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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113年修法修訂內容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欲深入研讀民事訴訟法之考生
使用功效
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以達融會貫通之效
改版差異
依照113年修法修訂內容
書籍特色
筆記式概念說明
要寫書怎麼不用考生的心情在寫書?筆者撰寫本書時,心心念念「如果我是考生,我需要怎樣的書」,某程度就是寫給「過去還是考生的自己」看,而延續筆者過去做「摘要筆記」的習慣在寫,將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精華呈現於內文中。學說見解剖析
如果將學說表述直接複製貼上,是否不利理解?本書盡可能捨棄團塊式陳述,而將學說概念分層次而表列於文中,俾利讀者快速理解差異處(如:甲說訴訟標的為何?判決效力主觀範圍為何?乙說訴訟標的為何?判決效力主觀範圍為何?)。但必要之處,仍予以詳細說明。
實務見解彙整
實務見解很重要,但如何妥適運用於考試?實務見解不僅係將來執法或執業必備之前提知識,亦係思辨及解題之素材,從而,本書精選各編相關重要見解,濃縮呈現於內文,並將原文附註於註腳,於重要或不易理解之處,尚附上解析說明,期能便利讀者吸收,有助於成為思辨素材,加入於考卷的論述之中。

產品目錄
導 論 程序法與實體法的差異/001
第一編 基本理論/007
第一章 民事紛爭解決機制/010
第二章 民事訴訟之概觀/014
第三章 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031
第四章 民事程序法上基本要求/034
第五章 當事人主義之概論/044
第二編 訴訟主體論/049
第一章 概論/051
第二章 法院/053
第一節 概論/055
第二節 國際審判管轄權/057
第三節 民事審判權/068
第四節 管轄權/082
第五節 迴避/110
第三章 當事人/115
第一節 概論/115
第二節 當事人之概念/115
第三節 當事人之確定/118
第四節 當事人能力/122
第五節 當事人適格/129
第六節 訴訟能力/179
第七節 辯論能力/183
第八節 當事人之代理/184
第九節 輔佐人/192
第三編 訴訟之開始/195
第一章 概論/197
第二章 訴訟之提起及訴訟類型/198
第一節 概論/198
第二節 訴之意義/198
第三節 訴之種類/200
第四節 起訴之程式/223
第三章 本案審判之對象/232
第一節 概論/232
第二節 處分權主義/232
第三節 訴訟標的之特定/239
第四節 訴訟標的之選定/240
第五節 訴訟要件論/249
第四章 訴訟開始之效力/267
第一節 概論/267
第二節 實體法上效力/268
第三節 訴訟繫屬/269
第四節 重複起訴之禁止/269
第五節 法院恆定/276
第六節 當事人恆定主義/277
第七節 訴訟標的價格之核定/316
第五章 費用論/317
第四編 訴訟之進行/343
第一章 概論/345
第二章 當事人書狀/346
第三章 送達/351
第四章 期日及期間/366
第五章 訴訟程序之停止/375
第五編 複雜訴訟型態及訴訟繫屬告知/389
第一章 概論/391
第二章 客觀合併/394
第三章 主觀合併/416
第四章 訴之變更追加/470
第一節 基本概念/470
第二節 第二審之變更追加/480
第五章 反訴/487
第六章 干預訴訟(主參加訴訟)/495
第七章 訴訟參加/502
第八章 訴訟告知及職權通知/520
第六編 訴訟之審理/527
第一章 概論/529
第二章 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擔/531
第三章 處分權主義/532
第四章 辯論主義/538
第一節 概論/538
第二節 辯論主義及其限制/540
第五章 闡明權與闡明義務/551
第六章 其他審理原則/571
第七章 訴訟行為論/584
第一節 概論/584
第二節 當事人之訴訟行為/584
第三節 法院之訴訟行為/593
第八章 爭點整理學/595
第一節 爭點集中審理主義/596
第二節 爭點整理之方法與結果/605
第三節 當事人之訴訟上義務/634
第九章 言詞辯論/644
第十章 證據學/647
第一節 概論/647
第二節 基本概念/647
第三節 待證事項/657
第四節 無庸證明之事項/660
第五節 自由心證/679
第六節 舉證責任論/688
第七節 事證蒐集手段之擴充/727
第八節 證據調查程序/747
第九節 秘密保護程序/762
第一編 基本理論/007
第一章 民事紛爭解決機制/010
第二章 民事訴訟之概觀/014
第三章 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031
第四章 民事程序法上基本要求/034
第五章 當事人主義之概論/044
第二編 訴訟主體論/049
第一章 概論/051
第二章 法院/053
第一節 概論/055
第二節 國際審判管轄權/057
第三節 民事審判權/068
第四節 管轄權/082
第五節 迴避/110
第三章 當事人/115
第一節 概論/115
第二節 當事人之概念/115
第三節 當事人之確定/118
第四節 當事人能力/122
第五節 當事人適格/129
第六節 訴訟能力/179
第七節 辯論能力/183
第八節 當事人之代理/184
第九節 輔佐人/192
第三編 訴訟之開始/195
第一章 概論/197
第二章 訴訟之提起及訴訟類型/198
第一節 概論/198
第二節 訴之意義/198
第三節 訴之種類/200
第四節 起訴之程式/223
第三章 本案審判之對象/232
第一節 概論/232
第二節 處分權主義/232
第三節 訴訟標的之特定/239
第四節 訴訟標的之選定/240
第五節 訴訟要件論/249
第四章 訴訟開始之效力/267
第一節 概論/267
第二節 實體法上效力/268
第三節 訴訟繫屬/269
第四節 重複起訴之禁止/269
第五節 法院恆定/276
第六節 當事人恆定主義/277
第七節 訴訟標的價格之核定/316
第五章 費用論/317
第四編 訴訟之進行/343
第一章 概論/345
第二章 當事人書狀/346
第三章 送達/351
第四章 期日及期間/366
第五章 訴訟程序之停止/375
第五編 複雜訴訟型態及訴訟繫屬告知/389
第一章 概論/391
第二章 客觀合併/394
第三章 主觀合併/416
第四章 訴之變更追加/470
第一節 基本概念/470
第二節 第二審之變更追加/480
第五章 反訴/487
第六章 干預訴訟(主參加訴訟)/495
第七章 訴訟參加/502
第八章 訴訟告知及職權通知/520
第六編 訴訟之審理/527
第一章 概論/529
第二章 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擔/531
第三章 處分權主義/532
第四章 辯論主義/538
第一節 概論/538
第二節 辯論主義及其限制/540
第五章 闡明權與闡明義務/551
第六章 其他審理原則/571
第七章 訴訟行為論/584
第一節 概論/584
第二節 當事人之訴訟行為/584
第三節 法院之訴訟行為/593
第八章 爭點整理學/595
第一節 爭點集中審理主義/596
第二節 爭點整理之方法與結果/605
第三節 當事人之訴訟上義務/634
第九章 言詞辯論/644
第十章 證據學/647
第一節 概論/647
第二節 基本概念/647
第三節 待證事項/657
第四節 無庸證明之事項/660
第五節 自由心證/679
第六節 舉證責任論/688
第七節 事證蒐集手段之擴充/727
第八節 證據調查程序/747
第九節 秘密保護程序/762
作者介紹
宋定翔
學歷
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經歷
2016年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榜首
執業律師
授課班系
台北保成補習班
高雄學儒補習班
著作
民法(總則)體系解題課
榜首的四堂民法解題課
老師解題 民法(財產法)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上、下冊)
老師解題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爭點combo list
民事訴訟法全彩心智圖表
司律第一試 民事訴訟法定江山
學歷
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經歷
2016年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榜首
執業律師
授課班系
台北保成補習班
高雄學儒補習班
著作
民法(總則)體系解題課
榜首的四堂民法解題課
老師解題 民法(財產法)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上、下冊)
老師解題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爭點combo list
民事訴訟法全彩心智圖表
司律第一試 民事訴訟法定江山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667837007
ISBN13 / 9786263893153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893153
頁數 / 78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3.1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886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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