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的音樂律動遊戲 (第2版)

創意的音樂律動遊戲 (第2版)

出版日期:
2009/07/05
95
300285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幼兒音樂教育是文化創意重要的一環,幼兒喜愛音樂律動遊戲是他們的天性,同時他們更擁有獨特的創意想像能力。擔任幼兒音樂教學的教師,若能把握幼兒這項特有的能力,再加上創意的引導方式,不難從中啟發幼兒的創意因子。   創意常被貶抑成可以速食的技巧,因此,談創意必須強調建立在踏實的知識基礎上。創意教育的目的,應在培養適應和開創未來的能力,不應只教導如何複製現有知識,更需要教導如何創新。基於此,本書論著的初衷即是希望藉由創意的音樂活動,培養有創意的教師,帶出幼兒更多的想像與創新的能力。   本書曾榮獲台灣省獎勵教育人員研究佳作獎,主要內容由筆者設計一套能提昇幼兒創造潛能的「音樂律動遊戲」主題活動,希望藉著本書的指引,能提供教師在設計音樂律動遊戲課程時之參考,提昇活動設計的能力與信心,並從實際教學嘗試的經驗中獲得繼續成長的動力。書中所強調的創意音樂律動遊戲課程,主要是以奧福和達克羅采音樂及律動教學法為設計之基礎,強調以遊戲的方式,將音樂融入節奏、律動、戲劇、美術之統合自我表現藝術教學方案。二版除了修正部分課程內容,並增加「洞洞遊戲」、「聖誕節」兩個主題活動。   本書活動設計部分之教材資源請參考筆者部落格「跳躍的音樂盒」: http://www.wretch.cc/blog/huang4723,有任何教學上的問題,歡迎利用此部落格做交流!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章 藝術教育對創造力的影響

壹、藝術與創造力的關係

貳、藝術教育與人的持續性發展

第二章 如何從音樂律動遊戲活動中啟發孩子的創造力

壹、教師如何運用適當的方法啟發孩子的創造力

貳、教學活動設計可參考之創造性教學策略

參、音樂欣賞與發表的設計與教學

肆、音樂劇場實務

伍、在音樂活動中繪本的運用

第三章 音樂在幼兒發展過程中的角色模式

壹、音樂與聽覺發展的關係

貳、音樂與概念發展的關係

參、音樂與認知發展的關係

第四章 創意的音樂律動遊戲課程設計之基本理念

壹、奧福音樂教學法

貳、達克羅采音樂教學法

參、評量依據──美國MENC音樂課程標準

肆、創意的音樂律動遊戲課程評估與創造行為評量

第五章 活動設計範例

1 克難家族

2快樂的肢體活動

3貪玩的螞蚱

4好忙的蜘蛛

5有趣的呼拉圈

6白鷺鷥

7肢體的探索遊戲

8森林的探險

9彩虹魚

10神奇的彩帶──變變變

11蓋房子

12月亮的故事

13好餓的毛毛蟲

14小泡泡旅行去

15巫婆來了

16尋寶遊戲

17諾亞方舟

18春天的腳步

19雨滴和彩虹

20聖誕節

21洞洞遊戲

作者介紹

學歷: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專長:兒童藝術教育及幼教課程與教學)

   奧地利薩爾茲堡國際奧福音樂教育研究

   英國劍橋安格麗亞大學兒童音樂教育研究

   美國北加州州立大學奧福音樂教育研究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國際奧福音樂教育研究

經歷:國立頭城家商幼保科主任及音樂律動專任教師二十七年

   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幼教系推廣教育班音樂律動講師

   私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班幼教課程模式講師

各界推薦

http://www.psy.com.tw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437141002
ISBN13 / 9789861912851
ISBN10 / 9861912851
EAN貨碼 / 9789861912851
頁數 / 208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