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繞樑30年: 見證台灣文學 1978-2008

九歌繞樑30年: 見證台灣文學 1978-2008

出版日期:
2008/09/30
79
200158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完整呈現九歌由「五小」到文化事業群,堅持文學出版的30年歷程。欣賞之餘,並可為研究台灣文學必備之參考。適合大學現代文學研究系所研讀及圖書館研究珍藏。
本書敘述九歌出版社成立三十年的歷史,從創立的初衷,詳細介紹各時期不同的發展重點與目標,堅持理念,走過一九七八到二○○八年,見證台灣文學不同的歷程。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上篇、九歌事業主體介紹
前言
壹、組織架構
一、出版社為本體
1、九歌出版社(1978)
2、健行文化公司(1987)
3、天培文化公司(1998)
二、九歌文教基金會為回饋
1、推廣文學活動
2、設立「現代少兒文學獎」
3、協助藝文人士
三、九歌文學書屋為展示
四、九歌文學網為介面
貳、發展歷程
第一個十年 1978至1986年
一、1978至1986的文化環境
二、豐懋多姿的文學--九歌出版社
 1、九歌文庫(1978-1986)
 2、九歌叢刊(1978-1986)
 3、關注本土兒童文學--《九歌兒童書房》(1983.3)
 4、文宣品之一:《九歌雜誌》
第二個十年 1987至1997
一、1987至1997的文化環境
二、切合需求的生活--健行文化
1、「生活叢書」
2、「保健叢書」
3、「現代企業經營寶典」
三、九歌文庫--開啟「九歌譯叢」
四、九歌叢刊--帶動宗教散文
第三個十年 1998-
一、1998年以後的文化環境
二、風簷展書讀的青春--天培文化
1、人與大自然的對話--「綠種子系列」
2、文字外的風景--「原色調系列」
3、與世界接軌--「閱世界系列」
4、大膽嚐新--「Shadow」系列、「Chick Lit」系列
三、九歌對少年持續的關注--「飛躍青春」
四、九歌對文學不變的堅持--重溫經典
1、以文類而編:「典藏小說」、「新世紀散文家」、「典藏散文」
2、依作家而成:「名家名著選」、「作家作品集系列」
五、九歌將通識教育社會化的舉動--「教室系列」圖書
六、健行文化對新世紀智慧的啟動
1、「學習館」
2、「新世紀智慧館」
下篇、出版品特色
一、建構文學史根基的《年度散文選》、《年度小說選》、《年度童話選》
1、《年度散文選》
2、《年度小說選》
3、《年度童話選》
二、總結文學經驗的《中華現代文學大系》、《新詩三百首》、《台灣文學20年集(1978-1998)》、《台灣文學30年菁英選》
1、中華現代文學大系
2、新詩三百首
3、《台灣文學20年集(1978-1998)》
4、《台灣文學30年菁英選》
三、重資巨著的翻譯書籍--《尤利西斯》、《神曲》
1、尤利西斯
2、神曲
四、慧眼視作之出屢
五、文壇啼聲之作多
六、獎項加冕之作眾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汪淑珍
中央大學中國文學博士。現為親民技術學院助理教授。研究領域以現代文學、文學出版為主。編有《大專國文選》、《台灣印象--台灣文學中的地區風采》著有《文學引渡者--林海音及其出版事業》。發表多篇現代/台灣文學、文學出版篇章。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374030001
ISBN13 / 9789574445479
ISBN10 / 957444547X
EAN貨碼 / 9789574445479
頁數 / 22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