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傳統相術秘籍大成精華
● 分門別類,并附圖例,清楚明瞭
● 并參考中醫典籍中「望診」
● 分門別類,并附圖例,清楚明瞭
● 并參考中醫典籍中「望診」
內容簡介
《相法講義》,韋千里編著。一冊平裝。鉛印本。民國三十一年(一九四二)上海韋氏命苑初版。據虛白廬藏一九五五年香港韋氏命苑六版復刻出版。 《相理秘旨》,孟瘦梅編著。一冊平裝。鉛印本。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 上海瘦梅出版社出版。據虛白廬藏本復刻出版。 《相法講義》及《相理秘旨》二書內容上有十之八九以上相同: 整理古代相術古籍如《麻衣相法》、《心相篇》、《神相全篇》、《柳莊相法》、水鏡集》、《神異賦》、《管輅神相秘傳》、《人象大成》、《萬金相法》、《廣鑑集》、《人倫大統賦》、《金鎖賦》、《月波洞中經》、《五種龜》等,并參考中醫典籍中「望診」,按面相、身相各部位及流年,分門別類摘要列出,并附圖例,清楚明瞭。而《相理秘旨》則再在以上內容基礎上加以註解、增訂及添加圖解。究竟是否孟氏用韋氏《相法講義》一書增訂後改名出版? 或者二人當時皆得一本相術鈔本而分別出版? 待考。姑勿論如何,《相理秘旨》其中如論面相各部位各節後添加圖解、文中添加的註解文字以及《行相編》等,皆可作為對韋氏《相法講義》一書的補充。 讀者再參民初及香港、台灣早期相術著作如: 《冰鑑集》、《中西相人探原》、《相微》、、《簡易相法秘傳》、《新人相學研究》、《骨相學》、《新相術》、《中西相人探原》、《鑑人術》、《新相人學講義》、《手相學淺說》、《無師自通相命大全》、《現代人相百面觀》、《相人新法》、《成敗論手相》、《香港新相術二種》、《新編手相學大全》、《人相與相人》等,可知中國傳統相術,及民初以來融合傳統相術與傳統西洋相術、現代西洋新相術(性格分折)、骨相學、東洋相術的新相術體系的異同。 二書中《相理秘旨》於坊間已失傳。是次據二書原本以最新技術清理版面,保存原貌,復刻精印出版。一以作術數資料保存珍藏,一以供同道中人參考研究。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韋千里(一九一一 -- 一九八八)
孟瘦梅(一九一三-- ?)
上海人,别號梅花館主。出身清寒,精命理、好詩詞、書畫、收藏。早年為人算命及滬上電臺播講故事。命理方面著有《相理秘旨》。
韋千里(一九一一 -- 一九八八)
浙江嘉興人。上海復旦大學文學系畢業。幼承家學,少負奇才,小時已能以子平算命,有神童之稱。十餘歲已從事職業算命,并撰寫命理著作,風行一時。韋氏除精子平外,亦精大六壬占卜。西安事變期間,蔣介石夫人宋美齡女士曾找韋氏占六壬課學家,所言皆驗。傳頌一時。民初與當時袁樹珊、徐樂吾齊名,為近代命理學大家,將明清以來的古老子平命理重新整理、訂正、簡化、白話化、現代化。承先啟後,對民初及後來的子平命學發展影響深遠。一九四九年後居香港,一九八八年卒。韋氏一生著作甚多。如《八字提要》、《千里命稿》、《精選命理約言》、《六壬秘笈--韋千里占卜講義》、《千里命鈔》及本書等。
孟瘦梅(一九一三-- ?)
上海人,别號梅花館主。出身清寒,精命理、好詩詞、書畫、收藏。早年為人算命及滬上電臺播講故事。命理方面著有《相理秘旨》。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09761003
ISBN13 / 9789888582372
ISBN10 / 9888582372
EAN貨碼 / 9789888582372
頁數 / 26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451g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