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400360
查詢門市庫存
1987年為台灣島內民間平反二二八的轉捩點,尤其學術的探討更為紀念平反、追求歷史真相的重要基礎,期間開始嘗試針對二二八歷史進行學術性之探討,其中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於1989年開始籌備二二八的研究工作,其後更與臺美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991年1月5日成立「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
內容簡介
1987年為台灣島內民間平反二二八的轉捩點,尤其學術的探討更為紀念平反、追求歷史真相的重要基礎,期間開始嘗試針對二二八歷史進行學術性之探討,其中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於1989年開始籌備二二八的研究工作,其後更與臺美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991年1月5日成立「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該「民間」小組基本上是相應於「官方」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而成立,經近1年的籌備,而於同年12月28、29日,由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和臺美文化交流基金會共同舉辦,是國內首次二二八學術研討會,文章分別論述二二八事件的背景經過、國民黨政府的處理政策、臺灣獨立運動的產生等議題,並於1992年2月進行《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之出版。在當時取得檔案文獻艱鉅和經費拮据之時空背景下,民間研究小組能夠成立甚至舉辦相關研討會,對於日後二二八事件研究的建立,有相當重大的影響。為回顧二二八的民間研究與紀念,賡續傳承二二八、人權、民主與轉型正義目標,已邀請時值1991-1992年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中相關成員撰寫文稿或對其進行口述訪談,其受訪者(或撰稿者)有李喬、李筱峰、林宗正、陳芳明、陳永興等人,共計12篇文章,一同回顧當年撰寫研究二二八事件時的時代背景及心路歷程。
產品目錄
主編序……3
Chapter1 李喬訪問紀錄……10
Chapter2 李筱峰訪問紀錄……50
Chapter3 林宗正訪問紀錄……90
Chapter4 張富美訪問紀錄……136
Chapter5 陳永興訪問紀錄……182
Chapter6 陳芳明訪問紀錄……224
Chapter7 陳儀深訪問紀錄……256
Chapter8 鄭欽仁訪問紀錄……294
Chapter9 簡炯仁訪問紀錄……334
Chapter10 二二八公義和平紀念日──苦難的神學……368
Chapter11 從戰後台灣第一次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談起……382
Chapter12 歷史的召喚、意志的抉擇──省思:30年前民間主辦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392
Chapter1 李喬訪問紀錄……10
Chapter2 李筱峰訪問紀錄……50
Chapter3 林宗正訪問紀錄……90
Chapter4 張富美訪問紀錄……136
Chapter5 陳永興訪問紀錄……182
Chapter6 陳芳明訪問紀錄……224
Chapter7 陳儀深訪問紀錄……256
Chapter8 鄭欽仁訪問紀錄……294
Chapter9 簡炯仁訪問紀錄……334
Chapter10 二二八公義和平紀念日──苦難的神學……368
Chapter11 從戰後台灣第一次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談起……382
Chapter12 歷史的召喚、意志的抉擇──省思:30年前民間主辦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392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65422005
ISBN13 / 9786269839186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9839186
頁數 / 439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4.8*2.3
級別 / N:無
重量(g) / 568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