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的航空母艦 II: 韓戰、越戰和對抗蘇聯的個人回顧

戰爭中的航空母艦 II: 韓戰、越戰和對抗蘇聯的個人回顧

Aircraft Carriers at War II

9
380342
查詢門市庫存
詹姆斯.L.霍洛韋三世(James L. Holloway III)上將以現代的視角審視冷戰中包括韓戰、越戰以及美蘇對抗中的歷史事件、歷史決策以及歷史結局。正是這些歷史鍛造了美國今日海軍的主力戰艦、大甲板艦船以及核動力航空母艦。

內容簡介

詹姆斯.L.霍洛韋三世(James L. Holloway III)上將以現代的視角審視冷戰中包括韓戰、越戰以及美蘇對抗中的歷史事件、歷史決策以及歷史結局。正是這些歷史鍛造了美國今日海軍的主力戰艦、大甲板艦船以及核動力航空母艦。毫無疑問,霍洛韋將軍是對這段彌足珍貴的歷史最具有發言權的人。作為韓國戰場上的飛行員、越戰中第七艦隊司令、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海軍作戰部長以及後來的各種調查團體中的總統民間特派員,霍洛韋將軍全程參與了整個冷戰事件。
書中,霍洛韋將軍冷靜地觀察和思索了當時國內外的戰鬥、戰術以及戰略形勢。他以第一人稱的戰鬥行動敘述方式,表達出緊張的戰場氣氛以及千鈞一髮時刻的指揮決策。從他在白宮與總統的對話中以及在作戰室與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的會議中,我們可一覽作戰的決策過程。無論是解釋偵察行動的戰術編隊隊形,還是描述海軍首艘核動力航空母艦投入戰鬥的動因,他都能刻畫入微,從而勾勒出冷戰時期一系列對抗行動的珍貴的立體畫卷。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1章 「企業」號:越戰歸來 /1
第2章 五角大樓:航母計劃管理者 /17
第3章 敘利亞入侵約旦 /37
第4章 越南:第七艦隊司令 /51
第5章 越南:海防港之戰 /69
第6章 越南:停火和巴黎協定 /85
第7章 海軍作戰部部長 /97
第8章 海軍作戰部部長:項目管理 /131
第9章 參謀長聯席會議 /153
第10章 政壇元老 /175
第11章 未來:過去只是開始 /191
後 記 /203
縮略語 /207

作者介紹

詹姆斯.L.霍洛韋三世

退役美國海軍上將詹姆斯.L.霍洛韋三世,一九四二年畢業於美國海軍學院(U. S. Naval Academy),二戰時曾在驅逐艦上服役。一九四五年成為海軍飛行員參加了韓戰,期間擔任噴射戰鬥機中隊中隊長。隨後隨海曼.里科弗(Hyman Rickover)中將學習核反應爐技術,後成為海軍首艘核動力航空母艦--「企業」(USS Enterprise)號艦長,並隨艦兩次部署到越南戰場。一九六八年返回五角大廈建立核動力航空母艦專案。四年後擔任第七艦隊司令。一九七四年被選為海軍作戰部長及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

一九七八年退役後,霍洛韋將軍致力於民間公共事業,從事包括指導美國總統的反恐特遣部隊以及擔任中東特使。現擔任海軍歷史研究基金會主席。他和妻子現居住在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卓市。

吳志丹 、顧庭敏、陳和彬

吳志丹,軍事愛好者,業餘時間活躍在多個軍事論壇,在知名軍事類雜誌上發表過多篇相關文章,兼職軍事類圖書翻譯,其譯文用詞嚴謹,行文流暢。翻譯作品有《反介入/區域拒止戰:即將到來的中美之戰和其他戰爭》等。

顧康敏:軍事愛好者,知遠戰略與防務研究所專業軍事翻譯,有在海軍工作的經歷。

陳和彬:在知名軍事類雜誌上發表過多篇相關文章,兼職軍事類圖書翻譯,譯文嚴謹,行文流暢。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58993002
ISBN13 / 9789578697492
ISBN10 / 957869749X
EAN貨碼 / 9789578697492
頁數 / 217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2.5X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