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上海人物與風俗: 退醒廬筆記

民初上海人物與風俗: 退醒廬筆記

出版日期:
2018/06/19
79
32025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退醒廬筆記》是作者孫玉聲(別署海上漱石生)自1925年起在上海《大世界》小報中連載的專文,後結集出單行本,是記載晚清以至民國初期文壇掌故、坊間軼聞和社會風習的史料性筆札,在當時相當膾炙人口。又作者乃當時名士,與王韜、李伯元等社會賢達相知莫逆,故該書被稱為「具體瞭解清末民初士林風尚的第一手資料」。 另外,作者可謂「上海通」,書中有不少二十世紀初上海的風俗史料,如奇醫妙方、公雞蛋、兩頭蛇、三腳羊、百效膏等,均令人大開眼界。孫玉聲融匯其才、學、識,仿史家傳記體裁,將平生所聞所見,精心結撰而成這本筆記小說。本書由文史專家蔡登山導讀,帶領讀者重現清末至民國初年上海文人墨客逸事與風俗百態。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導讀:孫玉聲和《退醒廬筆記》/蔡登山
序言/穎川秋水

●上卷
合璧紈扇
趙撝叔先生軼事
天南遯叟軼事
輪船出淺
楊村
金頂妙峰山
三眼竈秀才
葉三爺
曹麻
接龍奇讖
笪重光軼事
姚景春軼事
楊柳樓臺
吳昌碩三絕
風異
咒蛇
南巡軼事
紀文達公軼事 
笆斗仙 
樟柳人 
詩出搭題 
葛其龍 
抽矢扣輪
造橋蟲
大潮
關帝蟹
巨蛇
義井忠泉
某令墓
大蟒
郭友松軼事
胡公壽軼事
金免癡
一葉青
瘋癆草
黃河鐵橋
駐馬店
天變志異
黑米誌異
十不投
陷親不義
何鴻舫軼事
蒲作英軼事
龍取水
龍失足
某相士
測字
巧對
七星井
王大生
狐祟(一)
狐祟(二)
陳竹坪軼事
姜衍澤寶珍膏
李澹平
蛇王
貓癖
普陀山
桂花栗子
水蜜桃
並頭蓮
周小大
某學生
糖鐲案
兩次大火倖免
叩門避劫
悟癡道人
葉友琴
敬業書院題壁詩
東門第一家
剪辮子
百齡老人
董香光讀書處
瞿壺
生絲鷂
塌地菘 銀絲芥

●下卷
跨海椿
火裡罪屍
明陵奇案
清道人軼事
楊斯盛軼事
立雪庵盜案
冒牌巧思
漿糊起家
酒國將軍
吳趼人
李伯元
雙清別墅
奇方愈疾
百效膏
黃花菜 龍鬚菜
《海上花列傳》
奇菊
異蘭
偽素心蘭
退醒廬傷心史
克蛇龜
奇異訃聞
題畫詩
藝林三絕
大力道人
周病鴛
高太癡
詩人祠
看潮
琵琶湖
蠟人院
透骨奇光
素癡老人
青城居士
臧伯庸
雙連人
三腳羊
鍾馗畫
鐵屑軍窯瓶
李艾伯
陳子敬
汪笑儂
毒蟲
神烏
偏頭風
秋雪
雞翼生爪
石鏡山
天香閣韻事
公雞蛋
兩頭蛇
錢香如
王毓生
咯血異方
葫蘆雅供
雪茄煙灰煙葉之妙用
二龍坑
福泉縣
芸姑
祝由科治瘋犬噬人
蜈蚣咬
燈船
龍船
夢畹老人
寄外詩
古佛志異
打虎
夢蛇
五百元
煙戒
滬堧食物譜
桉樹除蟲菊
退醒廬感言
退醒廬新酒令(一)
退醒廬新酒令(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孫玉聲(1864~1939)

名家振,別署海上漱石生、退醒廬主人,上海人。清末民初著名小說家,知名報人。光緒三十一年(1905)起孫玉聲擔任《申報》本埠新聞編輯二年餘,此後又陸續擔任過《時事新報》、《輿論時事報》、《圖畫日報》總編輯。清宣統元年(1909)後,孫玉聲一度離開報界,以寫小說為職業。孫主持風雅,樂於交遊,耽吟詠,有山水癖。曾創辦大上海文虎組織--萍社,故對上海文壇軼事及風俗掌故極為諳熟。



蔡登山
/主編

文史作家,曾製作及編劇《作家身影》紀錄片,完成魯迅、周作人、郁達夫、徐志摩、朱自清、老舍、冰心、沈從文、巴金、曹禺、蕭乾、張愛玲諸人之傳記影像,開探索作家心靈風氣之先。著有:《人間四月天》、《傳奇未完--張愛玲》、《色戒愛玲》、《魯迅愛過的人》、《何處尋你--胡適的戀人及友人》、《梅蘭芳與孟小冬》、《民國的身影》、《讀人閱史--從晚清到民國》、《叛國者與「親日」文人》、《楊翠喜‧聲色晚清》、《多少樓臺煙雨中:近代史料拾遺》等十數本著作。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89956001
ISBN13 / 9789578924208
ISBN10 / 9578924208
EAN貨碼 / 9789578924208
頁數 / 26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