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新譯暨心靈藥方

老子道德經新譯暨心靈藥方

出版日期:
2014/08/28
9
360324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這是林安梧教授講學老子《道德經》三十餘年的心靈證會,閃耀著哲學智慧的光芒。每章譯文後,附有作者參悟老子《道德經》後,給現代人開出的心靈藥方。 「道」為根源,「德」為本性。順其根源,合其本性,這就叫道德。「道德」不是強制,道德是生長,合乎自然本性的生長。 「天地有道,人間有德」,不是以人中心,而是「三才者,天地人」;不是「以心控身」,而是「身心一如」;不是心靜自然涼,而是自然涼了心也就靜了。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代序:傾聽經典的聲音 
老子道德經第 一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二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三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四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五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六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七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八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九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一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二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三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四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五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六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七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八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十 九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二 十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一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二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三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四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五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六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七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八 章 
老子道德經第 廿 九 章 
老子道德經第 三 十 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一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二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三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四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五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六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七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八章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九章 
老子道德經第 四 十 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一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二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三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四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五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六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七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八章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九章 
老子道德經第 五 十 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一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二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三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四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五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六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七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八章 
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九章 
老子道德經第 六 十 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一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二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三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四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五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六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七章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八章 
第六十九章 
第 七 十 章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三章 
第七十四章 
第七十五章 
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七章 
第七十八章 
第七十九章 
第 八 十 章 
第八十一章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安梧
臺灣大學首位哲學博士,元亨書院創辦人。現任慈濟大學教授兼宗教與人文研究所所長、尼山聖源書院副院長。教育部大學評鑒規畫委員。曾先後擔任臺灣清華大學教授兼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南華大學哲學所創所所長、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鵝湖》主編及社長、《思與言》主編、同濟大學中國思想與文化研究院院長,以及大陸多所高校客座教授。



他主要的研究領域是儒道佛三教經典、比較哲學、哲學人性論、文化心理學、比較宗教學。最關心的是「話語的異化」及其「存有的歸覆」之可能。著作有:《王船山人性史哲學之研究》、《存有、意識與實踐》、《中國近現代思想觀念史論》、《中國宗教與意義治療》、《儒學革命》、《儒學與中國傳統社會之哲學省察》、《道的錯置》、《臺灣文化治療》、《牟宗三前後:當代新儒家哲學思想史論》、《佛心流泉》、《金剛般若與生命療癒──《金剛經》華山九一講記》等。上世紀九十年代起,林教授提出「後新儒學」引發海內外學界熱烈迴響與討論研究,被譽為繼牟宗三之後,最具創造力的思想家。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903454001
ISBN13 / 9789577398567
ISBN10 / 9577398561
EAN貨碼 / 9789577398567
頁數 / 264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