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作為探索: 超越現象的科學形上學

科學作為探索: 超越現象的科學形上學

出版日期:
2025/04/20
9
390351
查詢門市庫存
科學是什麼?
本書從形上學的取向來提出答案。
本書所提出的超越現象的科學形上學理論,是對應當代科技社會中的科學而建立起來的,這十分配合我們今天的科學,也提供我們一幅通用的科學形象。

內容簡介

科學是什麼?
本書從形上學的取向來提出答案。
作者將「科學是什麼」理解為一個存有學上的問題,即從天性的「是」和同一性的「是」來分析「是」這個概念的意義。又從具主體性意味的「科學的目的」來提出回答,論證「科學的根本且首要的目的」是「科學探索」,而不是許多科學哲學家主張的「科學說明」,並進一步把「科學探索」定徵為「探索實在世界種種存有的對象」。所謂的「存有對象」是各種存有範疇,包括物項/實體(又分成個體和種類)、活動/互動/交互作用、關係、特徵/狀態、內在性質/性能/功能、空間、時間、系統、機制、結構、事件和規律,作者透過大量實例論證,科學確實而且應該探索這些存有範疇。
本書所提出的超越現象的科學形上學理論,是對應當代科技社會中的科學而建立起來的,這十分配合我們今天的科學,也提供我們一幅通用的科學形象。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自序
第一章 導論:探索世界、反思科學
  壹、我們要往哪裡走?
  貳、一幅科學與世界的通用形象
  參、從形上學之路走向「科學是什麼」
  肆、什麼是形上學?
  伍、這趟旅程的風光:本書的內容
第二章 科學是什麼?或者,怎樣才算是科學?
  壹、科學是什麼?從單一本性到家族相似
  貳、科學的原型是什麼?或者,如何使用「科學」這個詞?
  參、科學性的歷史判準:一個回答「科學是什麼」的假說
  肆、從行為分類界定科學:科學與技術/科技的區分
第三章 科學的目的應該是什麼?科學探索
  壹、有科學的目的嗎?或者,科學的目的應該是什麼?
  貳、什麼是科學探索?
  參、為什麼科學探索應該比說明更優先?
  肆、表達科學目標對象的語言和概念
第四章 科學探索的對象是什麼?(一)元素存有範疇
  壹、實在世界如何展現?世界觀的演變
  貳、實在世界的構成:存有範疇
  參、元素範疇一:物項、個體、種類
  肆、元素範疇二:活動/互動/交互作用
  伍、元素範疇三:關係
  陸、元素範疇四:特徵/狀態
  柒、元素範疇五:內在性質/性能/功能
  捌、元素範疇六:空間與時間
  玖、存有範疇的語言表達
第五章 科學探索的對象是什麼?(二)複合存有範疇
  壹、複合範疇一:系統
  貳、複合範疇二:機制
  參、複合範疇三:結構
  肆、複合範疇四:事件、規律與其他範疇的相關性
第六章 結論:在科技社會中的科學探索

附錄一 subject和object的多重意義
附錄二 占星學的巫術性與科學性
附錄三 論日常生活中的真相與事實
附錄四 分析形上學對於「性質」(property)的分析
徵引文獻
索引

作者介紹

陳瑞麟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講座教授。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著作獎」、「科技部傑出研究獎」等獎項。專長為科學哲學、自然哲學與科學史、科技與社會研究,相關研究七十餘篇,發表於國內外學術期刊。著有《人類怎樣質問大自然:西方自然哲學與科學史,從古代到文藝復興》(2020)、《科學哲學:假設的推理》(2017)、《認知與評價:科學理論與實驗的動力學》(2012)、《科學哲學:理論與歷史》(2010)、《科幻世界的哲學凝視》(2006)、《科學理論版本的結構與發展》(2004)等書。合編著作有Individuation, Process, and Scientific Practice(2018)。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75167002
ISBN13 / 9789863509646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3509646
頁數 / 27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21×1.5
級別 / N:無
重量(g) / 414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