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從獨立音樂、獨立書店、新媒體、新電影、文化政策
從台灣小確幸世代,到香港新獨立世代,再到中國小粉紅
一本對兩岸三地文化現象、社會趨勢的深刻觀察與犀利反思
◎陳冠中、劉克襄 專文推薦
◎特別收錄與賈樟柯對談獨立精神、與侯孝賢談電影的未來、與林懷民談藝術的深耕
深具影響力的評論家張鐵志 首部文化評論集,
帶領讀者觀察與思索兩岸三地重要文化現象、社會趨勢──
過去這幾年,獨立文化、青年世代和公共精神在台灣和香港都引發熾熱而猛烈的燃燒:在新舊典範之間、新舊想像之間、新舊資源和權力之間的衝撞與摩擦,造成了熊熊火焰,這就是我們這個「燃燒的年代」。
《燃燒的年代》描繪當下台灣文化的幾個重要趨勢:獨立文化、青年世代和公共精神,這些力量不僅改變了當代台灣文化的內涵和文創產業的樣貌,更衝擊了既有的政治版圖與經濟模式,前者包括從太陽花到2016年大選,後者如這幾年興起的所謂「生活風格」產業或者所為「小確幸」產業。本書中,我們既要拆解與批判,也要重建與思考,要重新想像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化。
文化,是思想、是價值、是美學、是生活。是國家的靈魂,決定民族的精神與高度,定義在世界地圖的位置。五十則台灣、中國、香港當代文化的觀察記錄,讓我們重新想像另一種可能。
本書結集的內容,都是當今發生的重要文化和社會運動議題,台灣、香港和中國,我們共同關心的三大區塊,鐵志以更年輕更貼近的睿智視野,全面介入。……那是一個過往七○年代副刊主編如高信疆才擁有的高度,又彷彿混搭了哪吒三太子的青春叛逆。──劉克襄
「像鐵志這樣能夠近距離接上台灣、大陸、香港的「地氣」,並對三地社會政治文化都有真知灼見的健筆,並不多見──這本文集,就是說明。」──陳冠中
產品目錄
推薦序──
從憤怒出來的搖滾/劉克襄
文章淑世,公器兼達天下/陳冠中
自序──
像搖滾般寫下去
說明與致謝
實踐──
以寫作與時代肉搏
新聞媒體的新實驗:《報導者》與《政問》
用書店進行一場文化革命
輯一 台灣
文化起義:用想像力奪權
文化政策的公民邏輯
小確幸的時代意義
青年世代的政治逆襲
青年返鄉與在地希望
在自己的土地上起舞:雲門舞集與台灣四十年
另一種台灣電影
悲情城市:凝視一個時代的黑暗
《太陽的孩子》如何想像家園
獨立音樂的時代天光
從〈美麗島〉到美麗灣
當長髮搖滾戰士進國會
這座城市沒有噪音
台灣民主的海市蜃樓
台北花博的華麗與空虛
《牽阮的手》:百年論述中不敢面對的真象
《寶島一村》遺忘的眷村歷史
悲劇之後,理解惡之根源
不只是寫一首詩
《當代》雜誌與反的哲學
輯二 香港
香港文化的「新獨立時代」
香港人的台灣情
《十年》之前:現在還來得及
當城市成為記憶的廢墟
還我香港
我們是同志
誰能代表當代香港流行音樂?
一個曾經光輝的都市:記黃耀明演唱會
何韻詩的十八種香港
當香港告別年少
《號外》兩年半的媒體實驗
輯三 中國
小粉紅們與戴立忍們
從愛國青年到憤青
如果國民黨在統治了四九年之後的中國
不會再回來的生猛中國
崔健的藍色骨頭
生活的尊嚴:關於電影《Hello!樹先生》與閻連科
霧霾之下
不會來臨的暖冬
野心中國:關於《野心中國》與《大路》
「尋路中國」背後的中國
中國的審查
不合作方式:關於艾未未的若干關鍵字
平等的藝術
韓寒:活在真實中
輯四 對話
對話侯孝賢——(台灣)電影的未來
對話林懷民——雲門舞集與台灣四十年
對話賈樟柯——你獨立了嗎?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