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大師論集今譯

達摩大師論集今譯

出版日期:
2017/12/19
79
280221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人人皆有佛性,廣泛觀察禪學的思想,以及一切經文,來探究最恰當的道理,就是談自己的本性,本來是真佛。達摩大師西來指導眾生,去體悟這一顆空性寂滅的心性,這才能真正了解佛法。一定要相信自己有佛性,自性是佛不要向外馳求。心外覓佛,是永遠求不到的。所以諸祖師說:人要了悟自己本來是真佛。思想眾多而亂了陣腳,只有「達摩大師論集」和「六祖惠能大師法寶壇經」的理論,才能印證自心是佛,可以讓人更容易了解。如果想要求佛,只有自己的心才是真佛,除此之外無有別佛。目錄以生命詮釋佛法 余坤興 4自心是真佛,勿往外馳求 陳明道 6達摩大師略辨大乘入道四行觀 序 11達摩大師大乘入道四行觀 13達摩大師血脈論序 19達摩大師血脈論 20達摩大師悟性論 88達摩大師破相論 150最上乘論 206達摩大師論集今譯之偈頌 230序自心是真佛,勿往外馳求 陳明道佛法是哲學的最高峰。說有、無、空或中道義,這都不是,佛是無相,修行這只是方便說。如東西修了還是會壞,所以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世間有哪一樣東西會是永遠存在的呢?想成佛是要用悟的,佛是清淨自性無相的,見不到、摸不著,就如虛空取不得、捨不得,可是有名無實相,所以說道不可修證。達摩祖師西來中土只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可是人人不相信,因為見不到自心,所以向外馳求。自性是真佛,了悟自己本來就是佛,不假外求。末法時代法語泛濫不一、轉學人惑亂本性、無悟入處,唯有《達摩大師論集》與《六祖法寶壇經》二說最為至論,可以即證自己佛性,使人容易了解。現在的人皆傾向於信仰外在的神佛。達摩祖師傳到中國來,只是傳這個不生不滅的心,因為我們見不到自己的心,所以禪宗就興盛不起來。因為末法時代,大家都在追求名利、福報、平安、健康,而不知無所求的心才是真正佛法。想要了生脫死就是要有正法。無所求,放下妄想、分別、執著、煩惱就是道,道即是禪,禪即是法,法即是佛,佛即是心,心即是佛,佛是自在人。因此不要到處找佛,佛在自己的心中,向自心求,才是真正在求道。求道也是方便說,說法者無法可說,聽法者無法可聽,性相不動,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明道
陳明道,出生於西元1949年台灣省嘉義縣鄉下。國小畢業十四歲獨自到台北打拼。回想自己五十年來發生的每一件事,竭盡所能,整理成書,完成一生的奮鬥史,《命運‧運命 ─ 一個鄉下孩子的台北夢》、《陳伯伯的童年記趣》、《生命之光─心靈的釋放》、《六祖法寶壇經淺譯》。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10836006
ISBN13 / 9789869525701
ISBN10 / 9869525709
EAN貨碼 / 9789869525701
頁數 / 23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