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 (3冊合售)

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 (3冊合售)

卷一: 清理威權遺緒/ 卷二: 記憶歷史傷痕/ 卷三: 面對未竟之業

誠品選書
期:
2015/10/20
79
72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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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解嚴二十八年後,臺灣第一份轉型正義報告書

◎本書版稅將全數做為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營運之用

一九八七年解嚴後,臺灣第一份轉型正義階段報告。

米蘭.昆德拉:「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每一個社會終須總結過去的經驗和創傷,將歷史翻至新的一頁。
面對官方的付諸闕如,這是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試圖提出的反省報告。

卷一 清理威權遺緒

假設我是太陽
我要將光明的線條製做萬束
神聖的金箭
送給在黑暗中
掙扎前進的民主鬥士
〈假設的數學涵意〉曹開

一九四七年,臺灣在二戰結束、政權轉換之際,發生了二二八事件。隨後超過三十八年的戒嚴統治,臺灣處在至今仍難得知具體受難人數的白色恐怖時期。當代的我們,正如同八○年代後,全世界八十個從威權獨裁轉型為民主政體的國家一樣,共同面對國家在民主「轉型」之後,必須接續的「正義」工程。
一個社會在民主化之後,如何面對過去威權政治所留下的遺產?這是許多新興民主國家陷入的轉型正義情境糾葛。這個階段的轉型正義已不同於二戰後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審判,以法治與普世價值審判加害者。大多數新民主國家的轉型正義工作,因國內的政治情勢,不得不為了和平、民主鞏固及社會和解,而使正義原則有所妥協。這個階段的轉型正義追求的比較不是「正義」,而是「真相」。
卷一正是從以上的脈絡,探討轉型正義為何是世界性的現象,以及各國轉型正義的比較,同時也初步檢視,臺灣面臨戰後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兩大國家暴力事件,要如何進入當代轉型正義的三個挑戰:處置加害者、賠償受害者以及歷史記憶的保存。

卷二 記憶歷史傷痕

安息在故鄉山河的懷裡
我們將從此不再分離  永遠活在同胞們心中
我們將從此不再孤獨
〈母親的悲願〉柯旗化

臺灣的轉型正義呼聲是從民間開始的。一九八七年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後,各地關懷二二八的組織相繼成立。一九九二年政府提出第一份《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隨著九○年代《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通過,政府開始著手受害者賠償與名譽回復的工作。
九○年代除了修補賠償,也是瓦解與企圖重建的時代。一九九一年獨臺會案引發抗議,使《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刑法》第一百條、《檢肅匪諜條例》、《懲治叛亂條例》在此契機陸續廢止或修正,終結白色恐怖法律體制。一九九三年六張犁受難者亂葬崗被發現,一九九七年首座二二八紀念館在臺北市成立,紀念遺址與紀念碑逐步在各地出現,公共記憶的形塑,還包括民間、學界與官方的史料蒐集與口述史。等到一九九九年通過《檔案法》,政府成立檔案管理局,終使官方檔案的徵集得以建制化。
臺灣到二十一世紀也開始觸及追訴加害者與釐清國家責任的問題,二○○六年政府公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二○○七年立法院將《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的補償改為賠償,臺灣的轉型正義工作已有初步進展,只是未竟之業仍有許多。

卷三 面對未竟之業


無數的○
不是千瘡萬孔
它們是許多
啟悟的烙印

把無數的○
串製成一隻
奇妙的神笛
將吹奏出
圓舞的交響曲
〈無數的「圓」舞曲〉曹開

二○○八年底,西班牙本土移除最後一座獨裁者佛朗哥銅像,臺灣二○○七年,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將中正紀念堂改名臺灣民主紀念館,拆下牌樓「大中至正」四字成「自由廣場」,引發爭議。在校園與公共場所,蔣介石銅像不是被學生當成搞怪的對象,就是被地方政府主動拆除,社會瀰漫「去蔣」氣氛,但同時亦有人開始肯定獨裁者,在在反映出臺灣轉型正義的現實困境。

不獨對於加害體系的責任追究有許多法律與道德上的難題,對於受難者與家屬,政府如何主動負起真相調查與相關責任也遲遲未定,白色恐怖受難者槍決前寫下的遺書,在家屬與民間團體的力爭下,一直到二○一一年才將遺書返還,更具體的官方報告始終付之闕如。不當沒收的財產,至今仍以無法可循為由不予歸還,使家屬必須走上訴訟之路。
使家屬無力的還有臺灣八○年代最重要的兩大政治案件,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兩案在多次重啟調查下仍無具體突破,已成檢測臺灣政府追求轉型正義決心的具體實例。

臺灣解嚴至今二十八年,經歷兩次政黨輪替,卻始終沒有成立官方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臺灣轉型正義的工作還有許多未竟之業,許多我們該記得卻始終不太清楚的人事物,浮動在歷史的底層,等著被時代捲起。

◎《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新書活動
十月十六日(五)19:30 臺北金石堂城中店三樓  首場發表會
十月二十一日(三)13:00 新竹高中特別場  主講黃長玲
十月二十四日(六)19:30 花蓮政大書城  主講黃丞儀
十一月七日(六〉15:30 高雄哲學非星期五  主講黃丞儀
十一月十二日(四)20:00 臺北誠品臺大店  主講吳乃德
十一月十四日(六)19:30 臺中誠品園道店  主講黃長玲
十一月二十日(五)19:30 臺中哲學星期五  主講林傳凱
十一月二十八日(六)15:30 臺南政大書城  主講葉虹靈

主辦 衛城出版.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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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http://www.taiwantr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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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序:真相與和解的可能

卷一  清理威權遺緒

導言
第一章 民主時代的威權遺產
第二章 各國的轉型正義工作
第三章 威權獨裁下的國家暴力
附錄一 二二八事件的人權迫害形式
附錄二 白色恐怖的政治案件總數有多少?
附錄三 國家的敵人與充滿敵人的國家

卷二 記憶歷史傷痕

導言
第四章 民主化初期的平反工作
第五章 國家對受害者的賠償/補償
第六章 官方檔案的徵集與公布
第七章 二二八口述史與轉型正義
第八章 白色恐怖口述史的檢討 
第九章 紀念博物館與轉型正義
附錄 聯合國處理轉型正義原則

卷三  面對未竟之業

導言
第十章 戒嚴時期法律體系的未解難題與責任追究
第十一章 轉型正義與歷史記憶的分歧
第十二章 面對受害者家屬的轉型正義
第十三章 檢測追求正義的決心: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
第十四章 超級硬仗:追還財產

結語:那些我們該記得而不記得的事 
臺灣轉型正義大事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民主化之後,因臺灣政府對「轉型正義」的消極作為,不如其他新民主國家的政府成立類似「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專責機構,一群關心轉型正義的民間人士於二○○七年成立臺灣民間與真相和解促進會。真促會以民間之力進行白色恐怖受難者訪談計畫、要求政府開放政治檔案、倡議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呼籲政府返還受難者遺書等,並於二○一五年二月規劃出版《無法送達的遺書》,未來將持續從法制、人權、政治、歷史、文化等各層面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網址:http://www.taiwantrc.org/

【階段報告作者群】

黃長玲
臺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現任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研究興趣為性別政治,近年亦關切民主社會中關於威權統治者的記憶爭議。

吳乃德
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首任理事長。

葉虹靈
清華大學社會所畢,目前就讀臺灣大學社會所博士班。曾任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長,現任職社會民主黨。

李禎祥
文史工作者,臺灣大學中文系畢業,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肄業。曾任職《自由時代週刊》和《黑白新聞週刊》,編撰《人權之路》等書。長期研究戰後臺灣人權和白色恐怖,並在多家媒體發表相關專欄文章。

林邑軒
南投竹山人,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曾經參與一九五○年白色恐怖的訪問調查。在學術與政治,現實與歷史的夾縫之間穿梭,生活。
 
王昭文 
《新使者》雜誌執行總編輯。成功大學歷史系博士,臺灣史研究者,文字工作者。

林傳凱
臺北人,臺大社會所博士候選人。早年對生態研究有興趣,曾研究過漢人民間信仰、空間與開發史。晚近則撰寫一九四○年代地下組織「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興衰史,預計於二○一六年完稿。

曹欽榮
臺灣游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一九五三年生於基隆和平島,一九七五年成大工管系畢,任職建築業十年。一九八八年開設公司至今。二○一一年北藝大博物館研究所畢。二十多年來參與臺北二二八紀念館規劃設計,綠島人權園區規劃設計。

陳俊宏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政治學博士。現任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目前為真促會監事。

黃丞儀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

柯朝欽
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研究興趣領域為社會學理論、政治哲學、政治社會學。過去參與臺灣民間真相和解促進會的政治犯口述歷史採集工作,也是歷任與現任臺灣民間真相和解促進會理事與監事。

沈秀華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著有《噶瑪蘭二二八:宜蘭二二八口述歷史》與《查某人的二二八:政治寡婦的故事》。

林世煜
一九八一年時任黨外政論雜誌《深耕》總編輯,並主編《陳文成博士紀念文集》。

謝穎青
一九八一年陳文成事件後入學臺灣大學,成為政治系新生;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四年間是林世煜的工作伙伴;一九八五年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目前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義工。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210610005
ISBN13 / 9789869211307
ISBN10 / 9869211305
EAN貨碼 / 9789869211307
頁數 / 52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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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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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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