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基本讀本

台灣史基本讀本

出版日期:
2018/12/31
9
450405
查詢門市庫存
「台灣人不可不知台灣史」,「認識台灣不可不知台灣史」、「台灣史是什麼,而非應是什麼」,「導正目前台灣史教材缺失、還原其應有面貌」,是本書出版的動機。本書分為「早期台灣、清朝治理、日本殖民、民國治理」四大單元,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議題,為一全方位認識台灣史的基本讀本。

內容簡介

「台灣人不可不知台灣史」,「認識台灣不可不知台灣史」、「台灣史是什麼,而非應是什麼」,「導正目前台灣史教材缺失、還原其應有面貌」,是本書出版的動機。本書分為「早期台灣、清朝治理、日本殖民、民國治理」四大單元,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議題,為一全方位認識台灣史的基本讀本。本書章節結構安排參考十二年國教歷史課綱,亦可做為高中歷史學習課本或教材。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蔡序:摒除偏見,重新認識台灣 
序及前言:重讀真正的台灣史
第一單元 早期台灣 
第一章 史前文化與原住民社會 
壹、史前文化與考古發現 
貳、原住民的出現與文化 

第二章 荷西占領時期 
壹、大航海時代下的台灣 
貳、荷蘭殖民時期 
參、西班牙占領台灣北部時期 

第三章 明鄭治理時期 
壹、南明時期與鄭成功攻台 
貳、台灣的開發 
參、明鄭的衰亡 

第二單元 清朝治理時期 

第四章 全面大開墾時代開啟 
壹、大量移民入台 
貳、土地開墾與水利建設 
參、農業與商業發展 
肆、行政體系的建立 

第五章 社會群體關係 
壹、漢人與原民的關係 
貳、械鬥與民變  
參、社會流動與文化發展  

第六章 開港以後台灣的變遷  
壹、開港後的國際貿易發展  
貳、農商帶來的社會變遷  
參、西方文化的進入  

第七章 開港之後的涉外爭議與現代化建設  
壹、涉外事件及其意義  
貳、開港之後的現代化建設  
參、馬關條約  

第三單元 日本殖民時期  
第八章 軍事掃蕩階段  
壹、台灣民主國的敗亡  
貳、乙未戰爭及遺緒  
參、「糖與鞭」的統治  
肆、對原住民的屠殺  

第九章 掠奪式的殖民統治  
壹、土地、樟腦、鴉片的壟斷  
貳、交通與水利建設  
參、壟斷香蕉和鳳梨  
肆、社會風俗與教育  

第十章 台灣民間爭取政治權利階段  
壹、台灣總督權限的調整  
貳、爭取政治權益的風起雲湧  
參、文化發展  

第十一章 侵略戰爭階段  
壹、皇民化運動  
貳、工業化與基地化  
參、積極參與侵略戰爭  
肆、參戰的悲歌與代價  

第四單元 民國治理時期  

第十二章 台灣光復  
壹、主權的轉移及治權的接收  
貳、台灣回歸的國際法依據  
參、台灣人回復中國人身分  

第十三章 一九四五至四九年的治理  
壹、陳儀的施政  
貳、二二八事件的經過摘要  
參、二二八事件因素探討  
肆、二二八事件後來的影響  

第十四章 一九五○與六○年代的治理  
壹、美國戰略利益下的台灣地位  
貳、經濟建設  
參、民主政治與社會的變遷  

第十五章 一九七○與八○年代的治理  
壹、外交處境  
貳、民主的深化  
參、經濟發展  
肆、多元文化的發展  

結語:以正知摒棄偏見,以包容迎向未來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蔡正元

1953年出生於台灣省雲林縣北港鎮,祖先於1621年自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青陽鎮移民台灣島。

學歷:
清華大學(北京)法學博士候選人、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候選人、哈佛大學公共政策碩士、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士。

經歷:
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中央常務委員、發言人。立法委員,國民大會代表。
現任:財團法人孫中山紀念圖書館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著有《台灣島史記》百萬字巨著。

張亞中

德國漢堡大學哲學博士、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

現任:
孫文學校總校長、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常務理事、中華人間佛教聯合會常務理事、人間佛教研究院研究員。已出版專書二十餘冊。
長期關注歷史文化教育與兩岸關係,不僅著書立說,亦長期推動社會教育與政治理想,在阻擋台灣「去中國化」,深耕中華文化、弘揚孫文思想、推動兩岸和合等工作上投入大量心力。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02527002
ISBN13 / 9789869701938
ISBN10 / 9869701930
EAN貨碼 / 9789869701938
頁數 / 432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重量(g) / 498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