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光雖微, 文魂猶在: 戰後台灣日語文學及其翻譯

其光雖微, 文魂猶在: 戰後台灣日語文學及其翻譯

期:
2026/01/21
9
630567
查詢門市庫存
位居文壇邊緣的日語世代作家,其光雖微,卻燃燒著個人的文學生命,延續文學的希望光點。

本書聚焦於日本帝國瓦解,台灣納入中華民國體制後,在「台灣知識」逐漸被邊緣化的歷史情境中,省籍作家仍繼續利用日語的文化殘值。作者跳脫既有個別作家的研究框架,從「日語」與「翻譯」的視角切入。

內容簡介

位居文壇邊緣的日語世代作家,其光雖微,卻燃燒著個人的文學生命,延續文學的希望光點。

本書聚焦於日本帝國瓦解,台灣納入中華民國體制後,在「台灣知識」逐漸被邊緣化的歷史情境中,省籍作家仍繼續利用日語的文化殘值。作者跳脫既有個別作家的研究框架,從「日語」與「翻譯」的視角切入,重新思考戰後在日、台不同空間中,作家們如何使用日語書寫二二八事件、戰爭記憶、殖民創傷等,展現個人對文學創作的堅持。

同時,本書亦從台灣翻譯研究的角度出發,分析殖民經驗如何形塑台灣文學的翻譯實踐,進而重新評價「翻譯」作為去殖民與後殖民文學文本生產方式的意義與價值。在戰後中文主流文壇之外,這些日語世代的創作能量或許微弱,卻從未熄滅―本書即為那束微光作見證,也為台灣文學研究拓展出新的邊界和可能性。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圖表目錄
導論 我寫故我在:戰後台灣的日語遺緒

第一輯 戰後在日的台灣書寫

第一章 邱永漢文學在台翻譯的政治性:以譯作《濁水溪:邱永漢短篇小說選》為考察對象
第二章 記憶所繫之處:戰後初期在台日僑的文化活動與記憶政治
第三章 戰後在日台籍日本兵的戰爭記憶敘事:以磯村生得的相關文本為例

第二輯 戰後在台的日語書寫

第四章 一緘書簡藏何事:論戰後龍瑛宗的生活日常與文壇復出
第五章 殖民地青年創作語言的轉換:論《福爾摩沙》文學青年巫永福跨時代的文學夢
第六章 戰後台灣文壇的異鄉人:黃靈芝的文學與藝術的跨界活動

第三輯 戰後跨語世代的創作及其翻譯

第七章 鍾肇政的戰爭敘事與文化記憶
第八章 後跨語世代葉笛文學與翻譯的復返
第九章 譯寫之間:論戰後第二代省籍作家鄭清文的翻譯閱讀與實踐

結論 微光熠熠:指引航向文學的夢海
後記
各章出處
引用書目
索引

作者介紹

王惠珍

日本關西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專攻博士,現任國立清華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教授,研究專長為日治時期台灣文學、東亞殖民地文學、在台日人文學研究。著有《戰鼓聲中的殖民地書寫:作家龍瑛宗的文學軌跡》、《譯者再現:台灣作家在東亞跨語越境的翻譯實踐》等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81846002
ISBN13 / 9786267768518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768518
頁數 / 44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21*2.4
級別 / N:無
重量(g) / 610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