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皇天在上,我一定不虧負你。」
初涉江湖,便逢險難的紀宏澤
性如烈火的「飛來鳳」桑玉明
柔媚刁鑽的豔孀美婦人金慧容
誤打誤撞之下,雙女竟拚鬥奪少婿
她就算敵她不過,也要他狠狠記得她!
▎在會幫中,人稱她為三爺的桑玉明
──「你只要跟我一個心,我準救你逃出這裡!」
紀宏澤依然滿眼含淚,瞬而又瞬,睜而又睜,方才辨出存身處,乃是人家閨房,怪不得脂粉氣息撲鼻。再看置身處,竟是坐在人家繡榻上。一個豔裝盛飾的美女子,正半跪半坐,挨在自己身邊,雙眸盯著自己臉,鼻息吹著自己腮,香氣襲人,容光觸目。紀宏澤定睛看去,居然是施暗算、用迷霧、把自己捉住的那個戎裝女子,親來給自己摘面幕。那女奴模樣的女子,反倒含笑倚桌而站,恰當對面。
紀宏澤把眼睜而又睜,戎裝女子這樣瞅他,他不禁低了頭。戎裝女子嗤地笑了,伸手一觸紀宏澤的腮,說道:「小夥子,怎麼還哭呢?是怕死吧?剛才跳得那麼狠,現在怎的不英雄了?」
▎纏綿又哀婉動人的美寡婦金慧容
──「我要是個處女,我心上就好受得多了。」
這女子一面說,一面把身軀一倒,側臥在紀宏澤身旁,把她的頭傾了過來。紀宏澤急想斂避,他的一隻手竟被女子抱住。小屋無燈,遮住了羞臉,金慧容似小鳥般蜷臥在這邊,紀宏澤側坐在那邊。金慧容情不自禁,吐露真誠,軟語綿綿,委身相就,把紀宏澤的手拉到她的腮邊唇邊。紀宏澤覺得她有兩點熱淚流在自己手背上。
他本是十八九歲的少年,再也矜持不住了。她雖然說了實話,自稱是個少年孀婦,可是她宛轉柔媚,比起桑家的那個飛來鳳,倒顯得富有少女嬌態。於是紀宏澤倉促間忘了一切……
▎哪邊的柔情密約,全都辜負的紀宏澤
──「對不住,你們二位我誰也不想帶,你們二人放我一個人走吧,你們二位全都請回吧。」
飛來鳳卻不然,首先起來道:「不行,你說得好輕鬆,你要甩了我,你怎麼許我來的,我一個姑娘家,焉能無故拿身子許給人,焉能說散就散?你一定是叫她這個小寡婦給迷惑住了。你們兩個人一定有事。我已然猜透了,你說是咱們三個人一刀兩斷,我可不上當,你把我拋了,回頭她再找你,你再找她。宏澤,我的心肝肺腑都割給你了,你不是要找你的七叔?好,走,走,走,我陪你去。咱們倆一塊去。」
金慧容聽她這一鬧,忽如絕地逢生,倒喜歡起來;忙說道:「他憑什麼跟你一塊去?他剛才說的話很對,我也聽明白了,你們倆不用說也有約會,他可是跟我也有約會。不但有約會,他簡直按現在說,就是我的人了,我就是他的人了。他要走,也得跟我走,不管怎麼說,也輪不到你。依我說,你也別賴,我也別爭,他願意帶著誰,誰就跟了他去!」
本書特色:本書為北派武俠小說五大家宮白羽所著《大澤龍蛇傳》下篇。紀宏澤誤入鐵堡後被人稱「三爺」的桑玉明捉拿,逃跑後又遇金慧容,她做了嚮導幫助紀宏澤,誰知就此攤上她倆,擺脫不開……
產品目錄
第十七章 信謊言誤入鐵堡
第十八章 陷鳳巢孤雛奮翼
第十九章 受審訊移居西廂
第二十章 啟械鬥二桑作浪
第二十一章 遇美婦道地脫身
第二十二章 鮑三誅奸挾豔孀
第二十三章 陷情網流連小甸
第二十四章 雙女拚鬥奪少婿
第二十五章 魏豪求援尋故友
第二十六章 父女仗義探賊穴
第二十七章 青鴻鬥鳳勝女寇
第二十八章 何跛鬥場顯神威
第二十九章 連珠箭智退群敵
第三十章 飛來鳳祕窟逼婚
整理後記
作者介紹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