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制移住: 臺灣高山原住民的分與離
Forced Relocation of Taiwan's Highland Indigenous Peoples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11/02
79
660521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梳理高山原住民從「現地保留」到「下山種稻」的轉折過程,並透過41張精細的地圖與社會網絡圖,說明泰雅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布農族、排灣族、魯凱族如何在移住過程中被打散重組。全書立基於事件時間性,闡明歷史的路徑依賴、時間異質因果、全局偶連性等特性,並駁斥「強制下山乃歷史進程之必然」與「統治者為了分
內容簡介
|
本書梳理高山原住民從「現地保留」到「下山種稻」的轉折過程,並透過41張精細的地圖與社會網絡圖,說明泰雅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布農族、排灣族、魯凱族如何在移住過程中被打散重組。全書立基於事件時間性,闡明歷史的路徑依賴、時間異質因果、全局偶連性等特性,並駁斥「強制下山乃歷史進程之必然」與「統治者為了分化原住民而推動移住」這兩種常見解釋。本書附錄的「原社沿革表」完整考訂1931年526個原社後來九十年之沿革,並銜接至當代部落;「部落索引表」則可從當代部落查詢其源頭的舊社。此二表也是今後相關研究不可或缺的基礎資料。 ★ 本書附有5頁拉頁,詳細標示1931年泰雅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布農族、排灣族、魯凱族各原社的社會網絡。 |
產品目錄
自序
圖表目次
第一章 導論
勢不可免的移住?
盤點原社沿革
讓地圖說話
高砂族調查
為何感覺被分化?
見樹又見林
時間概念
第二章 始料未及的轉變
區分保留地
轉變的機遇
計畫趕不上變化
第三章 誰要移住?
地形條件
農耕條件
所謂「教化」
什麼因素最重要?
第四章 泰雅族
分類與分布
1931年以前的移住
1931年社會網絡
1932至1945年的移住
山地、平地之分
後續
第五章 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
1931年以前的移住
1931年社會網絡
1932至1945年的移住
後續
第六章 布農族
分類與分布
1931年以前的移住
1931年社會網絡
1932至1945年的移住:臺中州與花蓮港廳
1932至1945年的移住:高雄州與臺東廳
移住對婚配的影響
後續
第七章 排灣族與魯凱族
分類與分布
1931年社會網絡
暴風雨前的寧靜(1932-1938)
愈演愈烈(1939-1943)
粗暴的第二次集團移住計畫
蕭規曹隨?還是改弦易轍?
第八章 結論
跨時代的押韻
歷史的邏輯
附錄一 原社沿革表
附錄二 部落索引表
徵引書目
索引
Summary
圖表目次
第一章 導論
勢不可免的移住?
盤點原社沿革
讓地圖說話
高砂族調查
為何感覺被分化?
見樹又見林
時間概念
第二章 始料未及的轉變
區分保留地
轉變的機遇
計畫趕不上變化
第三章 誰要移住?
地形條件
農耕條件
所謂「教化」
什麼因素最重要?
第四章 泰雅族
分類與分布
1931年以前的移住
1931年社會網絡
1932至1945年的移住
山地、平地之分
後續
第五章 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
1931年以前的移住
1931年社會網絡
1932至1945年的移住
後續
第六章 布農族
分類與分布
1931年以前的移住
1931年社會網絡
1932至1945年的移住:臺中州與花蓮港廳
1932至1945年的移住:高雄州與臺東廳
移住對婚配的影響
後續
第七章 排灣族與魯凱族
分類與分布
1931年社會網絡
暴風雨前的寧靜(1932-1938)
愈演愈烈(1939-1943)
粗暴的第二次集團移住計畫
蕭規曹隨?還是改弦易轍?
第八章 結論
跨時代的押韻
歷史的邏輯
附錄一 原社沿革表
附錄二 部落索引表
徵引書目
索引
Summary
作者介紹
葉高華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研究題材不受限於學門框架,融合社會學的問題意識與分析方法、歷史學的史料考證、地理學的地理資訊技術,自由穿梭於多個學門。著有《十八世紀末御製臺灣原漢界址圖解讀》(2017)與近20篇核心期刊論文。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研究題材不受限於學門框架,融合社會學的問題意識與分析方法、歷史學的史料考證、地理學的地理資訊技術,自由穿梭於多個學門。著有《十八世紀末御製臺灣原漢界址圖解讀》(2017)與近20篇核心期刊論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69113002
ISBN13 / 9789863507727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3507727
頁數 / 37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21×1.9
級別 / N:無
重量(g) / 556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