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遊印度: 愛上印度的22個理由

浪漫遊印度: 愛上印度的22個理由

期:
2017/08/20
9
360324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一旦開始,便難以放下……
一次又一次的浪漫旅程,造就22個不得不愛印度的理由。
就讓亞瑟蘭帶您,與印度談一場戀愛吧!

●作者親身經歷,完整呈現最真實的印度,讓你拋開刻板印象,重新認識印度!
●從七大主題切入,剖析形形色色的印度,帶你從各種面向愛上印度!
●富含感情、溫度的文字、照片,令人彷若身歷其境,心靈先到印度神遊一回!


「……有那麼一天,我直接從錢包掏出一張百元盧比,便跑去找水果哥買葡萄,當水果哥問著要買多少時,我也不答話,直接將一百元鈔票給他,我的肢體語言說著:『就買一百盧比這麼多。』
這下有趣了,不過就是前一天的事情而已,水果哥兩顆蘋果要賣我一百盧比,簡直比台灣還貴,大概自知良心不安,在我轉身離去時,又找了二十盧比給我;於是,這次收下一百盧比後,他停頓著肢體想了想,竟也不用秤,直接就抓起一大串葡萄遞給我,那份量和他之前秤給我一百八十盧比的一樣多哪!
漸漸地有那麼一天,我趁著出門透氣,順便向水果哥買紅石榴,水果哥大氣地要我買一公斤,我也爽快說好,因為是臨時起意,身上沒帶錢,因此,在水果哥說完一公斤一百四十盧比後,我也馬上回去掏錢;就在我跑回辦公室再拿錢出來時,卻竟聽到水果哥正在答覆另一位印度買客:紅石榴一公斤一百五。
已經站在一旁準備剝石榴籽的我,低頭轉目,就這麼斜眼瞥看那位印度過路客開始將石榴一顆顆挑上磅桶,並在心裡暗自發楞:『該怎麼說這印度人情啊?與你不熟的時候,能怎麼坑你就努力坑,一旦熟起來,對你竟比本地人還好?』
就這樣,我再沒問過水果哥這個怎麼賣、那個怎麼賣,但,只要去葛家旅行社上班的日子,幾乎天天吃著水果哥的水果;我從來不知水果哥幾點上班、幾點打烊,因為,當我在下午一點左右來到辦公室時,他總已經開張;而當辦公室在十點半拉下鐵門時,他也總還堅守崗位。
與水果哥這段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相遇,我們由陌生而熟稔;我們從只存在利益關係的交易行為,衍伸為互相關照的生活夥伴,我關照他的經濟,他關照我的營養補充,我們雖無法建立長久的親暱聯繫,但我們都知道,彼此已是生命不可抹滅的一道深刻痕跡。」
(摘錄自本書《管他浪漫與否,只要給我水汪汪--水果哥》)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

楔子

01 檸檬蘇打男孩


02 吃飯皇帝大——印度只能吃「咖哩」?
03 管他浪漫與否,只要給我水汪汪——水果哥
04 西藏饃饃已成印度街頭小吃?——印度四秀篇


05 穿一首詩在身上,許自己一個玫瑰人生——紗麗
06 穿梭在傳統與現代間,天天在演穿越劇——日常穿著

住與人文

07 只要有愛的地方,就是五星級飯店──印度寄住家庭
08 當他說喜歡你的時候——摯友


09 印度版《冬季戀歌》?——公車
10 德里與台北,並無不同?——人力車
11 當你自以為高尚在評論他時,他也正在為你下定義——嘟嘟車
12 歷經三年才搭上的那班列車——捷運
13 不斷分離與重逢的交集地——機場


14 印度國民操?——瑜珈
15 給我按摩,其餘免談?——阿育吠陀
16 鴨仔蘭聽雷之心法大全?——靈性課程


17 來到印度,你就是自己的寶萊塢主角——電影
18 相招來去逛夜市——夜市
19 愛跳舞的國度——迪斯可
20 實境體驗寶萊塢夢幻派對——婚禮

旅遊
21 在恆河重生
22 泰姬瑪哈陵是見證

後記:赴一個兩百年之約?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電視主持人/眭澔平
「通靈少女」/劉柏君
知名畫家/謝明錩
知名作家/林文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亞瑟蘭
台灣師範大學畢業後,曾在國中任教八又四分之三年,現與巴基斯坦裔夫婿經營印度服飾與印度餐廳。寫作靈感,全部來自身邊真實的人事物。
另著有《愛在巴基斯坦蔓延》、《旁遮普散記》、《我不愛印度?》等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87545000
ISBN13 / 9789869515825
ISBN10 / 9869515827
EAN貨碼 / 9789869515825
頁數 / 22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