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教育原理

兒童教育原理

On Education: Especially in Early Childhood

期:
2022/08/27
79
350276
查詢門市庫存
全書以回探本體論的角度為品性議題訂出基調,作為後續研提教育作為的基礎,所提出的教育見解與學理相互貫串,論證有據,是十分適合家長育兒與教育工作者研讀的經典著作。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羅素(Bertrand Russell)是英國著名的哲學家、數學家和邏輯學家,著作涉獵的範疇多元,曾於1950年獲頒諾貝爾文學獎。羅素與民初中國的發展素有淵源,在企圖引進西方文明以協助轉變為現代化國家之際,杜威(John Dewey)、羅素分別在1919與1920年獲邀至中國講學,被當時中國知識界稱為西方「德先生」和「賽先生」的化身。羅素結束中國講學回到英國之後,並於1922年出版專著《中國問題》,系統地闡述對中國發展的見解,除分析長期閉關鎖國政策下的中國面對西方文明衝擊的發展困境,也明確地指出中國不應選擇完全屈從西方文明的發展路徑。
本書是羅素僅有的教育專著。他以兩次世界大戰的親身經歷,體會到貪婪者企圖藉由戰爭滿足私慾的野心,將人類啟動戰爭的原因直指源於教養不當。本書原名主標題雖是「論教育」,但有關品性及其教育方法,則是貫穿全書的主軸,顯示他期盼透過啟蒙教育來培育人的品性與理性,從源頭根絕人類的貪婪與私慾。全書以回探本體論的角度為品性議題訂出基調,作為後續研提教育作為的基礎,所提出的教育見解與學理相互貫串,論證有據,是十分適合家長育兒與教育工作者研讀的經典著作。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緒 論
第一篇 教育的理想
第一章 近代的教育理論
第二章 教育的目的
第二篇 品性教育
第三章 一歲兒童
第四章 恐懼
第五章 遊戲和想像
第六章 建設
第七章 自私
第八章 誠實
第九章 懲罰
第十章 兒童友伴的重要
第十一章 愛與同情
第十二章 性教育
第十三章 幼兒園
第三篇 知識教育
第十四章 一般原則
第十五章 十四歲以前的課程
第十六章 最後的學年
第十七章 日間學校與寄宿學校
第十八章 大學
結 論

作者介紹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

英國哲學家、數學家和邏輯學家。畢生計有四十餘部著作,涉及領域涵蓋了哲學、數學、科學、倫理學、社會學、教育學、歷史學、宗教以及政治學等,1950年以曾發表諸多擁護人道主義理想,以及思想自由多元且富重要性的作品,獲頒諾貝爾文學獎。作品計有《數學原理》(1910-1913)、《哲學的問題》(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 1911)、《心靈的分析》(The Analysis of Mind, 1921)、《兒童教育原理》(On Education: Especially In Early Childhood, 1926)、《征服幸福》(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 1930)、《教育與社會秩序》(Education and Social Order, 1932)、《西洋哲學史》(The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1945)、《人類有未來嗎?》(Has Man a Future, 1961)等。

謝曼、周意彪

謝曼、周意彪

民國初年翻譯家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238675007
ISBN13 / 9786263430648
ISBN10 / 6263430648
EAN貨碼 / 9786263430648
頁數 / 232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5X1.2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