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羲之到王靜芝: 帖學傳統中的典範書學體系

從王羲之到王靜芝: 帖學傳統中的典範書學體系

期:
2018/07/02
79
420331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自唐宋到清代前期的書法史,幾乎是以學習王羲之為主的帖學史,進而形成難以動搖的傳統,此即本書所謂的「帖學傳統」,承襲王羲之系統的代表性書家,也就自有其書史上難以動搖的典範意義。本書深入探析孫過庭、米芾、趙孟頫、董其昌、王文治、沈尹默與王靜芝等人的書學觀,據此建構出一套以特定觀念為主軸的書學體系,試圖提出一個有別於無所不包的書學史論著。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第二節 「帖學傳統」的範圍與意義
第三節 「典範書學」的界定
第四節 研究回顧

第二章 王羲之書學的典範性──「意」的審美特質與開展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意」的審美內涵
第三節 「意」在不同語境下的共性:求「變」
第四節 王羲之書學傳統中的「變」與「不變」
第五節 結語

第三章 兼通思想的繼承──孫過庭〈書譜〉的尚法本質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兼通」典範
第三節 真、草「兼通」的必要性
第四節 「通會之際」的具體內容
第五節 「尚法」為本、「中和」為體、「兼通」為用
第六節 結語

第四章 批評意識的範型──米芾抑唐崇晉的審美思維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醜怪惡札」?──米芾對唐楷的批評
第三節 平淡、自然、古雅──米芾所標舉的晉人書風
第四節 沉著痛快──米芾對「二王」書風的自我詮釋
第五節 結語

第五章 古法精神的再現──趙孟頫書學的規範力量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理想的書學實踐
第三節 古法精神的重構
第四節 趙孟頫書學的典範性
第五節 結語

第六章 由「形」到「神」的創作觀──董其昌求「淡」的尚意書學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董其昌書論中以趙孟頫為反思的書學觀點
第三節 董其昌書論的核心思想:求「淡」──由「形」到「神」
第四節 董其昌書學的時代意義:重現「意」的深度
第五節 結語

第七章 以晉為宗的品鑑論──王文治的書風分派與「品韻」格調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以王羲之為宗的書史觀
第三節 「品韻」的審美觀
第四節 結語

第八章  晉人筆法的再詮釋──沈尹默所重構的帖學文化和《新帖學論綱》的反思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關於沈尹默對帖學傳統的認知
第三節 關於沈尹默對晉人筆法的解讀
第四節 「尚法」精神所重構的帖學文化
第五節 結語

第九章 帖學傳統的時代意義──王靜芝抑碑崇帖的審美取向
第一節 問題意識的提出
第二節 王靜芝對「碑學」的批判
第三節 王靜芝對墨跡本的提倡
第四節 王靜芝對王羲之書風的崇慕
第五節 結語

第十章 結論
第一節 清代以來對帖學傳統的質疑與衝擊
第二節 帖學傳統的典範意義及其啟示
第三節 結語
參考書目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郭晉銓
1980年出生於臺灣基隆。國立中央大學文學博士,專長書法理論與書法教學,現任教於臺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著有《沉鬱頓挫──臺靜農書藝境界》、《刀斧歲月──吳榮賜》等專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98009002
ISBN13 / 9789578924246
ISBN10 / 9578924240
EAN貨碼 / 9789578924246
頁數 / 32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