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吧!

憤怒吧!

Indignez-vous !

出版日期:
2015/05/29
79
18014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創造即是抵抗,抵抗即是創造。

漠不關心──是最糟糕的態度。

抵抗就是拒絕接受羞辱,就是追求道義上的合法性,而不是法律上的合法性。

只有每一個個體都保持一種對世界平和而非暴力的憤怒,這個世界才有改變的可能,才能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2010年10月,〈世界人權宣言〉起草人史蒂芬‧黑塞爾(Stéphane Hessel)在93歲高齡所寫的一本只有32頁的小冊子《憤怒吧!》在法國正式出版。

顯然,無論是作者,還是出版者都沒有料想到它隨後引起的撼動全世界各地的力量。

這本首版印刷只有8000冊,售價只有3歐元的小冊子,出版六個月,加印12 次,累計銷售將近兩百萬冊。之後更迅速成為全球暢銷書,被翻譯成多種文字,三十五個國家總銷量達到四百五十萬冊!

《憤怒吧!》這本書特別強調抨擊當今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懸殊的狀況,鼓舞、激勵無數人勿忘對不公義保有憤怒,並闡明憤怒的意義與價值。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本小冊子最終成為全球反抗現狀者的最高指導原則。
西班牙在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開始,抗議政府緊縮措施、拒絕為金融危機買單的年輕人走上了街頭示威遊行,並為自己貼上了「憤怒者」的稱號。而這一場「憤怒者運動」短時間內迅速在希臘、英國、智利及以色列……等全世界其他國家得到迴響。參與「憤怒者運動」的人數,約有八百萬人。

紐約街頭的「憤怒者」更發起了「佔領華爾街運動」,舉世震撼。而史蒂芬‧黑塞爾所提出的「和平反叛」呼籲,更是在阿拉伯世界引發了「阿拉伯之春」抗議浪潮,最終造成許多國家的獨裁者下台。

就在幾個月內,占領運動風起雲湧,近一千個城市、八十二國家響應。反對運動不僅在全球開枝散葉,也互相影響、發揮綜效。《憤怒吧!》所揭示的精神也身在其中從未缺席。

史蒂芬‧黑塞爾在93歲高齡所寫的《憤怒吧!》,喚醒了世界各地無數青年人的反抗意識;在即將揮手告別塵世之際,以他堅守人道主義情懷的一生重新提醒世人,只要有不公存在,就要行動,就要反抗。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抵抗運動的源由:憤怒
兩種史觀
漠不關心──最糟糕的態度
已知的兩大新挑戰
我對巴勒斯坦問題的憤怒
非暴力是我們應該堅持走的路
和平抵抗
我對中國的智慧懷抱希望

附錄一 作者小傳
附錄二 編後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史蒂芬‧黑塞爾(St?phane Hessel)
法國人權鬥士和外交官,在二戰期間加入了由戴高樂將軍所領導的「自由法國」,同時也是法國全國抵抗運動委員會的成員。期間曾被蓋世太保逮捕並關入集中營,最終幸運得以逃脫。

二戰後,他在聯合國工作,並參與起草了〈世界人權宣言〉。之後,他還曾擔任法國常駐日內瓦代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法國代表團團長等職。

他於2013年2月26日 深夜逝世。隔日,聯合國重要官員分別發表致詞表示哀悼,人權理事會當天也史無前例地為黑塞爾默哀,這是人權理事會自2006 年成立以來,首次以這種方式悼念一名個人。

■譯者簡介

楊國君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62525007
ISBN13 / 9789869091091
ISBN10 / 9869091091
EAN貨碼 / 9789869091091
頁數 / 8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9X1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