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劇沒有故事,只有兩個人物,一個稱為「這主」,另一個稱為「那主」。開始時,「這主」因為火車誤點,信步到了一個藝術館流覽,不料館方未經警告就提前鎖門,將他關在裡面。他徒然抗議之餘,針對當代藝術大發議論,認為藝術家和藝術評論家都是故弄玄虛,欺世盜名,結果導致藝術低落,連累真正的藝術也面臨死亡。隨著這死亡一念,那主(這主的思想投射)出現,逐漸引導這主懸樑自盡,全劇也就此結束。
劇名原名是 Le Queteur de la Mort , 由高行健自己撰寫中文版出版,將劇名訂為《叩問死亡》。我們說「死亡叩問」時,一般都表示是生命到了盡頭,但是在這個劇名裡,死亡反而成為被「扣問」的對象,不是主動來訪,勾人魂魄。這個劇名非常妥當,因為全劇的重點正是從各個層面探討死亡的本質。生與死是人生旅程的起點和終站,所以本劇反過來看也在追究生命的終極意義。
那主與其說是一個人物,不如視為這主部分思想的投影。他反覆說明的,只是生之無聊與死的必至。這主一再反駁或抗拒這個消極觀點,但在最後終於放棄了生存的最後防線。這兩人的攻防之戰,使全劇很像一篇討論生死的哲學論文,被歐洲媒體譽為「打開世界戲劇的另一種窗口」。
作者簡介
高行健
1940年生於江西贛縣,祖籍江蘇泰州。小說家、戲劇家、畫家,現居巴黎。著有長篇小說《靈山》、中篇小說集《有隻鴿子叫紅唇兒》、短篇小說集《給我老爺買魚竿》;劇作十八種,分別收集在《高行健戲劇集》、《山海經傳》、《高行健戲劇六種》、《周末四重奏》等書中;論著有《現代小說技巧初探》、《對一種戲劇的追求》、《沒有主義》、《論寫作》。他的作品已被譯為十多種文字出版,他的劇作也在法、德、英、美、義、奧、瑞典、波蘭、南斯拉夫、羅馬尼亞、日、澳大利亞、乃至於非洲的象牙海岸、多哥、貝寧、以及台灣和香港一再上演,還在歐洲、亞洲、美洲、許多國家舉辦了他的水墨畫數十次個人畫展,出版的畫冊有《另一種美學》、《高行健水墨作品》、《墨趣》、《墨與光》、《飄零鳥》等。
劇名原名是 Le Queteur de la Mort , 由高行健自己撰寫中文版出版,將劇名訂為《叩問死亡》。我們說「死亡叩問」時,一般都表示是生命到了盡頭,但是在這個劇名裡,死亡反而成為被「扣問」的對象,不是主動來訪,勾人魂魄。這個劇名非常妥當,因為全劇的重點正是從各個層面探討死亡的本質。生與死是人生旅程的起點和終站,所以本劇反過來看也在追究生命的終極意義。
那主與其說是一個人物,不如視為這主部分思想的投影。他反覆說明的,只是生之無聊與死的必至。這主一再反駁或抗拒這個消極觀點,但在最後終於放棄了生存的最後防線。這兩人的攻防之戰,使全劇很像一篇討論生死的哲學論文,被歐洲媒體譽為「打開世界戲劇的另一種窗口」。
作者簡介
高行健
1940年生於江西贛縣,祖籍江蘇泰州。小說家、戲劇家、畫家,現居巴黎。著有長篇小說《靈山》、中篇小說集《有隻鴿子叫紅唇兒》、短篇小說集《給我老爺買魚竿》;劇作十八種,分別收集在《高行健戲劇集》、《山海經傳》、《高行健戲劇六種》、《周末四重奏》等書中;論著有《現代小說技巧初探》、《對一種戲劇的追求》、《沒有主義》、《論寫作》。他的作品已被譯為十多種文字出版,他的劇作也在法、德、英、美、義、奧、瑞典、波蘭、南斯拉夫、羅馬尼亞、日、澳大利亞、乃至於非洲的象牙海岸、多哥、貝寧、以及台灣和香港一再上演,還在歐洲、亞洲、美洲、許多國家舉辦了他的水墨畫數十次個人畫展,出版的畫冊有《另一種美學》、《高行健水墨作品》、《墨趣》、《墨與光》、《飄零鳥》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54874001
ISBN13 / 9789570827064
ISBN10 / 9570827068
EAN貨碼 / 9789570827064
頁數 / 9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