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九歌 115 年度小說選錄 ★
★ 自由副刊篇篇爆文 ★
★「禮拜四為鄰人寫故事」張原通 首部短篇小說集 ★
內容簡介
★ 鍾肇政文學獎副獎x聯合文學雜誌小說新人賞x林語堂文學獎首獎 ★
★ 九歌 115 年度小說選錄 ★
★ 自由副刊篇篇爆文 ★
★「禮拜四為鄰人寫故事」張原通 首部短篇小說集 ★
✧
名為親情的網,是如何束縛、吞噬人心?
我們又怎樣以愛為名,變成自己都不認識的怪物?
大量反轉、後勁強烈!!
家庭x世代衝突x死亡
✧
【限量作者親簽版】
★ 特別選用黃昏色高級美術紙 ★
★ 特別彩蛋!作者親筆流水編 & 插畫 ★
三篇短篇小說、十五篇微小說,
從村落到城市,張原通輕巧遊走於文字之間,
寫下衝突與失去,也寫下感情最難以辨認的樣子。
千萬種不同的愛,便是千萬種不同的恨,千萬種不同的咒。
作家擅於描繪複雜而真實的人性,
讓幻想成為當下的延伸,幽默諷刺社會的習慣成自然。
故事看似日常,卻總藏入出人意料的轉折,反射庸常中的荒謬。
而那些說不出口的、無法理解的、來不及挽回的,
最終都只能成為一縷無法消散的幽魂,久久不去。
故事拖著未完的尾巴,解答要你用一生來尋。
女孩偷吃了要給弟弟的早餐,嘗到自由與平等的滋味之後,也離故鄉那間老房子越來越遠…… ──〈我媽是如何遇見我爸的〉
金星阿嬤不見了。阿棟伯為了揭開她的祕密,拚命收集村裡的八卦流言,卻在回憶迷霧中越陷越深。 ──〈金星〉
上班族曠班被公司開除,才發現老婆竟是吸他精氣的貓妖,道士要他下載除妖APP,現在還可以免費試用三十天。 ──〈照妖記〉
整個家庭陷入爭吵與混亂,小玟卻更在意媽媽的烤肉只分給弟弟,沒有分給她。 ──〈烤肉〉
【書衣設計理念】
作者所描寫的家庭議題,充滿著黑色幽默,令人回味無窮。因此,設計師以手繪塗鴉的方式繪製出代表親情與家的網、不知名的怪物、吃得到的油條與吃不到的烤肉……第一眼看起來,貌似天然純真的筆觸下,其實帶著更深更深的內在與故事,等待讀者去一一挖掘。
【由衷推薦】
小水熊庫瑪/圖文創作者
何玟珒/作家
沐羽/作家
東澤/小說家
許俐葳/小說家
(按第一字筆畫排序)
第一次讀到原通老師的作品是透過友人,他說在社群讀到了一篇短篇小說,短短百字,卻尾韻十足,便傳了連結給我,讀完那篇〈烤肉〉,我立刻追了粉專「禮拜四為鄰人寫故事」,週週盼著更新。
老師的行文用字看似精煉,實則收放自如,在洞察人心的愛恨之餘,還不忘用幾分精妙的黑色幽默當作調劑。
很開心原通老師的作品集結成冊,讀完這本《黃昏最適合吵架》,我總有種吃不飽的感覺,是我不知足,還是這頓Omakase太好吃,我捨不得散席?
──小水熊庫瑪/圖文創作者
【編輯推薦】
第一次對原通留下印象是在〈照妖記〉,那時暗自驚奇,怎麼有人可以將熟悉的題材翻得如此有創意,真真假假,彷彿在玩弄讀者,又讓人心甘情願地讀過兩遍、三遍,想弄清真實──或根本沒有所謂真實?
後來才發現,我已經不是第一次讀到他的作品。自由副刊社群上,掀起陣陣討論的〈烤肉〉、〈最後一面〉等,那些讓人讀完一時說不出話的故事,原來都出自他筆下。
同事說,這是一本讀完後會讓人想問:「作者到底經歷過什麼?」的小說。他對人性的觀察實在太鞭辟入裡,明明口氣淡得彷彿在講日常茶飯事,卻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讀到結局,或許會有些沉重,也不一定能立刻消化,但很奇妙地,你還是會想翻開下一篇、再下一篇,想看他這次又把日常推向了哪個意想不到的方向……而我想,也許,這就是他作品最迷人的地方。
作者介紹
張原通
1988 年生,高雄人,男。現居新北,氣象預報員,已婚,有一個寶貝兒子。當兵的時候,在大兵日記練習小說,出社會後持續寫作,大多寫短篇小說。
曾獲:
泛科幻獎小說組首獎(〈傑洛〉,2020)
林語堂文學獎首獎(〈我媽是如何遇見我爸的〉,2020)
鍾肇政文學獎短篇小說組副獎(〈金星〉,2021)
後生文學獎短篇小說組佳作(〈賣藥仔的歌〉,2023)
UNITASYOUTH聯合文學雜誌小說新人賞(〈照妖記〉,2025)
臉書粉專:
禮拜四為鄰人寫故事,禮拜日努力嘗試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