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峯松 3: 教育.觀護.人權

劉峯松 3: 教育.觀護.人權

出版日期:
2021/09/30
9
450405
查詢門市庫存
五十一篇文章, 共分三大類, 即「教育‧ 觀護」、「人權」和「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

內容簡介

五十一篇文章, 共分三大類, 即「教育‧ 觀護」、「人權」和「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

第壹類從第二到第十一篇,是投入觀護工作所寫。第貳類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筆者在美麗島事件後雖然如「驚弓之鳥」,不過因特別關心時事,悄悄整理了兩篇文章。第二部分,1988年黃華、鄭南榕發起「新國家運動」,筆者發覺台灣人正在做「大夢」了,所以寫〈台灣人的大夢〉。第三部分是筆者於1986年加入「編聯會」的文章。第參類為「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的文章。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本集導讀

第壹篇 教育.觀護
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問題之研究
二、 請注意「離鄉少年」問題
三、 少年虞犯及不良行為問題
四、介紹「台北地區宗教團體協助法院觀護工作委員會」
五、現代生活應有的態度(台北市立實踐國中演講稿)
六、社會結構劇變,道德觀念式微,青少年問題亮起了紅燈—蘇柏淞、邱麗珍採訪稿
七、誰是「孬種」?
八、台灣的史懷哲(一譯「史維徹」)─劉松先生(王詩琅撰)
九、臺灣大老王詩琅先生
十、向王老伯祝賀
十一、給臺灣大老的一封信─敬悼王詩琅先生
十二、殖民地時代的台灣鄉土教育
十三、共同營造新社區 官民理念缺交集
十四、故鄉的魅力─談社區總體營造(埔心國小演講稿)
十五、非婚生子女之法律問題面面觀
十六、我們犯了輕忽兒童生命的罪
十七、無蝶vs 梭羅─《夢之棲家─無蝶庵的慢活世界》後記
十八、家世是算不清的糊塗帳
十九、活著,可以輕鬆一點(彰化師大演講綱要)
二十、「台灣價值」
二十一、改變台灣,這本書跨出第一步!─《台灣人在眷村》讀後感
二十二、再讀〈亡妻記〉一次
二十三、豐富的痛苦─「劉松部落格」導讀
二十四、詩歌五首
二十五、從天空看台灣更漂亮

第貳篇 人權
一、真理愈辯愈明
二、 高雄事件後一年災變誌
三、台灣人的大夢
四、台灣獨立會得到國際承認嗎?─民進黨訪問團的一項重要收穫
五、參加「台灣藝術文化自主性的建立與前瞻座談會」發言稿
六、礦工血淚─給翁金珠的一封信
七、台灣滅敗有跡可尋1661
八、台灣滅敗有跡可尋1683
九、當車中擁擠的時候
十、都是鴉片惹的禍
十一、選翁金珠的道德意義(李敖撰)
十二、黨外編聯會的團結聲明
十三、政綱
十四、為陳文輝等選舉事件
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反政治迫害嚴正聲明」
十五、黨外作家編聯會對方朝全被捕事件的緊急呼籲與聲明
十六、好人受審,公道何在!─黨外編聯會支援陳英華先生聲明
十七、給蔣經國總統的一封公開信
十八、解決公害問題的總關鍵在政治
十九、二林蔗農事件的世界思想潮流與殖民統治歷史背景解構(綱要)

第參篇 感謝家人、恩師及母校
一、 周碧桂女士─劉松之母(關懷雜誌採訪稿)
二、 一代美人 香消玉殞─悼念媽媽劉周碧桂女士
三、趙鏞老師─我們一生的典範
四、一個老堂.吉訶德和他年輕時代追老婆的秘辛
五、尋找自己的優點,走自己的路(校刊報導)
六、從種地瓜談起─回想六十年前母校生活的種種
七、「享受痛苦的過程」

作者介紹

劉峯松

劉峯松,彰化人,1941年出生於北斗。曾競選員林鎮長、省議員(因具學生身份取消資格)、國大代表。擔任過中小學老師、法院觀護人、台北縣文化中心主任、國史館主任秘書、台灣文獻館館長。業餘以蒐集「台灣文獻」為樂:1995年捐出數萬冊藏書,創立財團法人半線文教基金會(附設台灣文化資料中心);2017年擔任董事長。1999年獲首屆台灣文獻獎;2000年獲頒文建會「文耕獎」(文化資產保存類)。

著有《台灣動物史話》、《黑獄陽光》(1984年獲巴克禮寫作獎特優獎)、《黑獄螢光》、《黑獄風光》(1984)、《台灣的黑暗時代》(1986)。及獻給所有人的泰瑞薩觀點系列六冊(2010-2017)、及《黑白與彩色—阿邦的故事人生》(2018)及《劉峯松全集1堅持走對的路》、《劉峯松全集2重返歷史現場》等共十餘種。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74900004
ISBN13 / 9789869917506
ISBN10 / 986991750X
EAN貨碼 / 9789869917506
頁數 / 351
開數 / 25K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5X2.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