宗教》(2017)、《近代哲學史》(2016),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2013)、《邏輯學》(上卷,即出)等譯著。主編二十一卷本中文版《謝林著作集》,合編二十卷本中文版《黑格爾著作集》。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77922009
ISBN13 / 9789577634054
ISBN10 / 9577634052
EAN貨碼 / 9789577634054
頁數 / 64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