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無招 卷三: 大刀之禍

江湖無招 卷三: 大刀之禍

出版日期:
2019/11/17
79
420331
查詢門市庫存
★大時代下風土民情、傳奇掌故的揉合呈現
★《上海灘》《師父》和《古惑仔》的清末版,商戰、黑道幫派與官場同演的熱血俠義故事
★直逼昆丁.塔倫提諾的愛與暴力美學

內容簡介

金鼎獎媒體主筆、作家 王駿
從政經江湖的見招拆招,寫向歷史江湖的亂世無招
橫跨歷史、商戰、推理、武俠的小說鉅作

要刻劃大時代,必須對歷史有深沉的造詣,我很期待王駿是下一個金庸——謝金河
清末舊事,輾轉流光。世情百態,紙短韻長——趙晨光
儲幼寧的能力,恰是王駿對武俠的暗反,以及關於亂世的清明視線——沈默
揚棄毀天滅地的浮誇招式,重拾人情義理的幽微樂趣——乃賴

以國計財經之筆寫數十年之怪現狀
從少年之眼看人性的良善與扭曲
——江湖,是在尋常中覓得凶險,是王駿記者之心勾勒出的,時代板塊的開闔

儲幼寧一行人回到臨沂,原以為得以循公取回糧行,卻發現當年侵占糧行之人成了當地縣官,更不改其酷虐作風,讓當地百姓苦不堪言。

此外,隨著鐵路鋪設,內陸水運沒落,私鹽行當已近黃昏。金阿根打算循洋人管道至上海投資房地產,然而合夥的猶太商人「哈同」遇上湖州幫仙人跳欺詐,儲幼寧要如何協助金家在上海開拓百年基業?儲幼寧與韓燕媛之間又是否有新的可能?

平地出土地藏王,滅洋空降何仙姑,幫派商戰與華洋詐術紛陳,且看這幅舊世畫卷是即將到底,又或另啟新章?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卷三

第四十四章﹕討家產儲三少爺親訪糧行,用酷刑閻王府尹殘民以逞

第四十五章﹕攻衙門聖人府尹一命嗚呼,戰糧行昔日祖產盡復舊觀

第四十六章︰離臨沂同命鴛鴦你東我西,返揚州團圓夫妻生冷難親

第四十七章︰逛廟會四歲幼女慘遭綁票,上館子白皮天老再現蹤影

第四十八章︰逛夜市瘦西湖外幼童裝狗,闖破村財神廟邊拐子露餡

第四十九章︰遭報應白皮天老凌遲受刑,甩山芋荔枝華佗冤枉送命

第五十章︰劃租界糊塗衙門喪權辱國,立合約猶太哈同墜入殼中

第五十一章︰赴上海蘇州河畔初會老五,渡江面浦東林內打趴對頭

第五十二章︰押對寶江北兄弟表態助拳,論風月長三么二檔次分明

第五十三章︰倚春樓照相匣子布下圈套,洋涇濱五百銀元買通蜑家

第五十四章︰吃酒菜紅毛洋人不識圈子,上賊船萬老頭子命喪沙洲

第五十五章︰鬧顯靈黃豆墊底菩薩現身,破奸計密寫藥水偷天換日

第五十六章︰遷上海金氏家族安居樂業,攻臨沂大刀會眾扶清滅洋

第五十七章︰登日照紅纓長槍連戳八人,赴臨沂大刀會眾西行逃生

第五十八章︰歸糧行癡情舊侶又告重逢,摔觔斗毛腳胡七暗受內傷

第五十九章︰劫糧行地痞亂民屍橫遍地,槍炸膛淮軍兵爺悉數歸天

第六十章︰仗洋勢豐記糧行否極泰來,定奇計同命鴛鴦將成眷屬

第六十一章︰歸上海金家掌門棒打鴛鴦,登旗艦亂世兒女分合未卜

作者介紹

王駿

王駿

大學讀政治大學財稅系、新聞研究所,之後學以致用,在報社任職,先當財經記者,繼而當專任主筆,先後役於工商時報、聯合報、明日報、中國時報等,前後二十五年。本職先是外勤記者,跑過政府財經部門,後來於中國時報寫社論與短評。正業之外,在工商時報與明日報寫過搖滾樂專欄,在報紙副刊寫過全本台灣美軍電台小史。



得過新聞局「金鼎獎」,寫過俞國華自傳、王昭明自傳、也寫過江丙坤、林振國、白培英、錢純、賴英照、郭婉容等部會首長簡傳。



出版作品《財經大員的私房故事》、《財經巨擘-俞國華的生涯行腳》、《紅頂商人關係學》、《紅頂商人成功學》《總統先生的同學會》等財經、人物專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財信傳媒集團董事長 謝金河
小說家 沈默、趙晨光
專序推薦

《臺灣武俠小說發展史》作者/學者 林保淳
小說家 駱以軍、張草、祁立峰
作家 果子離
作家/編劇 乃賴
共同推薦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28070000
ISBN13 / 9789869782074
ISBN10 / 9869782078
EAN貨碼 / 9789869782074
頁數 / 33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