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非煙

往事非煙

出版日期:
2013/09/28
79
440347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選錄詩人雷雯於文革期間受勞改的回憶錄《往事非煙》及他的散文隨筆創作集《心遠齋雜鈔》,並附有數十篇詩人的親友、學生對他的懷念文章,使讀者可以更了解這位受盡苦難但卻始終保持著心境清明、為文壇盡心的詩人。

本書由三部份內容組成。《往事非煙》是已故詩人雷雯留下的回憶錄,真實地記述他蒙受不白之冤的緣起和過程,以及在勞改農埸的非人經歷;《心遠齋雜鈔》是雷雯在詩歌創作之外寫下的散文隨筆,探幽發微,不泛真知灼見;《附錄懷念與思索》則是編者儘量蒐集到的在雷雯生前和去世後,他的朋友、學生、親人以及讀到他作品的作家,對他的超凡作品進行的闡釋和對他樸素明凈人品的記述,以及知識份子應該如何在現時代起到擔當的作用。

本書雖不是鴻篇巨製,但記述的那在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的搏鬥中展示出來的生命的尊嚴、正義、頑強與掙扎,讀來驚心動魄而又真摯感人,充滿了人性的光輝。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真正的詩人真正的詩
—代序/邵燕祥

往事非煙
前言
淮北的枳
「學習」
老人的血
拔白旗插紅旗
狗尾巴草
我在病中
一包碎肉
水蘿蔔
「嘚嘚」馬蹄聲
棗核
兩個雞蛋
飛彈弓的孩子
白鬍子老教授
我的同學張善鈞
杜儉
春天來了
韓管教員
大雨中
狼嚎
場長的大黑洋馬
家雀蛋
窩窩頭大了
逮住一隻大青蛙
懷念樓適夷同志
曹文水
懺悔的淚
一個淒涼的黃昏
不簽字的「流氓」
他想讓鯊魚把他撕得粉碎
琴果
假女人
飛賊
挑土
吊他的大拇指
賀新春
一次尷尬的就業
後記

心遠齋雜鈔

太陽回家了
碎碗片
送亮
紅嘴鷗
藍
點頭石
龍門石窟散記
說倀
可怕的煙霧
漫談崔杼弑君
一件後悔的事
作協與做鞋
身份不是糖
「仁」,不在天上
范仲淹到過岳陽
隨感二則
門鏡
小狗「吃醋」
出土文物有感
淺談寫小詩
詩的含蓄
詩的「雕琢」
新詩的「內在韻律」
傳統觀念的詩人形象
從扶桑樹下走來的詩人——淺談馬合省的詩
淺談性靈——給賈平凹先生
從聽一張舊唱片談起
張岱的「周」與「比」
歎貧
讀袁枚兩首詩
范成大的《邯鄲道》
讀景雲和尚《畫松》詩
聽京劇清唱《月下獨酌》
銀河集(一)
銀河集(二)

附錄 懷念與思索

哭雷雯兼談他的詩/姜弘
散記詩人雷雯/羅 飛
我的「心中和美」論——讀雷雯作品/艾若
「小」人物‧大尊嚴/曉風
懷念,永遠的懷念/李琦
花去雨中人不覺/黎煥頤
懷念詩人雷雯/管用和
再結來生未了因——懷念我的大哥雷雯/李文熹
一位歌唱銀河的詩人——雷雯和他的詩/徐魯
淮北的枳/石舒清
話說當編輯/李琦
懷念雷雯老師/張濟
憶雷雯/徐山皕
《雷雯詩文集》序/姜弘
雷雯的詩與人/如箏
凝縮著情理的晶瑩一粒——評雷雯的抒情短詩及其他/陳國屏
山河之戀/徐魯
大道純粹——寫在雷雯老師逝世十週年/張濟
心靈中的螢火——讀雷雯的詩集《螢》/徐魯
致雷老師的信/李琦

紀念碑——寫在編後/翁月卿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雷雯

原名李文俊,湖北黃岡人,1927年12月1日出生。1947年湖北省二高畢業後考入武昌藝術專科學校西畫專業。1949年改名雷雯。1950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從事宣傳工作。1954年轉業到黑龍江人民出版社,擔任詩歌編輯。1955年被莫須有地劃為「胡風反革命集團一般分子」,受到殘酷打擊。1957年夏提出申訴,1958年1月被定為「胡風分子,對黨不滿」,開除公職,械往勞改農埸勞動教養四年半,死裡逃生,於1962年7月解除勞教,回到故鄉武漢市。之後在中學代課五年,在武漢冶煉廠做煉銅工人十一年。1979年1月平反後回到黑龍江人民出版社,仍擔任詩歌編輯。1988年離休。2003年10月11日因病在武漢去世。著有新詩集《牛車》、《鴈》、《螢》、《春天在等著我》、《銀河集》、《煙雨集》;舊體詩詞集《心遠齋詩草》;散文隨筆《心遠齋雜鈔》以及回憶《往事非煙》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13790008
ISBN13 / 9789868976191
ISBN10 / 9868976197
EAN貨碼 / 9789868976191
頁數 / 330
開數 / 變形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6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