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620558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是羅素知識論的早期代表作;書中區分兩種形式的知識論:第一種形式的知識論把我們的知識作為當然的東西接受下來,並把它構想為有機體的一種狀態;第二種形式的知識論,也即通常所謂的認識論。它從詞、詞性、句子、句法到邏輯命題,從事實、經驗、認知、知識、意義、真理到形而上學,告訴讀者應該如何提問。
內容簡介
本書是羅素知識論的早期代表作;書中區分兩種形式的知識論:第一種形式的知識論把我們的知識作為當然的東西接受下來,並把它構想為有機體的一種狀態;第二種形式的知識論,也即通常所謂的認識論。它從詞、詞性、句子、句法到邏輯命題,從事實、經驗、認知、知識、意義、真理到形而上學,告訴讀者應該如何提問。涉及的兩大主要問題即意義問題與真理問題,是整個分析哲學的核心問題。
產品目錄
導讀
譯者序
前言
導論
章 詞是什麼
第二章 句子、句法和詞性
第三章 描述經驗的句子
第四章 物件語言
第五章 邏輯語詞
第六章 專名
第七章 自我中心殊相詞
第八章 知覺與知識
第九章 認識論的前提
第十章 基本命題
第十一章 事實的前提
第十二章 對涉及命題的問題的分析
第十三章 句子的含義
第十四章 作為表達的語言
第十五章 句子所“指示”的
第十六章 真與假:初步的討論
第十七章 真理與經驗
第十八章 一般信念
第十九章 外延性與原子性
第二十章 排中律
第二十一章 真理與證實
第二十二章 意義與證實
第二十三章 有保證的可斷言性
第二十四章 分析
第二十五章 語言與形而上學
索引
羅素年表
譯者序
前言
導論
章 詞是什麼
第二章 句子、句法和詞性
第三章 描述經驗的句子
第四章 物件語言
第五章 邏輯語詞
第六章 專名
第七章 自我中心殊相詞
第八章 知覺與知識
第九章 認識論的前提
第十章 基本命題
第十一章 事實的前提
第十二章 對涉及命題的問題的分析
第十三章 句子的含義
第十四章 作為表達的語言
第十五章 句子所“指示”的
第十六章 真與假:初步的討論
第十七章 真理與經驗
第十八章 一般信念
第十九章 外延性與原子性
第二十章 排中律
第二十一章 真理與證實
第二十二章 意義與證實
第二十三章 有保證的可斷言性
第二十四章 分析
第二十五章 語言與形而上學
索引
羅素年表
作者介紹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
二十世紀英國哲學家、數理邏輯學家、歷史學家,無神論或者不可知論者。羅素被認為是與弗雷格、維根斯坦和懷特海一同創建了分析哲學。他與懷特海合著的《數學原理》對邏輯學、數學、集合論、語言學和分析哲學有著巨大影響。1950年,羅素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以表彰其「多樣且重要的作品,持續不斷的追求人道主義理想和思想自由」。作品有《幸福之路》、《西方哲學史》、《數學原理》、《物的分析》等。
賈可春
賈可春,2001年6月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系,獲外國哲學專業博士學位。目前從事哲學教學與研究,研究方向為當代英美分析哲學及語言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與西方哲學比較,主要興趣為羅素、蒯因及湯瑪斯•內格爾等人的哲學。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
二十世紀英國哲學家、數理邏輯學家、歷史學家,無神論或者不可知論者。羅素被認為是與弗雷格、維根斯坦和懷特海一同創建了分析哲學。他與懷特海合著的《數學原理》對邏輯學、數學、集合論、語言學和分析哲學有著巨大影響。1950年,羅素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以表彰其「多樣且重要的作品,持續不斷的追求人道主義理想和思想自由」。作品有《幸福之路》、《西方哲學史》、《數學原理》、《物的分析》等。
賈可春
賈可春,2001年6月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系,獲外國哲學專業博士學位。目前從事哲學教學與研究,研究方向為當代英美分析哲學及語言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與西方哲學比較,主要興趣為羅素、蒯因及湯瑪斯•內格爾等人的哲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214613009
ISBN13 / 9786263178915
ISBN10 / 6263178914
EAN貨碼 / 9786263178915
頁數 / 528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