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銀行大亨

民初銀行大亨

期:
2015/05/23
79
450355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張作霖、蔣介石向銀行迫借款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陳果夫四大家族滲透銀行界,權錢合一王克敏和胡筆江為宋子文幕後策劃,國民黨通過兩次改組命令,只用幾張公債預約券,便把歷史悠久的的中央銀行從總經理張嘉璈手中奪?私有,從此成?國民黨官僚資本的大銀行?!

民國初年中央銀行、金城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鹽業銀行、成都商銀等重量級銀行大佬尚綬珊、馮耿光、韓宏泰、許家駿、米慶雲、朱錫祚、楊濟成、李立俠、醇廬、張伯駒、李肅然、李兆濤、章叔淳等人親聞親歷,第一手陳述袁世凱、北洋軍閥時期至蔣介石政權崛起、抗日時期的金融業,以及中行京鈔停止換、擠風潮、攫奪大改組、金圓券、蔣經國上海「打老虎」等轟動主中國的大事件,反映中國金融界從「商行」到「銀行」的制度變遷,見證民初政治人物翻覆政商兩界的手法!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銀行前身:爐房、錢舖及銀號/尚綬珊


銀行外史/醇廬


舊中國銀行二三事/馮耿光口述、林漢甫整理


北洋軍閥時期的交通銀行/韓宏泰


我與中南銀行/章叔淳


金城銀行發?史/許家駿


鹽業銀行與我家/張伯駒(遺作)


鹽業銀行與張伯駒/李肅然


舊中國金融業的畸形異象--成都商業銀行興衰誌/米慶雲


官商合辦 投機營運--新華信託儲蓄銀行沿革/朱錫祚


日治期間的中國聯合準備銀行/楊濟成


金圓券發行秘錄/李立俠


吳鼎昌由商而政/李北濤


胡筆江徐新六飛渝殉難經過/李北濤


記前輩銀行家陳光甫/李北濤


錢新之外圓內方/李北濤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北濤/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交通銀行職員,曾為金城銀行總經理周作民之下屬,與周佛海、杜月笙等人有私交。


尚綬珊/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


馮耿光(1892-1966)/原著
1918年任中國銀行總裁,1922年改任中國銀行常務董事,整理京鈔並擴充商股股份;並兼任北洋保商銀行董事、大陸銀行董事、中國農工銀行董事等職。1926年回任中國銀行總裁。1928年起任新華銀行董事長、中國銀行常務董事。1947-1948年任中國農工銀行董事長。1949年後任中國銀行與公私合營銀行董事。


韓宏泰/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撰有〈北洋軍閥時期的交通銀行〉、〈上海交通銀行史實片段〉。


許家駿/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曾任職金城銀行,撰有《周作民與金城銀行》。


米慶雲/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曾接辦成都商業銀行。


朱錫祚/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撰有〈新華信託儲蓄銀行沿革〉一文。


楊濟成/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曾任北平金城銀行經理。


李立俠/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曾任中央銀行稽核處長。


醇 廬/原著
民初人士。


張伯駒(1898-1982)/原著
民初名士。曾繼承其父張鎮芳(袁世凱表兄)任中國鹽業銀行董事長。


李肅然/原著
民初金融界名人,曾任中國鹽業銀行總管理處副科長。


章叔淳/原著
民初銀行界人士,曾任中南銀行香港分行經理。

蔡登山/主編
文史作家,曾製作及編劇《作家身影》紀錄片,著有《人間四月天》、《傳奇未完──張愛玲》、《色戒愛玲》、《魯迅愛過的人》、《何處尋你──胡適的戀人及友人》、《梅蘭芳與孟小冬》、《民國的身影》、《讀人閱史──從晚清到民國》、《叛國者與「親日」文人》等十數本著作。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50181000
ISBN13 / 9789865729615
ISBN10 / 986572961X
EAN貨碼 / 9789865729615
頁數 / 37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