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本書《民法總則》是作者於民國56年大學時期開始學習法律之心得。其中,於64年起開始擔任律師18年,以及於67年開始擔任教職30多年來,課堂上之講義,辦案心得與教學經驗等,經年累月,並參閱諸多師長著作學說,法院判決整理而得,在探討民法總則之學術思想與觀點時,力求準確、完整,並對諸家學說,詳加附註,將研究論文成果,付諸文字,撰集成冊。民法總則條文共152條,分為7章,包括法例、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等。本書內容以上開條文之解釋以及法院判決為準。其中盡量以簡明之文字,闡釋理論與解說案例,配合大學法律系或研究所學生課程之一般進度,上下二學期,共4學分,將全書分為各自獨立之40篇論文。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吳光明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奧地利維也納大學訪問學者、德國慕尼黑大學訪問學者、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學者、加拿大卡加利大學訪問學者、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榮獲2003年美國Fulbright獎學金、赴美參加美國仲裁協會之仲裁人教育訓練
經歷:
兼任教職(民國71年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改制為國立臺北大學)學務處課外組組長、總務主任、主任秘書、法律專業研究所所長等、律師(民國64年至82年)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國立臺北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召集人
兼職: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仲裁法審訂編纂、法務部「仲裁法」修正委員、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兼財務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355883008
ISBN13 / 9789571450360
ISBN10 / 9571450367
EAN貨碼 / 9789571450360
頁數 / 557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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