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法規‧重點掃描☆
☆相關試題‧精準解析☆
內容簡介
☆實力突破‧唯一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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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書特色簡介
1.完善收錄最新法規、學說、實務見解相關內容,體系化編寫。
2.精選重要試題伴隨主要出題概念合併說明,倍增學習速度。
3.最新相關國考試題完善解析,複習衝刺一本書就萬夫莫敵。
二、應試要領
刑法概要此一考科,從準備方式上來說,要經過三個必經的階段:
(一)往來穿梭基礎教材與法條之間:
首先,選擇一本適合自己的基礎教科書,由於各家學說博大精深,而且坊間刑法教科書,均分為總則與分則兩部,而較少如本書般專門為刑法概要而撰寫考試用書。因此,讀者應視自己的需要,選擇一本基礎的考試用書,然後配合最新的中華民國刑法條文,採取穿梭式的閱讀方法,瞭解哪一些部分的理論,是刑法條文中有規定的,而哪一些部分的理論,則是條文中沒有規定,但是在考試上具有相當重要性,而必須建立基礎概念者。例如總則第28條有共同正犯的規定,第29條有教唆犯的規定,第30條有幫助犯的規定,不過,我們所說的「間接正犯」這個概念,雖然刑事實務上加以承認,但是卻因為立法上的爭議,使得刑法條文中沒有規定間接正犯的定義,類似這樣的概念,就要在第一個階段好好地、純熟地掌握基礎定義。
(二)理解、記憶、整合:
完成第一階段的準備程序後,就必須對基礎概念進行整理與記憶,法條與理論要整合在一起記憶,而總則與分則的法條規定,則要透過(一)的部分去進行篩選,將較重要的條文,例如,總則為第1條至第99條,每一條最好都能記下來,而分則是第100條至第363條,國家考試最主要的部分在測驗考生對於個人法益的理解與應用,因此個人法益的所有條文,都要記下來,也都要熟悉運用的方法,而社會法益與國家法益的條文,就不需要全部記憶,只要記住較重要的部分,例如社會法益中的偽造相關部分,或是國家法益中有關瀆職罪章以及妨害公務罪章的條文,都是考點的熱區,因此在經過(一)的階段之後,要先將這些投資報酬率最高的部分選擇出來,在(二)的階段仔細讀熟,將總則與分則的規定與理論整合在一起。例如總則有共同正犯的概念,分則有「結夥」的規定與「必要共犯」的概念,其概念之間適用範圍如何,具有如何之關係,都要在(二)的階段加以掌握。換句話說,在這個階段裡,考生應該已經掌握了所有的考試重點,並且理解基礎的應用方式。
(三)高效率的複習與修正、調整:
在最後的階段,就是要依據(二)所掌握的重點,配合歷屆試題的實際演練,熟練答題的方式,而在題目的練習上,要以實例題的練習為主,大約要佔8成,而申論題的練習,則最好能挑選概念比較的例題或有助於整合基礎概念的例題來進行練習,避免盲目練習,更忌諱以背題目、背答案的方式來準備實例題與申論題型的考試,務必要踏實地進行筆寫演練,再翻閱教科書之內容與法條之規定對照正確答案,必能大幅提昇自己的刑法實力,達到高效率複習與練習的目標,進而獲取高分,成功上榜。
產品目錄
第一篇 刑法總則
第一章 總 說
第二章 犯罪的構成
第三章 犯罪的各種型態
第四章 正犯與參與犯
第五章 競合理論
第六章 刑罰、沒收與保安處分
第二篇 刑法分則
總 說:刑法分則緒論
▲單元一 侵害個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
第二章 侵害身體健康法益的犯罪
第三章 侵害自由法益的犯罪
第四章 侵害個人名譽與信用的犯罪
第五章 侵害秘密的犯罪
第六章 侵害個別財產利益的犯罪
第七章 侵害整體財產利益的犯罪
▲單元二 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侵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章 侵害公共信用的犯罪
第三章 侵害公序良俗的犯罪
▲單元三 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侵害國家存立的犯罪
第二章 公務員瀆職罪
第三章 侵害國家權力作用的犯罪
第四章 妨害司法權正當行使的犯罪
第二部分 最新年度試題精解
一一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刑法」試題
一一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刑法概要」試題
一一二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刑法」試題
一一二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刑法概要」試題
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刑法」試題
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刑法概要」試題
一一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刑法」試題
一一三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刑法」試題
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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