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會計師考試中,法律科目的勝負關鍵並不完全在於「讀得多」,而在於「讀得對」。面對頻繁變動的商法規範,本書打造出最具實戰價值的備考工具:
1. 雙效合一:選擇與申論的全方位解析
本書完整收錄歷年經典試題,不論是測驗實力的選擇題,還是考驗邏輯論述的申論題,均附上詳盡解題思路與參考答案。透過由淺入深的引導,協助考生同時掌握客觀知識點與主觀論述力。
2. 舊題新解:徹底剔除舊法誤導: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三法修正頻率極高,許多過往的考古題解析已與現行法規脫節,針對早期考古題,本書作者逐一審視,凡解析涉及已廢止或修正之法條者,皆重新編寫,並將不合時宜題目作者亦進行「題目改編」。
3. 關鍵整合:考題爭點與實務見解:
除了法條本身,本書更納入最新的經濟部函釋與重要實務見解。針對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作者以白話解析與對照表方式呈現,助你精準掌握三法核心,應對變幻莫測的國考題型。
適用對象
會計師、高考、各類相關考試
改版差異
全新書
使用功效
會計師考試中,法律科目的勝負關鍵並不完全在於「讀得多」,而在於「讀得對」。面對頻繁變動的商法規範,本書打造出最具實戰價值的備考工具:
1. 雙效合一:選擇與申論的全方位解析
本書完整收錄歷年經典試題,不論是測驗實力的選擇題,還是考驗邏輯論述的申論題,均附上詳盡解題思路與參考答案。透過由淺入深的引導,協助考生同時掌握客觀知識點與主觀論述力。
2. 舊題新解:徹底剔除舊法誤導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三法修正頻率極高,許多過往的考古題解析已與現行法規脫節,針對早期考古題,本書作者逐一審視,凡解析涉及已廢止或修正之法條者,皆重新編寫,並將不合時宜題目作者亦進行「題目改編」。
3. 關鍵整合:考題爭點與實務見解
除了法條本身,本書更納入最新的經濟部函釋與重要實務見解。針對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作者以白話解析與對照表方式呈現,助你精準掌握三法核心,應對變幻莫測的國考題型。
會計師考試是一場馬拉松,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簡稱三法)往往是許多考生在面對會計數字洪流之餘,感到頭痛的法科挑戰。不同於會計準則的邏輯推導,法律條文的繁瑣、法院判決的背誦、經濟部函釋的每年更迭,讓人在有限的備考時間內感到力不從心。
但法律的學習並非死記硬背,而是在理解立法目的後的邏輯應用。當你翻開這本書練習時,請不要因為錯誤而沮喪;每一題的失誤,都是在正式考場上得分的契機。
會計師執照不只是一張證書,更是專業身分的認同。這條路上或許孤單,但請相信,正確的工具可以讓你事半功倍。
希望這本三法題庫書,能成為你通過三法考科最後一哩路的堅實屏障。
預祝 各位考生
金榜題名,執業順利!
江赫 謹序

產品目錄
第一單元 選擇題庫精選/1-3
第一章 總則及公司登記/1-3
第二章 股份及股東會/1-24
第三章 董事與董事會/1-49
第四章 監察人/1-62
第五章 盈餘分派及公積/1-68
第六章 獎勵員工制度/1-73
第七章 公司債/1-74
第八章 變更章程、發行新股及重整/1-77
第九章 合併分割/1-83
第十章 關係企業/1-85
第十一章 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1-89
第二單元 申論題庫精選/1-96
第2篇 證券交易法˙2-1
第一單元 選擇題庫精選/2-3
第一章 總則/2-3
第二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2-8
第三章 資訊公開原則/2-16
第四章 私募/2-26
第五章 公司治理/2-30
第六章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2-39
第七章 公開收購及大量取得申報義務/2-49
第八章 證券商、證券交易所及集保機構/2-55
第九章 證券交易安全網─四大基金/2-67
第十章 流通市場之管理/2-69
第十一章 仲裁/2-82
第十二章 罰則/2-84
第二單元 申論題庫精選/2-88
第三單元 申論題答題模板/2-114
第3篇 商業會計法˙3-1
第一單元 選擇題庫精選/3-3
第二單元 申論題庫精選/3-18
作者介紹
學歷:
台大法律碩士
現任:
天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全國律師聯合會財經法委員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高階勞動法管理師認證
大通商務律師事務所律師
志聖會計師補習班講師
保成司法官律師補習班講師
志光公職補習班講師
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訓練講師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訓練講師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