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彥的私房畫

曹俊彥的私房畫

一個愛畫畫孩子的童年往事

9
28025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1.由曹俊彥老師親自口述、繪圖,將這位兒童文學界的點子王的童年往事,歷歷呈現。
2.戰時的北投與戰後初期的大稻埕、淡水河、延平北路、波麗路西餐廳等,都在故事中一一呈現,除了是傳記之外,也是一次台灣舊有時光之旅,可以感受那個時代的氛圍與向上精神。
3.附錄了曹俊彥老師具代表性的創作圖集,除了欣賞曹老師的創作之外,也是創意點子的精彩示範。


【傳主與撰文者的話】

聽說喜歡回憶,喜歡談過去的事,是因為有了年紀,開始珍惜曾經有過的歲月,這一點我不否認。但是,更重要的是當我在敘述過去時,發現聽眾正在滿足他們對那個將消失的年代的好奇。他們也探索著,什麼樣的經歷,塑造了現在的我。——曹俊彥

七十歲的曹老師像一棵大樹,一層層的年輪,是他全然活過的人生印記,有趣的是,他隨時可以細數心中刻印的記憶,特別是精彩的童年,這會不會是他能一直保有童心的秘密呢?——游珮芸


【內容簡介】

他的兒童文學美術經歷,
是台灣童書的同步發展史;
他的童年成長故事,
更是一部充滿時代況味的黑白電影。

半睡半醒的尿尿小童、黃昏的一碗鹹糜、一粒飯釣魚記、延平北路的「美術教室」、印刷廠的小學徒……聽兒童文學界的老頑童、書刊編輯的點子大王──曹俊彥,打開天窗,娓娓道來的童年往事,並以一幅幅手繪的私房畫,呈現宛如電影般的台灣故事。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曹俊彥 口述、繪圖
圖畫書創作家、資深童書編輯、台灣兒童文學教育推廣者。



一九四一年出生於台北大稻埕。大稻埕興盛的文化活動,成為他日後創作的啟蒙。五歲就讀永樂國小附設幼稚園,接觸到日本的「紙芝居」及雜誌繪本。十三歲幫姊姊婆家的印刷廠編繪附在零食後面的小小圖畫書,並至綠地印刷廠當學徒,第一次看到世界美術全集。



之後歷經東方中學、台北師範藝術科的學校生涯,於一九六二年分發到永樂國小任教,負責繪製每週中心德目漫畫。一九六四年,繪製第一本圖畫書《小紅計程車》。一九七一年結束教職,歷任中華兒童讀物編輯小組美術編輯、信誼基金會總編輯、自由創作者等。



從事兒童文學美術五十年,不但是創作量多樣豐碩的創作者、經驗豐富的資深編輯,也是教育推廣者,被譽為台灣兒童文學界的點子王,書、寫、編、說、教的台灣兒童書界全能達人。目前已出版兩百多本圖畫書和插畫書。

游珮芸 企劃、採訪撰文
台大外文系畢業,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學人文科學博士。



出生在台北。住過東京、京都多年,旅行過世界二十多國,現在落腳台東,任教於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



曾以鄭小芸之筆名譯有謝爾.希爾弗斯坦的《閣樓上的月光》、《一隻向後開槍的獅子》、《愛心樹》、《往上跌了一跤》、《人行道的盡頭》、《每一種料都加》等書,也是Mini & Max系列的企劃主編,譯有系列中的《大海的朋友》、《夢納生的夢》、《草原的朋友》;著有《日治時期台灣的兒童文化》、《宮崎駿動畫的「文法」》,編著有《大家來談宮崎駿》。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30647003
ISBN13 / 9789862940372
ISBN10 / 9862940379
EAN貨碼 / 9789862940372
頁數 / 14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3X19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