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壓抑的天才: 錢鍾書與現代中國

被壓抑的天才: 錢鍾書與現代中國

期:
2020/08/17
9
560504
查詢門市庫存
★錢鍾書一百一十歲冥誕紀念新版
★國立清華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楊佳嫻.專文推薦
第一手接觸,詳細資料考察,以及雅致文筆,湯晏先生寫出了最好看、最可信的錢鍾書傳記。──楊佳嫻

內容簡介

您的《錢鍾書傳》快要出版了,我向您賀喜。您孜孜矻矻為他寫傳,不採用無根據的傳聞,不憑「想當然」的推理來斷定過去,力求歷史的真實;遇到不確切的事,不憚其煩地老遠一次次來信問我,不敢強不知以為知。我很佩服您這種精神。
──楊絳致湯晏函

錢鍾書是一個現象級人物,美譽環繞:「民國第一才子」、「文化崑崙」、「學貫中西」;余英時稱他是「中國古典文化在二十世紀最高的結晶之一」,清華師友都說他是「天才」。但這樣一個天才,曾有長達三十年時間,在兩岸湮沒無聞,直到八〇年代臨老才獲得應有重視。時代為何辜負了他?本書作者湯晏,秉持史家作傳嚴謹精神,以簡潔流暢之筆,勾勒錢鍾書一生命運流轉。前半部述其秀異天賦的展現,後半部講他在極權統治之下,天賦異稟卻無法發揮,淪為「被壓抑的天才」。
錢鍾書出生於一九一〇年江蘇無錫書香世家。一年多後,溥儀退位,中國兩千年帝制瓦解,顛簸走上成為現代國家的荊棘之路。降生在此重大歷史節點的錢鍾書,其人生轉折乃至著述軌跡,均與現代中國連番巨變緊繫相連。他大學讀清華外文系,後又遠赴英國留學、法國遊學,是因新時代的知識分子已不能只懂舊學,必須掌握西學。匆匆由巴黎返國,是因中日戰爭愈趨白熱,惟恐回不了家。寫就《談藝錄》,是因珍珠港事變後上海落入日軍手裡,他被困淪陷區,欲抒憂患心事。《圍城》之後再無小說問世,是因一九四九年他選擇留在新中國,政治肅殺氣氛漸重,創作變得太危險。八〇年代掀起「錢鍾書熱」,則是因文革結束、思想解禁,他的舊作終得重新出版,迴響廣大。錢鍾書與現代中國,兩者命運實互為倒影。
本書原名《民國第一才子錢鍾書》(2001),今年(2020)是錢鍾書一百一十歲冥誕,特推出增訂新版,以饗讀者。湯晏先生與錢鍾書夫婦長年書信往返,孜孜矻矻求證,這既是作者忠實態度的明據,也為後繼錢學研究者留下珍貴史料。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楊絳先生函
替天才立傳,為歷史補光──一部翔實雅致的錢鍾書傳記/楊佳嫻
春山版自序
引言
第一章 幼年,一九一〇至一九二九
第二章 父親錢基博(1887-1957)
第三章 清華才子,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三
第四章 青年講師,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五
第五章 牛津,一九三五至一九三七
第六章 巴黎,一九三七至一九三八
第七章 西南聯大,一九三八至一九三九
第八章 藍田,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一
第九章 上海,一九四一至一九四五
第十章 上海:勝利後,一九四五至一九四九
第十一章  北京,一九四九至一九七八
第十二章  出國訪問,一九七八至一九八〇
第十三章  錢鍾書熱,一九八〇至一九九四
第十四章  泰岱鴻毛,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八
結語
附錄一 《民國第一才子錢鍾書》後記
附錄二 《民國第一才子錢鍾書》周策縱教授序
附錄三 《民國第一才子錢鍾書》林博文先生序
附錄四 讀英譯《管錐編》──紐約讀書筆記之二
附錄五 回憶「魔鬼夜訪」過的錢鍾書先生
附錄六 錢鍾書訪哥大側記
附錄七 錢鍾書訪哈佛,一九七九
錢鍾書年表
主要參考書目
索引

作者介紹

湯晏

湯晏

江蘇海門人,幼隨父母到臺灣。臺灣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紐約大學歷史系博士。平時喜讀史書、人物傳記與文學作品。很喜歡《紅樓夢》。已退休,居紐約。著有《民國第一才子錢鍾書》、《葉公超的兩個世界:從艾略特到杜勒斯》、《蔣廷黻與蔣介石》、《青年胡適,1891-1917》。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08104007
ISBN13 / 9789869907262
ISBN10 / 9869907261
EAN貨碼 / 9789869907262
頁數 / 49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