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1,1801,062
分期3期0利率✕每期354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354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三元陽宅萃篇,【民國】王元極撰。原線裝二冊五卷。民國本刻刊本。虛白廬藏本。 王元極堪輿之學, 宗三元玄空家蔣大鴻。力辟三合、小玄空、張心言六十四卦等說。認為「蔣子以來,千百中得訣者不過一二人。」除蔣氏著述外, 推崇【清】姚銘三《地理辨正再辨》、【清】章仲山《地理辨正直解》、【清】尹一勺《地理辨正補義》、【清】周梅樑 《地理仁孝必讀》、【清】高守中 《地理冰海》。認為「三元真傳: 一下卦,一起星,盡之矣。」其挨星訣,以三般卦分天地人起盤, 山水分用, 不同時下流行的紫白飛星法。
本書《三元陽宅萃篇》雖是木刻刊本,是王氏授徙力作,但恐所傳非人,當時并未公開發售, 所以流傳極稀 。書中指出,不論是八宅法、或是紫白吊替(飛星)之法,如果「不就形局,以分動靜,辨高低,度遠近,審虛實; 任何飛遁,亦不過占年小數,有時而准,其實不足以操相宅之權衡也。」
本書以蔣氏《天元歌‧第四歌》為主,輔以《陽宅指南》、《歸厚錄‧陽基章》、《陽宅三格辨》、《陽宅得一錄》,兼採用【清】劉文瀾 《陽宅紫府寶鑑》、鄧士松《地理陰陽合纂》,可謂集三元宅法之大成。其法據《陽宅指南》:「只以地盤八卦氣運之衰旺,不論元空挨星。」「以三元九運,辨一地、二門、三衢、四嶠、五缺空,山水攸分,形氣互測。」 王氏有感有古籍之圖,多不清楚,命門人重新精繪,部份更參考西洋透視法,令讀者一目了然。有志於探究蔣氏三元陽宅法者,若將本書與《堪輿一覽》、《批注四秘全書十二種》中陽宅諸篇、《陽宅覺元氏新書》等對讀,當對蔣大鴻所提倡的三元宅法, 有所會心。再參考王氏其他著述, 可知王氏破解三元玄空家不傳之秘要。
為令此稀見刻本不致湮沒,特以最新技術清理、修復版面以精印,一以作術數資料保存,一以供同道中人參考研究。
本書《三元陽宅萃篇》雖是木刻刊本,是王氏授徙力作,但恐所傳非人,當時并未公開發售, 所以流傳極稀 。書中指出,不論是八宅法、或是紫白吊替(飛星)之法,如果「不就形局,以分動靜,辨高低,度遠近,審虛實; 任何飛遁,亦不過占年小數,有時而准,其實不足以操相宅之權衡也。」
本書以蔣氏《天元歌‧第四歌》為主,輔以《陽宅指南》、《歸厚錄‧陽基章》、《陽宅三格辨》、《陽宅得一錄》,兼採用【清】劉文瀾 《陽宅紫府寶鑑》、鄧士松《地理陰陽合纂》,可謂集三元宅法之大成。其法據《陽宅指南》:「只以地盤八卦氣運之衰旺,不論元空挨星。」「以三元九運,辨一地、二門、三衢、四嶠、五缺空,山水攸分,形氣互測。」 王氏有感有古籍之圖,多不清楚,命門人重新精繪,部份更參考西洋透視法,令讀者一目了然。有志於探究蔣氏三元陽宅法者,若將本書與《堪輿一覽》、《批注四秘全書十二種》中陽宅諸篇、《陽宅覺元氏新書》等對讀,當對蔣大鴻所提倡的三元宅法, 有所會心。再參考王氏其他著述, 可知王氏破解三元玄空家不傳之秘要。
為令此稀見刻本不致湮沒,特以最新技術清理、修復版面以精印,一以作術數資料保存,一以供同道中人參考研究。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民國】王元極
字建五,號守一野人,四川建陽人。生於【清】光緒八年(一八八二),約卒於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 工詩文,性疏野」。精堪輿、天文(推步、曆算)。乃當時四川堪輿名家。與友周宗璞、楊天祐於四川成都開設天昌館, 每年出版曆書:《天星七政參合干支正宗選擇通書》、為人選日課、選地, 發明研製匾渾天儀。亦授課堪輿、天星選擇,從學者眾。著有《三元真諦(讀地理辨正指南)》、《三元陽宅萃篇》、《增批地理冰海》、《挨星金口訣》、《偽法叢談》、《校補天元選擇辨正》、《天星七政參合干支正宗選擇通書》等。門人有鄭元周、許昌義、周性天、王之璦、 馮家華、張義尚等。
王元極聲譽極隆,當地被譽為蔣大鴻、章仲山後第一人。近人霍斐然云清末民初四川有兩個「大易」,王氏即其一。近人張義尚曾從師多人:「......謂元極而臻其頂。師作《挨星金口訣》,確能貫通《(地理)辨正》一書而無惑,故師之門徒遍天下。其《偽法叢談》......《三元陽宅萃編》等,亦流通甚廣。元極師相貌奇古,於地學三元派玄空大卦、挨星五行之法,探研四十餘載,發明之後,以之遍驗二十四(山)名墳之興衰成敗時節因緣,皆一一符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260439007
ISBN13 / 9789888317011
ISBN10 / 9888317016
EAN貨碼 / 9789888317011
頁數 / 20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