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集結作者在智財權研發與科技新興議題的最新著作,有關著作權探討社群網站與著作權UGC條款之適用、我國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探討──從美國合理使用制度談起。有關商標法第一次銷售原則與實務之研究、網域搶註名稱與相關法律規範之探討、動產強制執行之法律適用與探討──以商標拍賣為例。
內容簡介
本書集結作者在智財權研發與科技新興議題的最新著作,有關著作權探討社群網站與著作權UGC條款之適用、我國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探討--從美國合理使用制度談起。有關商標法第一次銷售原則與實務之研究、網域搶註名稱與相關法律規範之探討、動產強制執行之法律適用與探討--以商標拍賣為例。
有關營業祕密法涉及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相關法規、營業祕密之實務探討。有關網路法中數位遺產相關法規與案例之探討、雲端數據發展與隱私權之探討。
篇篇期刊皆為一時之選的熱門話題,作者希冀對智財、財經、科技法律等有興趣的讀者們,提供研究心得與智慧結晶。產品目錄
第一章 社群網站與著作權 UGC條款適用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社群網站與著作權UGC條款適用現況
第三節 實務判決
第四節 社群網站員工使用守則建議內容
第五節 UGC使用條款
第六節 結論
第二章 我國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探討-從美國合理使用制度談起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合理使用之意義
第三節 美國合理使用制度的發展概況
第四節 我國合理使用之法制變遷
第五節 修法建議
第六節 結論
第三章 商標法第一次銷售原則與實務之研究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第一次銷售原則的內容與例外
第三節 美國法理論與案例
第四節 臺灣判決
第五節 結論與建議
第四章 網域搶註名稱與相關法律規範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何謂網路蟑螂
第三節 臺灣相關立法
第四節 實務介紹
第五節 結論
第五章 動產強制執行之法律適用與探討-以商標拍賣為例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何謂動產
第三節 動產之種類
第四節 其他財產權
第五節 其他財產之種類
第六節 動產強制執行之概述
第七節 查封之限制
第八節 查封之方法
第九節 查封之實
第十節 查封物之保管方法
第十一節 動產之鑑定價格
第十二節 動產之拍賣
第十三節 商標執行之案例
第十四節 結論
第六章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相關法規研析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離職後競業禁止定義
第三節 我國有關離職後競業禁止相關法規發展
第四節 美國有關離職後競業禁止相關法規
第五節 中國大陸離職後有關競業禁止相關法規
第六節 英國離職後有關競業禁止相關法規
第七節 實務上合理補償的判別檢討
第八節 結論
第七章 營業祕密之實務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營業祕密定義
第三節 我國營業祕密保護要件理論研究
第四節 我國營業祕密保護要件法律規範
第五節 實務判決
第六節 結論
第八章 數位遺產相關法規與案例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何謂數位財產
第三節 美國經驗
第四節 建議與結論
第九章 雲端數據發展與隱私權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各國對隱私權之個人資料保護與發展
第三節 雲端運算侵權之探討
第四節 大數據侵權之探討
第五節 結論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社群網站與著作權UGC條款適用現況
第三節 實務判決
第四節 社群網站員工使用守則建議內容
第五節 UGC使用條款
第六節 結論
第二章 我國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探討-從美國合理使用制度談起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合理使用之意義
第三節 美國合理使用制度的發展概況
第四節 我國合理使用之法制變遷
第五節 修法建議
第六節 結論
第三章 商標法第一次銷售原則與實務之研究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第一次銷售原則的內容與例外
第三節 美國法理論與案例
第四節 臺灣判決
第五節 結論與建議
第四章 網域搶註名稱與相關法律規範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何謂網路蟑螂
第三節 臺灣相關立法
第四節 實務介紹
第五節 結論
第五章 動產強制執行之法律適用與探討-以商標拍賣為例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何謂動產
第三節 動產之種類
第四節 其他財產權
第五節 其他財產之種類
第六節 動產強制執行之概述
第七節 查封之限制
第八節 查封之方法
第九節 查封之實
第十節 查封物之保管方法
第十一節 動產之鑑定價格
第十二節 動產之拍賣
第十三節 商標執行之案例
第十四節 結論
第六章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相關法規研析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離職後競業禁止定義
第三節 我國有關離職後競業禁止相關法規發展
第四節 美國有關離職後競業禁止相關法規
第五節 中國大陸離職後有關競業禁止相關法規
第六節 英國離職後有關競業禁止相關法規
第七節 實務上合理補償的判別檢討
第八節 結論
第七章 營業祕密之實務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營業祕密定義
第三節 我國營業祕密保護要件理論研究
第四節 我國營業祕密保護要件法律規範
第五節 實務判決
第六節 結論
第八章 數位遺產相關法規與案例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何謂數位財產
第三節 美國經驗
第四節 建議與結論
第九章 雲端數據發展與隱私權之探討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各國對隱私權之個人資料保護與發展
第三節 雲端運算侵權之探討
第四節 大數據侵權之探討
第五節 結論
作者介紹
現職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
臺中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事評審委員會委員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美國賓州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員
經歷
行政院經建會法規小組副研究員
神達電腦機構總管理處法務專員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臺灣評鑑協會科技大學&技術學院評鑑委員(召集人)
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訪視活動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中國大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臺中市地政士公會顧問
司法院法官學院講座
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統合視導委員(分組召集人)
專書著作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
論我國經濟間諜法立法之必要性-以美國法制為中心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
智慧財產權論叢-第壹輯
智慧財產權論叢-第貳輯
營業祕密法
財經法研究的新軌跡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修訂再版)
圖解著作權法
智慧財產權法新觀點
圖解專利法(修訂再版)
圖解著作權法(修訂再版)
圖解智慧財產權(修訂再版)
案例式營業祕密法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科技時代新思維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著作權之抄襲與侵害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智財法發展新趨勢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透視營業祕密與競業禁止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智財法與財經科技的交錯
學術期刊論文超過100篇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
臺中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事評審委員會委員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美國賓州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員
經歷
行政院經建會法規小組副研究員
神達電腦機構總管理處法務專員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臺灣評鑑協會科技大學&技術學院評鑑委員(召集人)
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訪視活動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中國大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臺中市地政士公會顧問
司法院法官學院講座
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統合視導委員(分組召集人)
專書著作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
論我國經濟間諜法立法之必要性-以美國法制為中心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
智慧財產權論叢-第壹輯
智慧財產權論叢-第貳輯
營業祕密法
財經法研究的新軌跡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修訂再版)
圖解著作權法
智慧財產權法新觀點
圖解專利法(修訂再版)
圖解著作權法(修訂再版)
圖解智慧財產權(修訂再版)
案例式營業祕密法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科技時代新思維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著作權之抄襲與侵害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智財法發展新趨勢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透視營業祕密與競業禁止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智財法與財經科技的交錯
學術期刊論文超過100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70093003
ISBN13 / 9789577634061
ISBN10 / 9577634060
EAN貨碼 / 9789577634061
頁數 / 32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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