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與道: 臺灣當代書家卜茲
Technique Meets Tao: Bu Zi, A Contemporary Calligrapher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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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琛(1959–2013),字少俊,號卜茲,別署溪心散人、檨山翁、檨下客,生於臺南安南區溪心寮。幼承家學,以臨帖啟蒙,後師事曹秋圃、陳其銓、周植夫諸名家,在書法理論、筆法技藝與詩學修養上皆有深厚根基。其創作取法二王、顏真卿、柳公權、孫過庭,並受張旭、懷素草書的豪放意境啟迪,融入晚明書家的前衛思潮。
內容簡介
陳宗琛(1959–2013),字少俊,號卜茲,別署溪心散人、檨山翁、檨下客,生於臺南安南區溪心寮。幼承家學,以臨帖啟蒙,後師事曹秋圃、陳其銓、周植夫諸名家,在書法理論、筆法技藝與詩學修養上皆有深厚根基。其創作取法二王、顏真卿、柳公權、孫過庭,並受張旭、懷素草書的豪放意境啟迪,融入晚明書家的前衛思潮,形成回應古典、積極對話當代的創作方向,並以獨創的「八鋒旋書」聞名於藝壇。
卜茲研究是臺灣當代書法的重要命題,其具獨樹一格的原創性與當代性,歷年來雖討論不斷,但較為完整的學術出版仍屬稀缺。本書奠基於2024年國立臺南大學主辦的「臺南學:卜茲書法學術論壇」,邀集多位學者專家撰述,從多元角度探討其藝術價值與精神內涵,並彙整超過百筆卜茲研究相關文獻,為學界及研究者提供更完整的卜茲創作與評論系譜。
臺南市美術館近年透過「極度維面——臺南當代藝術之思辨」(2024)及「鹹鹹的風飛沙——鹽分地帶美術家的歸返」(2025)等展覽,讓多件卜茲未發表遺作重現於世。《技與道—臺灣當代書家卜茲》(Technique Meets Tao: Bu Zi, A Contemporary Calligrapher in Taiwan)一書的出版,期望持續深化對其生活脈絡與創作精神的理解,引領讀者共同建構臺灣美術史中關鍵的當代書法篇章。
產品目錄
游文玫|董事長序—書法之光:卜茲與臺灣當代書藝
龔卓軍|館長序—筆墨的靈魂—卜茲書法的精神續航
李麗芳|序—繞行書道的哈雷彗星
黃宗義|卜茲其人與書風演變
林俊臣|卜茲旋書狂草的漸進與突變
黃智陽|卜茲書藝的多維接受與影響
李思賢|卜茲狂草的當代意義
蘇煒聖|寂之道:書道家卜茲的一場修行 訪夫人李麗芳女士
凃倚佩 整理|附錄一、卜茲年表與相關研究彙編
李麗芳|附錄二、無羈——卜茲的旋書墨舞
湛文甫、凃倚佩|編輯後記
龔卓軍|館長序—筆墨的靈魂—卜茲書法的精神續航
李麗芳|序—繞行書道的哈雷彗星
黃宗義|卜茲其人與書風演變
林俊臣|卜茲旋書狂草的漸進與突變
黃智陽|卜茲書藝的多維接受與影響
李思賢|卜茲狂草的當代意義
蘇煒聖|寂之道:書道家卜茲的一場修行 訪夫人李麗芳女士
凃倚佩 整理|附錄一、卜茲年表與相關研究彙編
李麗芳|附錄二、無羈——卜茲的旋書墨舞
湛文甫、凃倚佩|編輯後記
作者介紹
游文玫|臺南市美術館董事長
龔卓軍|臺南市美術館館長、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創作理論研究所教授
李麗芳|卜茲夫人、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主任
黃宗義|國立臺南大學中國語文學系退休教授
林俊臣|國立臺南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黃智陽|華梵大學人文與藝術學院院長
李思賢|東海大學美術學系教授兼系所主任
蘇煒聖|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獨立藝文研究者
湛文甫|臺南市美術館研究典藏部主任
凃倚佩|臺南市美術館研究典藏部專員
龔卓軍|臺南市美術館館長、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創作理論研究所教授
李麗芳|卜茲夫人、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主任
黃宗義|國立臺南大學中國語文學系退休教授
林俊臣|國立臺南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黃智陽|華梵大學人文與藝術學院院長
李思賢|東海大學美術學系教授兼系所主任
蘇煒聖|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獨立藝文研究者
湛文甫|臺南市美術館研究典藏部主任
凃倚佩|臺南市美術館研究典藏部專員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03481006
ISBN13 / 9786267719718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719718
頁數 / 11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30*9*2
級別 / N:無
重量(g) / 700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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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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