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有文化、有食趣,但是最終,還是取材用料烹調的基礎。
我將中國菜的精緻內涵,融入電影中,讓扣人心弦的動人情節,透過食物展現出來。
外表樸實無奇的食材,經過創意與巧思,得以發揮到淋漓盡致。
美味,眼見為憑;但是口感,則是最重要的關鍵。
我常常想,能給素菜怎麼樣的舞台發揮呢?
葷菜的烹調基礎與思維,是做好素菜重要的原因之一,讓吃葷菜的朋友拍案叫絕;讓吃素的朋友驚奇連連;讓不習慣吃素菜的朋友能夠進入素餚的美麗世界。
不論珍貴食材或是庶民甜品,在我眼裡一視同仁。
我用食物說故事,帶給周圍的人飲食的樂趣;我將不同類型的食材整合一起,讓食物呈現極致之味。
產品目錄
從小就是好吃鬼-林慧懿/推薦序
懂飲食也懂男女的頑童-潘秉新/推薦序
吃出食趣的素餚-梁幼祥/自序
梁幼祥說食話-吃齋憶往
輯一 飲食男女2
飲食男女2 -好遠又好近
茄鯗
大師
把點墨吃進肚裡
父親和女兒 瓦兒和情人
蓮花盅
輯二 創意美食
生命
茄鯗
玉書簡
雪菜蠶豆泥
太極豆腐
鹽酥山藥
翡翠水晶玉荷包
縷雕金盞杯
雙喜餛飩碗豆羹
豆腐鍋貼
咪咪球
眷村涼麵
豆酥菇角
紅油豆腐餅
翡翠豆腐
糖醋茄夾
輯三 老菜新做&葷菜素做
黃菊賽花枝
珍珠丸子
回鍋什錦
西湖鱔魚
素滷肉飯
紅袍豆腐
麻油素腰花
薑絲麵腸
水蒲菇薄片
南國塌豆腐
祖庵素豆腐
什錦鍋巴
兩面黃
乾燒炸樑
香酥芋泥
巴蜀粉蒸蘑菇頭
輯四 甜品補湯
蟲草養生湯
南北杏百合木瓜湯
核桃糊
抖包袱∼最後的幽默
棗泥不打滾
幕後花絮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梁幼祥
愛美食,嚐遍山珍海味
所以能說得一口好菜,做出滿桌佳餚
擅長煮字談食,兼有餐廳經營及市場行銷實際經驗
因此應邀上「馬英九治國週記」暢談台灣美食
曾在各大電視台製作並主持美食節目
也在台灣各大報執筆美食專欄
近年來受邀擔任台灣觀光人員訓練班長期美食講師
並受邀至各大專院校演講
梁幼祥的食趣天空
www.sharedishes.com
著作:
大陸美食遊踪│標緻出版社
老爸的菜│韜略出版社
吃最幸福──梁幼祥帶您上館子│大田出版社
愛上素食│佛光電視台、三友圖書公司
素點心│佛光電視台、三友圖書公司
美麗中國菜│三藝文化公司
滋味.梁幼祥說食話│四塊玉文化
經歷:
現任:
中華美食技藝研究發展協會理事長
台灣美食展副執行長兼世界廚藝賽主持人
中華美食交流協會常務理事
觀光局導遊人員訓練班美食講師
幼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飛碟廣播公司「飛碟早餐」美食專播
北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口口聲聲」美食主持人
經歷: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家美食文化小組顧問
青年創業協會輔導就業專案講師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委員會委員
經濟部商業司「美食國際營運人才培訓」授課講師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家美食創意人才培訓案」講師
台北市牛肉麵節評審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計畫餐飲創業菁英養成班講師
台北市米食廚藝競賽裁判長
經濟部商業司「2007國際名廚培訓計畫」主持人兼講師
中國世界烹飪聯合會國際廚藝評審委員
四川省飯店與餐飲娛樂行業協會海外首席顧問
四川省成都市海外美食傳播大使
美食節目
2008~2012飛碟電台飛碟早餐│美食專播
2009 主持台灣互動電視中華電信MOD美食星球
2008~2009台灣互動電視台灣大饕客主持人
2006~2007News 98電台下班一條龍│美食專播
2006 中國電視公司製播MOD美食巡禮製作人兼主持人
2000~2007 人間電視台元氣健康美食主持人
多次受邀於大陸中央電視台、國家地理頻道、日本富士電視台擔任美食節目來賓
美食專欄:
2009~中國南方報業名牌雜誌
2009~福建日報美食專欄
2009~講義雜誌
2007 愛吃客雜誌│美食文化專欄
2007 理財家雜誌│美食專欄
1998~2003美食新聞雜誌社│主筆
1999~2002自由時報│生活版 美食尋寶圖
1996~1999中國時報│生活版 美食專刊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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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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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