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分國集註

左傳分國集註

出版日期:
2021/04/08
79
1,050829
查詢門市庫存
近人韓席籌復取馬吳二氏所編篇目,略爲變易,分繋周與十二諸侯,名曰《左傳分國集注》,凡十二卷,百十有五篇。

內容簡介

左傳為現存古史中之最詳盡者;然編年散出,省覽難得其條貫。

清初馬驌易編年爲敍事,成左傳事緯,類分一百零八篇,世譽為左氏之功臣。晩清吳闓生取馬氏所編,更為之整齊排比,著《左傳微》一書。近人韓席籌復取馬吳二氏所編篇目,略爲變易,分繋周與十二諸侯,名曰《左傳分國集注》,凡十二卷,百十有五篇。事跡淹貫,統系分明,使讀者一覽而解,庶幾得國語之遺意。篇末附以論斷,篇中略加注釋,探集諸家,或附己見。其於傳内國邑及征戰會盟之處,並為注出當今何地何名,利便讀者。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目錄 
卷一 周
 周鄭繻葛之戰
 王子克之亂
 王子頹之亂
 王子帶之亂
 王師敗于茅戎
 王室昏齊
 王子朝之亂
 王朝交魯
 王臣之聞
卷二 魯
 隱公居攝 
 與宋衡齊鄭之成 
 桓之篡逆 
 文姜之亂 
 慶父之難 
 僖公中興
 公孫敖之亂
 東門遂殺適立庶
 叔孫僑如之亂 
 季孫專政
 世與邾莒之怨 附邾事
 臧孫紇出奔
卷三 魯
 叔孫豎牛之亂 
 季孫意如逐君
 陪臣之叛
 孔子用魯
 季孫肥搆怨邾齊
 哀公孫越 
 小國交魯 
 魯滅小國 
 典志(郊祀、城築、朔閏、災異、蒐狩、凡五章)
卷四 齊
 齊之滅紀 
 齊襄之弑 
 齊桓創霸 
 齊商人之亂 
 齊靈滅萊 
 齊靈莊叛晉 
 齊崔慶之亂 
 齊納燕莒 
 齊陳氏之大 
 齊悼公之立 
 齊簡公之弑
卷五 晉
 曲沃併晉 
 晉滅虞虢 
 晉驤姬之亂 
 晉惠之入 
 晉秦韓之戰
 晉文入國
 晉文建霸
 晋襄繼霸
卷六 晉
 晉靈之弑
 晉滅赤狄 
 晉齊鞌之戰
 晉楚狎盟
 晉趙氏之難 
 晉楚鄢陵之戰
 晉厲之弑
 晉悼復霸⋯
卷七 晉
 晉欒氏之亡
 晉楚弭兵
 晉霸之衰
 晉滅肥鼓(陸渾附、凡二章)
 晉祁氏羊舌氏之亡
 諸侯叛晉 
 晉范氏中行氏之亡 
 晉知氏之亡
卷八 宋
 宋殤之弑
 宋閔之難
 宋襄圖霸
 宋昭之弑
 宋桓族之亂
 宋子罕之賢
 宋華向之亂
衛
 衛州吁之亂
 衞惠之亂
 衞文滅邢
 衛元咺構訟 
 衛孫甯廢立
 衛靈公之立
 衛莊出父子爭國
陳
 陳佗之亂
 陳靈之弑
 陳二慶之亂 
 楚靈滅陳 
 楚惠滅陳 
蔡
 蔡哀侯之虜 
 晉楚爭蔡
 蔡景之弑
 楚誘滅蔡
 蔡之復國
卷十一 楚
 楚之始强
 楚滅諸小國
 楚穆圖北方
 楚越椒之亂 
 楚莊爭覇
 楚滅庸舒
 楚五令尹代政 
 楚靈之難
 楚白公勝之亂
卷十二
秦
 秦納芮取梁
 秦穆霸西戎
 秦晉為成
吳
 吳通上國
 季札讓國
 吳之入郢
越
 越句踐滅吳

凡百十五篇

作者介紹

韓席籌

韓席籌



字廣櫡,江蘇人。徐州著名學者。夾河鄉王門村人。幼年接受家學,宣統元年(1909年)二月進入南京金陵大學堂英文系,同年九月肄業。他對古文經史造詣頗深,尤長於《左傳》的研究。辛亥革命時,協助韓志正從事地方政權建設,任銅山縣檢查廳錄事兼會計,後終生從事教育工作,並參與纂修《銅山縣誌》。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95793009
ISBN13 / 9789865541514
ISBN10 / 9865541513
EAN貨碼 / 9789865541514
頁數 / 808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4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