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具只是媒介,重要的是想呈現什麼,
在探索繪畫的過程中體會事物的美,描繪心中的烏托邦。
在探索繪畫的過程中體會事物的美,描繪心中的烏托邦。
內容簡介
畢卡索曾說:「我不畫我所看見的,我畫我所知道的。」。他一生不斷的創作、不斷創新、嘗試不同的風格,進而影響現代藝術至今;藉由這本書的啟發,你或許可以產生新的興趣,也或許能夠得到一絲的靈感,知道往後要呈現什麼,展現屬於自己的風格。
無論哪種技法都必須「親自去嘗試」
身體力行從中體驗各種畫法之趣味,找出自己喜歡或想要達到的效果
工具只是媒介,重要的是想呈現什麼,
在探索繪畫的過程中體會事物的美,隨心所欲的使用工具描繪心中的烏托邦。
畢卡索曾說「我不畫我所看見的,我畫我所知道的。」並且說過「風格是藝術家最大的敵人。」,因為他一生不斷的創作、也不斷的創新、嘗試不同的風格,進而影響現代藝術至今;藉由這本書的啟發,你或許可以產生新的興趣,也或許能夠得到一絲的靈感,知道往後要呈現什麼,展現屬於自己的風格
透過作者對百餘幅水彩畫的介紹與示範
讓初學水彩畫者能有所啟發
是水彩畫入門學習中的必備技巧
無論哪種技法都必須「親自去嘗試」
身體力行從中體驗各種畫法之趣味,找出自己喜歡或想要達到的效果
工具只是媒介,重要的是想呈現什麼,
在探索繪畫的過程中體會事物的美,隨心所欲的使用工具描繪心中的烏托邦。
畢卡索曾說「我不畫我所看見的,我畫我所知道的。」並且說過「風格是藝術家最大的敵人。」,因為他一生不斷的創作、也不斷的創新、嘗試不同的風格,進而影響現代藝術至今;藉由這本書的啟發,你或許可以產生新的興趣,也或許能夠得到一絲的靈感,知道往後要呈現什麼,展現屬於自己的風格
透過作者對百餘幅水彩畫的介紹與示範
讓初學水彩畫者能有所啟發
是水彩畫入門學習中的必備技巧
產品目錄
作者序
目錄
第一單元、水彩的工具與材料
第一節 水彩紙
第二節 水彩顏料
第三節 水彩筆介紹
第四節 其他工具
第二單元、水彩基礎練習
第一節 單色練習
第二節 質感練習
第三節 單色蘋果畫法練習
第四節 六個顏色就可以調出很美的灰
第五節 灰色調調綠色調出美麗樹顏色
第六節 少用純綠色來畫樹
第七節 寫生之「如何畫綠色樹?」的要訣
第三單元 認識水彩基礎技法
第一節 重疊法
第二節 縫合法
第三節 渲染法
第四節 其他與複合技法
第四單元 靜物示範
01. 食物類的繪畫步驟
02. 生活器具的繪畫步驟
03. 風景類的繪畫步驟
04. 靜物風景的繪畫步驟
目錄
第一單元、水彩的工具與材料
第一節 水彩紙
第二節 水彩顏料
第三節 水彩筆介紹
第四節 其他工具
第二單元、水彩基礎練習
第一節 單色練習
第二節 質感練習
第三節 單色蘋果畫法練習
第四節 六個顏色就可以調出很美的灰
第五節 灰色調調綠色調出美麗樹顏色
第六節 少用純綠色來畫樹
第七節 寫生之「如何畫綠色樹?」的要訣
第三單元 認識水彩基礎技法
第一節 重疊法
第二節 縫合法
第三節 渲染法
第四節 其他與複合技法
第四單元 靜物示範
01. 食物類的繪畫步驟
02. 生活器具的繪畫步驟
03. 風景類的繪畫步驟
04. 靜物風景的繪畫步驟
作者介紹
陳穎彬
現任
教師及美術相關書籍著作
從事油畫創作
得獎
連續三年國立台灣教育資料館全國美術媒體‧第一名
台中市美術教育教學媒體‧第一名
台灣省教育會美術媒體‧第一名
國立視聽教育‧媒體獎、紅帶名著作獎
台灣省教育會著作獎‧佳作
台灣省教育廳著作獎‧美展獎
文藝金環獎‧全國第三名
中部美展‧第三名
油畫個展十多次
著作共五十餘冊
現任
教師及美術相關書籍著作
從事油畫創作
得獎
連續三年國立台灣教育資料館全國美術媒體‧第一名
台中市美術教育教學媒體‧第一名
台灣省教育會美術媒體‧第一名
國立視聽教育‧媒體獎、紅帶名著作獎
台灣省教育會著作獎‧佳作
台灣省教育廳著作獎‧美展獎
文藝金環獎‧全國第三名
中部美展‧第三名
油畫個展十多次
著作共五十餘冊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32257007
ISBN13 / 9789869963701
ISBN10 / 9869963706
EAN貨碼 / 9789869963701
頁數 / 144
開數 / 16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9X26X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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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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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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