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奴性: 中共秘密南京市委書記陳修良傳

拒絕奴性: 中共秘密南京市委書記陳修良傳

期:
2012/01/28
79
610481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陳修良(1907-1998),是一個中國共產黨建立初期便投身革命的共產黨員,具有在上海、南京等大城市隱蔽戰線工作的長期經歷。她九十一年的人生經歷隨著20世紀中國革命的浪潮跌宕起伏,大起而大落。 本書展現了陳修良從出生到求學,從投身革命到留學蘇聯,從逃避通緝到東京,從上海到新四軍,從新四軍到擔當國民黨統治中心南京市委書記,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被打成右派,文革結束後為還原中國共產黨黨史真相而抗爭,不顧年事已高奮筆疾書撰寫了百餘萬字回憶錄的一生。 本書以陳修良生前保存下來的私人檔案、各種親歷者回憶和相關的文獻資料為基礎編寫而成,忠實於歷史原貌並注重歷史細節的真實性與可考據性。 她對良知正義的堅守,對歷史的反思,是後人寶貴的精神財富。 陳修良的個人經歷與中國共產黨的發展歷史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涉及瞿秋白、周恩來、鄧小平等等重要歷史人物和中共黨內歷次路線鬥爭。 陳修良是一個在人格和思想上拒絕奴性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她對帶有強烈農民意識的歷次運動和對前蘇聯史達林經驗的質疑,成為鑄就她妄遭無數災難的總根源。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章 封建家庭中的叛逆童年

舊禮教吞噬著陳氏大家族

一位不平凡的母親

家庭的破落

孫中山的信徒,秋瑾後來人

第二章 革命道路的起步

寧波女師優等生

嚮往革命,紀念孫中山

在"五卅"運動中嶄露頭角

第三章 投身第一次大革命浪潮

加入共青團

在廣州學習,編輯《少年先鋒》

毛澤東領導的湖南農民運動一瞥

轉為共產黨員與大革命的失敗

第四章 第一次赴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的鬥爭

踏上"朝聖"之途

莫斯科中山大學見聞

初遇黨內宗派鬥爭

王明集團與"二十八個布爾什維克"

感情挫折

莫斯科中山大學解散

第五章 "左"傾盲動主義路線的災難

兒戲式的暴動

巡捕房拘留

海員總工會秘書兼《赤海報》主編

六屆四中全會和"東方旅社"事件

反對四中全會決議,被停止工作

第六章 流亡日本

顧順章叛變與逃過大搜捕

被通緝,東渡扶桑

孤鴻落雁尋舊巢

第七章 抗戰前期在上海的鬥爭

奮筆疾書抗日檄文

劉曉到上海,重建黨組織

在"孤島"宣傳抗日,從事婦女運動

領導教會學校的抗日鬥爭

收穫城市秘密工作經驗

第八章 進入新四軍抗日根據地

風雲變幻前夜的寧靜

極"左"宗派陰魂不散

從上海到根據地艱險的旅途0

留在新四軍根據地

幫助陳毅軍長辦《新華報》

蘇北大掃蕩與華中局黨校的撤退

聚散太匆匆,重逢復難期

第九章 經歷整風運動

兩種不同的整風

華中局黨校整風,暫放歷史包袱

創辦建設大學,迎來抗戰勝利

第十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潛入南京

解放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南京黨第九任市委書記

隱蔽戰線的堅強堡壘

1946年下半年的和平民主運動

"五二○"學生運動

城市秘密鬥爭藝術的昇華

第十一章 戰鬥在敵人心臟

大決戰前夕的情報與策反

國民黨空軍B24轟炸機起義

"重慶號"巡洋艦起義

首都警衛師師長王晏清起義

全面滲透的機密情報工作

香港幹部訓練班

營救被捕同志出獄

接過"應變會",裡應外合迎解放

第十二章 南京的和平解放

長江天險上的策反和起義

以機動船迎接解放軍過江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修良撰述 唐寶林編著
唐寶林,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現代史學會副會長、陳獨秀研究會執行會長。主要論著有:《陳獨秀全傳》、《陳獨秀傳--從總書記到反對派》、《宋慶齡傳》(主筆)、《中國托派史》、《馬克思主義在中國100年》(主編)、《求真集》、《重評共產國際指導中國大革命的路線》等,獲得學術界多項重大獎項。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658085000
ISBN13 / 9789881511706
ISBN10 / 9881511704
EAN貨碼 / 9789881511706
頁數 / 432
開數 / 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