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我國「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規定,橋梁原則上每兩年須進行一次定期檢測,針對全橋各構件之劣化程度、劣化範圍、重要性以及維修之急迫性,分別給予1~4之評分數值,然此係針對橋梁構件狀況之評估,無法代表橋梁整體之狀況。本研究在「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之架構下,利用定期檢測成果及「車行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中之橋梁之基本資料,針對車行之混凝土一般性橋梁(梁式橋及板橋)進行研究,提出一「整橋風險評估」模式。
「整橋風險評估」結果分為I~IV共4個等級,I為良好、II為尚可、III屬較差、IV則為嚴重。針對等級I之橋梁,在無明顯會造成橋況劣化之因素時,建議可放寬檢測頻率,對等級II之橋梁可考慮進行預防性維修,等級III之橋梁需進行維修或增加檢測頻率,等級IV之橋梁建議依橋況進行緊急處置或結構安全評估,評估後採取適當之維修、補強或改建。「整橋風險評估」結果是由「結構安全評等」及「耐洪安全評等」中取較差者為代表。「結構安全評等」分為I~IV共4個等級,由本研究提出之結構性指標(Structural Condition Index, SCI)及結構安全風險指標(Risk Index for Structural Safety, RIS)組成之風險矩陣決定;「耐洪安全評等」同樣分為I~IV共4個等級,由本研究提出之耐洪性指標(Flood Resistant Capacity Index, FCI)及耐洪安全風險指標(Risk Index for Flood Resistant, RIF)組成之風險矩陣決定。本計畫針對10座案例評估橋梁進行現地檢測,以驗證評估模式之正確性。所建立的橋梁整橋風險評估模式,可快速評估橋梁整體狀況,使橋管機關(如高速公路局、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在有限之維護經費資源得發揮其最大功能,使亟需維修之橋梁能及時獲得適當維修。
產品目錄
圖目錄 VI
表目錄 VIII
第一章 緒論 1
1.1 計畫背景 1
1.2 計畫內容與工作項目 2
1.3 計畫範圍與研究限制 4
1.4 計畫流程 4
第二章 文獻回顧 7
2.1 美國橋梁檢測及橋況評估 7
2.1.1 橋梁管理發展歷程 7
2.1.2 橋梁檢測與評估手冊概述 9
2.1.3 橋梁狀況編碼 10
2.1.4 橋梁構件狀況分級(各州執行檢測面向) 11
2.1.5 橋梁部位狀況評定(聯邦清冊彙整面向) 19
2.1.6 橋梁狀況指標 27
2.2 日本橋梁檢測及橋況評估 30
2.2.1 日本橋梁檢測方式 30
2.2.2 日本橋況評估指標 38
2.3 南非橋梁檢測及橋況評估指標 40
2.3.1 南非橋梁檢測方式 40
2.3.2 南非橋況評估指標 43
2.4 中國大陸橋梁檢測及橋況評估指標 45
2.4.1 中國大陸橋梁檢測方式 45
2.4.2 中國大陸橋況評估指標 48
2.5 芬蘭橋況評估指標 53
2.6 德國橋況評估指標 55
2.7 臺灣橋梁檢測及橋況評估指標 56
2.7.1 臺灣橋梁檢測方式 56
2.7.2 臺灣橋況評估指標 57
2.7.3 臺灣橋況評估指標之問題 59
2.8 其他相關文獻 60
2.8.1 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 60
2.8.2 跨河橋梁安全評估之研究 65
2.8.3 臺灣大氣腐蝕劣化因子之研究 65
2.8.4 整橋構件權重分配之研究 67
2.9 小結 70
第三章 整橋風險評估模式建立 73
3.1 專家訪談 73
3.2 整橋風險評估模式定位 75
3.3 整橋風險評估模式 77
3.3.1 整橋風險評估分等 77
3.3.2 構件狀態指標 80
3.3.3 構件重要指數 81
3.3.4 結構安全評等 85
3.3.5 耐洪安全評等 96
3.4 小結 103
第四章 案例評估橋梁檢測及評估結果 105
4.1 案例評估橋梁檢測 105
4.1.1 案例評估橋梁篩選 105
4.1.2 案例評估橋梁目視檢測成果 106
4.1.3 檢測人員判定各橋整橋風險評估結果 116
4.1.4 美國評等方法判定橋梁狀況結果 119
4.2 整橋風險評估結果 123
4.3 小結 144
第五章 專家座談會及學術會議 147
5.1 專家座談會 147
5.2 學術會議 150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51
6.1 結論 151
6.2 建議 153
參考文獻 155
附錄一 專家訪談問卷
附錄二 專家訪談意見彙整
附錄三 以美國方法評等之3座案例橋檢測紀錄
附錄四 崙天大橋及高寮大橋整橋風險評估結果
附錄五 專家座談會會議紀錄
附錄六 期中報告審查意見處理情形表
附錄七 期末報告審查意見處理情形表
附錄八 期末簡報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