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脂肪、鹽: 食品工業誘人上癮的三詭計

糖、脂肪、鹽: 食品工業誘人上癮的三詭計

Salt, Sugar, Fat: How the Food Giants Hooked Us

誠品選書
期:
2015/03/24
79
420331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甜滑綿密的冰淇淋是緩解低落情緒的幸福滋味?奶香濃醇的漢堡起司片是營養豐富的真正乳酪?酥脆鹹香的洋芋片為何會誘人不禁吃完一整包?其實,這些美味的加工食品早已經過食品大廠的精密算計,操控成分組成,目的就是要誘人上癮。紐約時報年度排行暢銷書,全球18國語言譯本,普立茲新聞獎得主揭露國際食品大廠如何操控消費者的驚人報導。 糖、脂肪、鹽——這是加工食品產業的三大支柱,也是業者用以誘引消費者上癮的三大詭計。本書報導中詳列數家在加工食品興起的近半世紀以來,大眾耳熟能詳、而且獲利甚豐的企業——卡夫食品、可口可樂、家樂氏、雀巢、奧利歐、嘉吉等大廠的經營實例,以極具爆炸性的真實報導,揭露跨國廠商如何藉由控制產品成分,進而吸引消費者對其產品上癮。這些大廠的產品——從麥片、餅乾、飲料、起司、冰淇淋,都是你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陷阱」。而業者添加在產品中、但化為無形的糖、鹽、脂肪,更是全球嚴重的心血管疾病、高血壓、肥胖問題的潛藏肇因。普立茲新聞獎得主邁可∙摩斯為求報導真確,大規模實地採訪眾多加工食品產業從業者,進入各大廠實驗室,看大企業如何運用最尖端的科技,計算出甜味飲料的「極樂點」,或是重組脂肪的化學結構,以強化產品「口感」,混淆消費者感官。摩斯發現,這些加工食品業者甚至會刻意避食自家產品。他糾舉出食品大廠如何利用行銷手段,瞄準兒童進行洗腦,誘其上癮;採行學自菸草公司的行銷方式,混淆大眾對加工食品健康風險的顧慮;宣稱產品「低鹽、無脂」,但卻暗中調升其它添加物含量,以及企業如何狡猾操弄營養成分標示單位,降低消費者戒心——這些事實都是你我在超市貨架購物時,從精美包裝上無法得知的真相。讀過本報導,您對放進購物籃的食品將會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和警覺;但更重要的,是身為消費者的你我會知道,面對加工食品企業的煙幕和花招時,又該如何注意、如何反擊。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前言:「食品公司的掌中珍寶」

第一部∙糖
第一章:「剝奪孩童的生物本能」
第二章:「如何讓人渴求?」
第三章:「便利至上」
第四章:「這是麥片,還是糖果?」
第五章:「我要看到很多裹屍袋」
第六章:「一股香濃的水果味」

第二部∙脂肪
第七章:「那黏膩的口感」
第八章:「液體黃金」
第九章:「午餐時間全由你做主」
第十章:「政府傳達的訊息」
第十一章:「沒糖,沒脂肪,就沒業績。」

第三部∙鹽
第十二章:「大家愛吃鹽」
第十三章:「消費者渴望的相同鹹味」
第十四章:「我對大眾深懷歉意」

後記:「我們對廉價食品上了癮」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邁可.摩斯 Michael Moss
曾以其報導寫作於一九九九年、二○○六年獲美國新聞界最高榮譽的普立茲獎決選,並在二○一○年以其「對受汙染的漢堡及其他食安議題的犀利報導」,獲普立茲「釋義性新聞獎」( Pulitzer Prize for Explanatory Reporting)。在《紐約時報》任職之前,摩斯亦曾任《華爾街日報》記者及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

■譯者簡介

盧秋瑩

美國麻省愛默生傳播學院媒體藝術碩士,自由譯者和作家。譯有《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好賊》、《甲骨文》等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989054003
ISBN13 / 9789865842437
ISBN10 / 9865842432
EAN貨碼 / 9789865842437
頁數 / 44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6X2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